退休職工的獨生子女獎勵各省政策並不一致,存在按月支付和一次性獎勵兩回種方式。
不論答是哪一種的獎勵,退休人員當事人都應向原單位提交當事人身份證、獨生子女證原件、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證明,由原單位依據當地政策向相關機構申報,申報通過後,即可領取一次性獎勵或者開始按月領取。按月領取的地方是隨同當事人養老金一並發放。
2. 企業退休職工辦理獨生孑女一次性獎勵補貼需要哪些證件
本人身份證、獨生子女光榮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判決書、離婚證及相關附專件)、退休者戶籍所在地街道屬計生辦證明。在街道填寫表格,交工作單位和街道蓋章後交回審批機關待批。總之,要求的證件有點多,手續有點復雜。
3.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補助有文件規定嗎
有。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補助以及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標准等具體的獎勵政策由各地方政府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3)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申請表擴展閱讀:
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精神,2008年1月1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應由企業支付。企業支付的一次性獎勵金允許稅前列支,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
(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
(二)兼並、轉讓、改制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兼並、轉讓、改制後的企業支付。
(三)文件出台前已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所在地(按稅收級次)財政解決。今後依法實施破產的企業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由法院在其破產清算經費中直接扣除,上交同級財政。
(四)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戶籍所在地財政解決。
4. 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一次性補貼
依據國家獨生子女政策:退休職工男滿60歲,女滿55歲可分別領取,獨生子女費一次性補貼5000元。
5. 企業辦理退休時一次性發放哪些錢款和項目
企業辦理退休時一次性發放養老金、醫療保險金,還有公積金。
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退休金演算法具體情況可直接咨詢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5)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申請表擴展閱讀: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6. 如何寫退休後領取一次性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申請
我是單位退休,幾十人單位人員,08年辦理退休時都不很源意,都要費很大功專夫,才給辦理。屬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獎勵問題,更加難,難,難!!!既有強制的獨生子女政策,理應政府要有強制對響應計生政策市民的獎勵,計生獎應一視同仁
7. 企業如何為退休人員辦理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程序
去企業計生部門咨詢一下就知道了。
針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辦理一次性勵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規定和辦理程序,不是各地統一的。
所以你應該去當地企業計生部門咨詢一下。
8. 已退休人員一次性獨生子女獎勵如何取得
一、獎勵對象與標准
(一)持有本省非農業戶口辦理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二)達到60周歲,持有本省非農業戶口、無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也應當享受獎勵待遇:1.離婚、再婚未再生育或者未違法收養子女的;2.退休時獨生子女已經死亡的;3.無子女退休的,但1979年9月女方年齡達到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的夫妻和未婚的公民除外。
(四)對符合獎勵條例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費2000元。
二、獎勵費支付辦法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八)下列情況的獨生子女父母不享受獎勵待遇:
1.2002年10月31日以前退休後死亡的;
2.本意見實施後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未辦理退休手續死亡的;
3.無單位夫妻雙方未達到60周歲死亡的;
4.不符合獎勵條件的其他情況。
(九)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建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管理檔案,並實行微機聯網管理。
三、資金來源
(一)企業(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計入成本費用。
(二)機關、事業單位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列入單位經費預算。
(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當地政府財政預算安排。
(四)擬破產或者正在實施破產企業的獨生子女父母已經退休的和按有關規定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其獎勵費在破產費用中一次性全額列支。
四、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的獎勵費兌現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把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二)嚴格把關。對弄虛作假,冒領、重領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獎勵費的,對出具有關證明有過錯的責任人員,對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獎勵費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三)本意見自2004年5月1日起執行。以前省政府有關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的獎勵規定,凡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准
9. 企業職工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一次性補助金問題
你是哪個省市的,各省有自己的發放標准,比如
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版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權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06〕4號)精神,2008年1月1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應由企業支付。企業支付的一次性獎勵金允許稅前列支,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
(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
(二)兼並、轉讓、改制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兼並、轉讓、改制後的企業支付。
(三)文件出台前已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所在地(按稅收級次)財政解決。今後依法實施破產的企業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由法院在其破產清算經費中直接扣除,上交同級財政。
(四)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戶籍所在地財政解決。
10. 常州退休人員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
獎勵對象 一次性獎勵對象為1996年1月1日以後,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按新老辦法對比後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含終身無子女的企業退休人員)。 符合規定的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予以補發,一次性獎勵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領取。 獎勵標准 市區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為每人3600元;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按其未足額享受的比例對應享受。 資金安排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市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由各級財政承擔。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所需資金先由市財政墊支安排,再按企業屬性由市與區分別承擔;武進區所需資金由武進區承擔。 2008年1月1日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文件執行。分為三類情況:一是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個體工商戶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具體的發放時間從市政府文件下發起即執行;二是依法實施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三是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待省政府進一步明確後由市政府組織實施。 武進區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的發放,由武進區組織實施。 部省屬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及發放,由其所在企業自行組織落實。 申領程序 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受理——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負責受理申請,當場核對申請材料,並將經核實的相關證件的原件退還申請人。為方便申請人,可以在社區居(村)委會設立代辦點。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對受理的申請材料應及時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上報區人口計生部門。 審核——區人口計生部門收到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上報的申請材料後,應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信息系統,編制享受《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次性獎勵退休人員花名冊》,報市人口計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