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本市戶籍人員如何辦理出入境護照
以成都為例,非成都市戶籍辦理護照需要的資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內請人可持《居民身份容證》在辦證大廳現場列印)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居民戶口薄》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3、《成都市居住證》,就業人員需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就學人員還需提交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配偶或子女提供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Ⅱ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已退休怎麼辦理護照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已退休就是國家公民,辦理護照和其他人一樣,帶身份證戶口本和照片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即可。具體規定是:
第四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三)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Ⅲ 離退休人員如何辦理港澳通行證
退休人員辦理港澳通行證並沒有特殊要求。(1)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向戶口所在地專公安機關屬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個人赴港澳游。申請個人旅遊須填寫所在地區的《XX省(市)居民往來港澳地區旅遊、探親、商務申請表》一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提交申請人小2寸(48mm×33mm)背景為藍色的正面免冠光學光面彩色近照二張(其中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2)交驗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復印件(復印身份證、戶口簿個人資料頁在同一張A4紙上即可)。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赴港澳訪問簽注的,無須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的復印件。
Ⅳ 異地辦理護照續期,如是有退休證的退休人員,而沒有暫住證,是否可以申請辦理
可以,現在異地辦理護照與戶口所在地一樣,只要身份證。
申請材料:
(一)符內合容《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Ⅳ 沒有退休證,是不是出國旅遊就不能辦理簽證了
不是。
辦理簽證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簽證申請表
網站上要求用A3紙列印,網上上有列印的說明,一共4頁,列印在一張A3紙上,1、4頁在一面,2、3頁在另一面,列印後將A3紙對折起來正好是1,2,3,4頁的順序。如果是委託他人遞交材料,最好准備幾分空白的申請表簽上名,以防申請表出錯需要重填。
2、白底證件照(35mm×45mm)
3、機票預訂單
不需要出票,隨便找代理做個假預訂單就可以了。
4、護照
護照要求簽證到期後至少有3個月有效期,並提供2張首頁復印件,同時提供去過的歐美國家簽證頁的復印件,其他國家的不用復印。
5、逗留期間的居住證明
6、六個月銀行流水單
最好就是工資卡的流水單,證明你有穩定的收入。
7、資金證明
可以提供信用卡或旅行支票。旅行支票還要跑銀行,而且周末還辦理不了,果斷選擇信用卡,並提供信用卡復印件。時代進步了,已經不需要凍結資金了。
8、蓋章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9、僱主出具的證明信原件
要求使用公司抬頭紙,要求加蓋公章並找HR主管簽字。內容格式並沒有嚴格要求,只要包含以下內容就可以了: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工作年限以及准假聲明。
10、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11、行程表
一定要和酒店確定單保持一致。
12、境外醫療保險。
(5)非退休人員怎麼辦理入境擴展閱讀
簽證的種類:
1、根據出入境情況可分為:出境簽證,入境簽證,出入境簽證,入出境簽證,再入境簽證和過境簽證等六種類別。
2、根據出入境事由常規可分為:外交簽證、公務簽證、移民簽證、非移民簽證、禮遇簽證、旅遊觀光簽證、工作簽證、留學簽證、商務簽證以及家屬簽證等。每個國家情況不一樣。
3、根據時間長短分為:長期簽證和短期簽證。長期簽證的概念是,在前往國停留3個月以上。申請長期簽證不論其訪問目的如何,一般都需要較長的申請時間。在前往國停留3個月以內的簽證稱為短期簽證,申請短期簽證所需時間相對較短。
4、依據入境次數可分為: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簽證
Ⅵ 異地退休人員辦港澳通行證須要啥手續
60周歲(含來)以上且在暫源(居)住地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可以憑暫住證、身份證就近提交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
以下是流程:
1、上戶口所在出入境管理局官網填表預約;
2、按照預約時間帶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本/戶籍證原件復印件、半年內照片+照片回執、非戶籍地要另加居住地一年以上居住證和連續一年社保證,去出入境管理局填表、交表;如果你是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則要拿申請回單位蓋批核章;
3、按要求用銀行卡付費;
4、領取辦證回執;
5、在回執上所示領證日期或之後憑本人身份證和回執領取。非戶籍地須30個工作日。
Ⅶ 早已退休,普通職工現在辦理護照還在管控范圍,怎麼辦理出入境手續
具體的情況不太清楚,因為你已經退休了,你的護照一些證明應該是單位不再去管控了,但是如果出現管控這種情況,你可以寫一些申請,備案以後正常的就可以辦理出境手續。
Ⅷ 非上海戶籍退休人員如何辦理入台證
台灣自由行目前開放城市
北京、上海、廈門、天津、南京、重慶、成都、廣州、杭州、深圳、福州、濟南、西安、武漢、寧波、青島、沈陽、鄭州、蘇州、長春、石家莊、昆明、南寧、長沙、合肥、泉州 共26個城市。
居住地在上海也可以申請自由行!
去台灣需要二證
大通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入台證《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辦理《大通證》所需材料
(1) 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
(2) 申請人1張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藍色或白色背景)
(3)交驗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提供「入台許可」復印件
(5)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6)申請人已持有赴台證件的,申請時須將原證件交回。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往來通行證》(簡稱入台證)由台當局「內政部移民署」簽發。是大陸、港、澳居民入出境台灣需要的證件。申請入台證,則需要符合開放城市、擁有戶籍、年齡等條件外,除了學生,都需要提供財力證明。
入台證是一張A4紙彩色列印的,上面有申請人資料,以及二維碼。
自由行入台證有效期是自發證之日起三個月。只要是入台證效期之內,都可以入境,即使是剩下最後一天,依舊可以入境與停留15天。(從入境的第二天算起,第十五天一定要離境,所以,可以簡稱為停留16天15夜。)
辦理入台證所需資料(成年人)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台灣個人旅遊簽注(G簽)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掃描
●戶口本
●2寸照片
●緊急聯系人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緊急聯系人的頁面)
●財力證明(四選一)
●行程表
辦理入台證需要的材料(學生)
●帶相片的學生證或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無需財力證明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台灣個人旅遊簽注(G簽)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掃描
●戶口本/人口卡,若是學校集體戶口則需學校的集中戶口本
●2寸照片
●緊急聯系人表,與緊急聯系人的身份證明,緊急聯系人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有緊急聯系人的頁面)復印件
●行程表
入台證的財力證明材料(四選一)
1、相當於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銀行存款或金融機構開立的已存一個月以上的存款證明,存款無需凍結
2、最近一個月內超過5萬元人民幣的銀行流水單(須蓋有銀行或金融機構章戳)
3、年工資收入相當於人民幣12.5萬元以上的薪資證明文件
4、銀行出具的信用卡,必須是金卡或金卡以上雙幣卡,僅是人民幣信用卡不可作為財力證明,正反面掃描件。
入台證辦理其它說明
①主申請人年滿20歲,夫妻或全家同行,任一種證明只要一份即可,不用乘以人的倍數。
②選擇財力證明第一項的記得:存入日期要在入台證申請日的一個月前。否則無效!
④三年內第二次入台,如果第一次來時無違規情形,無需提供財力證明。
⑤學生使用在讀證明,可以不用財力證明,碩博士生亦同。
Ⅸ 退休人員異地可以辦理港澳通行證嗎須要啥證件
中國公民在今年9月1日後憑身份證可以在全國任意縣級以上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港澳通行證
Ⅹ 怎麼辦理辦入境手續
正常情況下赴港必須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
不過你和旅行社說身份證丟失等原因旅行社會給你相應的措施(比如說冒名頂替什麼的……呵呵。親身經歷。)
相應法律法規條款如下,你可以自己看看。
-----------------------------------------------------出入境管理辦事指南
一、公民申辦因私護照須知
公民申請出國探親、訪友、旅遊、留學、定居、就業或從事商務等其他非公務活動,向戶口所在地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也可從網路下載表格,網址: www.ahga.gov.cn→出入境管理→表格下載),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
(一)填寫申請表
填寫申請表須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整潔,不準塗改。
"身份證號碼"以戶口簿升位後18位填寫(如沒有升位仍可填寫15位);
"姓名"使用國家標准簡化漢字,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話拼寫;
"出生日期"須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
"出生地"填寫省、市或縣;
"婚姻狀況"按實際填寫;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黨員、共青團員、民主黨派名稱或群眾;
"文化程度"填寫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承認的最高學歷;
"戶口所在地址"填寫與戶口簿一致的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家庭現住址、郵編"請依照家庭現居住地如實填寫;
"本人身份"須如實依項選擇;工作單位填寫全稱,註明職務;檔案與工作單位不一致的填寫現在的單位,在備注欄註明檔案存放地,退休人員檔案在原單位填原單位;
"單位地址"須寫清單位的具體位地址門牌號碼;
"前往國家"按出境後第一個國家填寫;
"屬第幾次申請因私出境"填寫在公安機關申請出境的次數;出境事由只選擇一項;
"原護照號碼"選擇護照延期、換發、補發的請填寫此欄;
"家庭主要成員"填寫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等,家庭成員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寫境外單位、地址;
"本人簡歷"從參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確、銜接;
"單位或派出所意見"欄,非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填寫,簽署意見並蓋章簽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意見並蓋章;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 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出具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遞交申請材料
由申請人本人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一份(市)或二份(縣),兩張彩色照片(48×33mm,光面,白或淡藍色底),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和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並接受必要的詢問。
(三)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范圍
1、 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的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幹部;
2、金融機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金融機構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幹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3、 各部門、行業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行業機密人員;
4、其他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
(四)辦理時限
公民申辦出國護照,省轄市公安機關受理的須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縣、市公安機關受理的須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事由緊急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上辦理時限均不含郵路時間。
(五)申請加急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並經公安機關審查批准後,可在提交申請時辦理加急。申請加急的條件:
1、 出國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須提交境外醫院開具的證明。
2、 出國奔喪,須提交境外醫院或警察局開具的死亡證明。
3、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須提交境外邀請函。
4、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須提交錄取學校入學通知書。
5、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
6、公安機關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形。
(六)領取證件
取證可由本人領取或通過郵政局速遞,按照《取證回執單》上的日期領取證件。因故不能本人領取的,須寫委託書,受託人持本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登記後領取。為減少申請人往返次數,一次辦結護照申請,建議採用郵政速遞業務。
二、公民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須知
(一)受理部門
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須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須由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2、內地居民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須由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地級以上(含地級,下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3、軍人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須由部隊或者工作單位駐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4、內地居民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簽注受理審批部門或者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深圳簽證辦)受理。
5、內地居民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注,在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或者申請赴香港其他簽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簽注受理審批部門或者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珠海簽證辦)受理。
(二)申請條件
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探親。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可隨同申請。
2、商務。(1)受單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單位」是指: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者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且有生產經營的單位以及境外企業常駐內地代表機構。申請3個月或者1年多次商務簽注,所在單位須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登記備案的具體辦法和審批條件,並對外公布。
(2)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
(3)駕駛往返內地與香港或者澳門專用交通工具人員。
3、團隊旅遊。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
4、個人旅遊。經批准開辦常住居民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
5、其他。(1)因治病、奔喪、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2)在澳門就學、就業的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
6、逗留。經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三)申請材料
申請人須提交的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向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也可從網路下載表格,網址: www.ahga.gov.cn→出入境管理→表格下載)一份(市)或二份(縣)。
填寫申請表須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整潔,不準塗改。
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須與戶口簿、身份證相符,填表用標准簡化漢字;
戶口簿身份證號碼已變更升位的按18位填寫;
"戶口所在地址"是戶口簿首頁"住址"欄的具體地址,"現住址"是申請人的當前居住地;
"出生地"填寫省、市或縣;
"申請類別"、"前往地"、"往返次數"和"申請簽注種類"欄須在與申請事由相符的"□"內劃"√";
赴港澳探親須填寫"港澳地區親屬情況";
"家庭成員"指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和岳父母;
"單位或派出所意見"欄,非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填寫,簽署意見並蓋章簽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意見並蓋章;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 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出具意見並加蓋公章。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內地居民交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3、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4、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5、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四)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探親。須交驗能夠證實親屬關系的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以及被探望親屬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就業、就學證明復印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親屬,1年內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2、商務。(1)受單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須提交登記備案證明和派遣函;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須交驗經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有關登記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書、社會保險憑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和派遣函。
(2)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須交驗經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書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駕駛往返內地與香港或者澳門專用交通工具人員,須提交的證明材料由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另行規定並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備案。
商務簽注具體審批簽發標准如下:
(1)1年多次商務簽注。簽發對象為: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且單位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上年度納稅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3個月多次商務簽注。簽發對象為: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且單位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以上,或上年度納稅額在5萬元以上的;境外企業常住我省代表機構高級管理人員。
(3)3個月一次商務簽注。簽發對象為: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符合1年多次、3 個月多次商務簽注簽發條件的申請人。
3、團隊旅遊。須交驗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遊費用發票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個人旅遊。免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5、其他。(1)因治病、奔喪、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應證明材料原件,並提交復印件。(2)在澳門就學、就業的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在澳門就業的人員,還須提交在澳門就業單位的赴香港證明。
6、逗留。(1)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2)赴澳門就學,須交驗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及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原件,並提交復印件。赴澳門就業,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勞工預報名單》或者澳門社會文化司或者經濟財政司出具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並提交復印件。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還須提交商務部《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批表》復印件。
(4)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在澳門就學,須提交澳門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在澳門就業,須交驗經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核準的有申請人姓名的續期名單表或者澳門社會文化司或者經濟財政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在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五)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該意見由工作單位或者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負責簽署,該意見可直接填寫在申請表的相應欄目內並加蓋公章,也可單獨開具。意見應包括下列內容:申請表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申請人是否具有法定不準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不同意的要說明理由)。具體要求如下:
1、國家工作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意見。
2、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所在單位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意見。
3、已滿16周歲的大、中學校在校學生,由其所在學校出具意見。
4、軍人,由其所在部隊或者工作單位出具意見。
5、其他人員,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見。根據本規范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往來香港或者澳門的,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向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核查,本人免交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見。
6、未滿16周歲,免交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7、常住戶口在已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區,且不屬於登記備案人員、軍人的內地居民,免交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六)受理審批
1、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只受理經本人提出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可以由委託人代為申請。
(2)在同一受理部門、持用同一本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同一事由簽注的人員,可以由委託人代為申請,但不包括商務簽注異地申請。
(3)申請人通過勞務經營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就業期間再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須由商務部指定的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
(4)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可以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代為申請。
上述情形中,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等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地級以上公安機
2、內地居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不批准其赴赴港澳的申請,或將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吊銷或者宣布作廢。
(1)屬於法定不準出境人員。
(2)為不符合申請條件人員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
(3)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欺騙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
(4)在香港或者澳門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被遣返人員。
(5)原發證部門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認為的其他情形。
(七)簽注種類、出境有效期、往返次數和備注
往來港澳簽注分為6個種類:探親(T)、商務(S)、團隊旅遊(L)、個人旅遊(G)、其他(Q)和逗留(D)。根據申請事由分類簽發。
1、探親簽注。(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或者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2、商務簽注。(1)已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根據各地制定的審批條件,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2)未辦理登記備案的單位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3)駕駛往返內地與香港或者澳門交通工具人員,可以簽發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3、團隊旅遊簽注。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4、個人旅遊簽注。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5、其他簽注。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6、逗留簽注。簽發多次簽注,出境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的期限簽發。
(1)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簽注出境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進入許可批準的最長有效期簽發。
(2)赴澳門就學,簽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批準的學習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1年。赴澳門就業,簽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或者澳門社會文化司或者經濟財政司批準的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2年。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簽注出境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批準的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2年。持證人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八)辦理時限
1、申請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旅遊、商務簽注,省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的,在8個工作日內辦結,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的,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申請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不含旅遊、商務類),省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的,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申請人已持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的,省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的,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的,在8個工作日內辦結,較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規定的工作時限(申請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的,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申請人已持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的,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大為縮短。以上辦理時限均不含郵路時間。
2、對於赴香港或者澳門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門的申請,按照急事急辦的工作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3、異地核查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工作時限內。
(九)領取證件
取證可由本人領取或通過郵政局速遞,按照《取證回執單》上的日期領取證件。因故不能本人領取的,須寫委託書,受託人持本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登記後領取。為減少申請人往返次數,一次辦結申請,建議採用郵政速遞業務。
三、公民申請前往港澳定居須知
(一)受理機關
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赴港澳定居,實行定額審批,打分排隊,逐個放行。
(二)申請條件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門,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或者澳門的父母年滿60周歲且身邊無子女,必須由內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內地無依無靠的父母(年滿60周歲)、兒童(不滿18周歲)須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的直系親屬或近親屬。
4、定居香港或者澳門的直系親屬的產業無人繼承。必須由內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繼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去定居的。
(三)須履行的手續
1、提交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2份(市)或3份(縣)、照片2張(48×33mm,光面,白或淡藍色底)。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提交香港、澳門親屬的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邀請信。
4、提交與赴港澳定居事由相應的證明。
5、工作單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見。
(四)與赴港澳定居事由相應的證明
1、夫妻團聚類,須提交合法夫妻證明。
2、照顧老人類,須提交與被照顧老人的合法親屬證明、被照顧老人在港澳無子女證明。
3、無依無靠老人投靠類,須提交與被投靠者的合法親屬證明、老人在內地無子女證明。
4、無依無靠兒童投靠類,須提交與被投靠者的合法親屬證明、兒童在內地無依靠的證明。
5、繼承產業類,須提交被繼承人合法死亡證明,在港澳地區無繼承人證明及申請人合法繼承證明,港澳地區遺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和交納遺產稅合法憑證。
四、公民申請往來台灣須知
公民申請往來台灣地區,向戶口所在地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也可從網路下載表格,網址: www.ahga.gov.cn→出入境管理→表格下載),申辦《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相關簽注。
(一)須履行的手續
大陸居民前往台灣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接受必要的詢問,並提交如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1份(市)或2份(縣)、彩色照片(48×33mm,光面,白或淡藍色底)2張。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提交入台許可證復印件。
4、提交與赴台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5、工作單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見(應邀赴台的除外)。非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申請人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意見;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 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出具意見並加蓋公章。
6、申請人已持有赴台證件的,申請時須將原證件交回。
(二)與赴台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1、應邀前往台灣的,須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原件或經省台辦確認的復印件。
2、申請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須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復"原件或經省台辦確認的復印件。
(三)辦理時限
公民申辦《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省轄市公安機關受理的須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縣、市公安機關受理的須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已持有效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的,均須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事由緊急的,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上辦理時限均不含郵路時間。
五、外國人申辦簽證、證件指南
外國人申請簽證和居留許可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包括外交、公務(官員、特別)、因公普通、普通護照等證件;
2、填寫《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交一張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與申請簽證、居留許可相關的證明。
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是指:
參考資料:http://www.ahga.gov.cn/bsz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