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退休養老金怎麼領取
在退休之後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
被保險人符合下列條件的,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相關手續的;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擴資資料:
企業和被保險人或者其他人員採用多領、冒領等手段騙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處騙取金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保險人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隨本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❷ 這次上海城保退休工人增加養老金如何計算,從什麼時候算起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下發通知,規定從2012年11月起,對本市企業協保退休回(職)人員增加養答老金補貼。通知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請注意這次是 協保 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補貼。
通知明確,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 10元;2006年 1月 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通知下發後辦理退休(職)手續的協保人員,自發放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按規定標准增加養老金補貼。
❸ 目前上海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
依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7〕27號)的有關規定,上海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如下:
一、1993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決定》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
二、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城鎮養老保險「虛賬實記」若幹事項的通知》(滬府發〔2006〕19號)規定的「虛賬實記」記賬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規定計發。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決定》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三、為保證本通知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計發水平與原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計發水平合理銜接、平穩過渡,設置5年過渡期(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在過渡期內按照本通知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計發水平,低於原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水平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足;高於原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水平的,按照逐步增加的原則,確定增發標准,具體辦法由市勞動保障局另行制定。
原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中,工齡性養老金按照市勞動保障局《關於確定本市2005年度養老金計發有關標準的通知》(滬勞保養發〔2005〕15號)規定的標准執行;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
四、參保人員按照本通知計發基本養老金後,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以及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其中,屬於政府獎勵性質的項目由市財政列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為發放。
五、2006年1月1日至本通知實施前,已經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參保人員(含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滬府〔2006〕12號)第五條第二款規定選擇新辦法的人員),按照本通知規定重新計發基本養老金,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執行。同時,滬府〔2006〕12號文停止實施。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❹ 2015年上海市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是怎麼計算的
關於2015年調整本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保障本市城鎮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研究,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本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4年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4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每月增加4%(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2014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4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4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9年出生),以及年滿70周歲(1944年出生)、75周歲(1939年出生)、80周歲(1934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2013年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人員已享受的標准(本通知實施前的標准)先進檔,再增加。
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准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所需費用由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財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❺ 目前上海退休人員,退休金怎麼算的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7]27號)、《關於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滬府發〔2015〕73號)的規定,上海市城鎮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份;
3、過渡性養老金=「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
滬府發[2007]2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調整本市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作如下通知:一、1993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決定》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二、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城鎮養老保險「虛賬實記」若幹事項的通知》(滬府發〔2006〕19號)規定的「虛賬實記」記賬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款規定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決定》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上海市人民政府
《關於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滬府發〔2015〕73號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現結合實際,就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如下:
一、按照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加後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加發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確定。
二、計算參保人員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時,應當包括其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參保人員2010年底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從2011年1月1日起,參保人員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實際計算。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參保人員2011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1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1計算;2012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0.85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0.85計算;2013年月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低於0.75的,當年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0.75計算。
三、從2011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由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此前已經按照規定劃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儲存額不作變動。
四、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以及本意見計發的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凡低於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水平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其中,按照原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統一按照2009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566元/月)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統一按照本人2010年底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確定。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中基礎養老金的計算辦法》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時,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Z1+Z2+……+Zm-1+Zm+1×n)÷N
Z1、Z2……Zm-1、Zm為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指數。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參保人員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除以對應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
參保人員2010年底以前實際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的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
❻ 上海退休人員補充養老金是怎麼回事
你好
是不是還沒繳夠15年
具體你可以咨詢下當地的社保中心看什麼情況
望採納,謝謝
❼ 請問2018年上海退休工人補發的養老金發了沒有
應發了,從1月起補發。
❽ 上海退休職工養老金增加什麼時發
國家人社部與抄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上海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