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後還需要繳納醫療保險嗎
孫某曾經是一名自由職業者,隨著年齡的增大越發地對穩定的工作充滿嚮往。在其45歲時,其因精湛的技術被某國有單位聘為工程技術人員。在國有單位工作期間,孫某享有了國有單位員工應享有的一切待遇。因其對這份工作的熱愛,孫某在單位工作勤勤懇懇,為單位和社會創造了巨大的財富價值。退休後孫某在家盡情享受天倫之樂。某日單位的工作人員找到他,詢問其是否繼續繳納醫療保險金,對此孫某產生了疑問。那麼在我國退休人員是否還需要繳納醫療保險費用呢?
我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孫某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如果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年限,那麼他在退休後只有將保險費用繳納至規定的年限才能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保險利益的享有是建立在對保險費用足夠繳納的基礎之上,要想享有權利就要先履行好應負擔的義務。
Ⅱ 遼寧省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如何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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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養老保險:至少累計繳納滿15年社保,不過多繳多得,退休後(男60,女55)就可以享受養老待遇。就目前而言,任何人累計買十五年社保,就可以在退休時享受當地退休養老待遇。
2、醫療保險:買了醫療保險,就可以享受門診報銷,住院優惠。醫療保險的購買,雖然企業與個人都需要支付費用,但個人當月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全都轉賬到自己的醫保卡或者存摺上,相當於個人也不用繳納費用。平常都可以使用這個賬戶的錢來購買葯品或交費。而且,繳納了醫療保險,也就不用再怕生病治療費用高的問題,因為有國家擔保,最高報銷額按全市上年度年平均工資的4--6倍補償。患大病超過最高支付額的部分可由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按90%--95%的比例支付,並最高可再支付15萬元(重大疾病費用由企業購買)。退休以後,男繳滿30年,女繳滿25年不用再繳,也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Ⅲ 已經退休了職工醫保還要繼續交嗎
沒有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的,需要補足或者延長繳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的,不再繳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沒有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的,需要一次性補足到規定的繳費年限,或者延長繳費至規定的繳費年限,才可以不繳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規定的繳費年限,各地規定不同,建議咨詢當地人社局。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Ⅳ 正式退休後,還需交納醫療保險嗎
辦理退休時已交足醫保年限或補交足醫保年限了,退休後不用再交醫保費了,退休時未交足又未辦補交的,退休後仍是要每月交醫保費。
據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需繳費至規定年限,其中男性需繳納年滿30年,女性為25年。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Ⅳ 退休人員醫保還能繼續交嗎
一榜一榜交夠20年,還是25年就不用繼續交了,退休以後生病就直接用以前的醫保就行了
Ⅵ 退休以後醫保還用不用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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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參加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話,退休以後是不用再交的。如果產生費用可能有以下原因:
1、退休之前的醫保沒有按時繳費的。
2、退休時醫保累計繳費年限不足,需要一次性補足,然後才可以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不用再繳費。
3、大病救助,醫保不用交了,但大病救助還是要交的,有的地方是按年繳費,有的是一次性繳20年以後就不再交了。
如果你是參加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這個是今年參保今年就享受的,和退休沒有關系。
Ⅶ 退休後還用交醫療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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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版是不需要交醫療權保險金的。
規定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一是社會醫療保險的性質決定的,社會醫療保險要體現互助共濟,健康人幫助生病的人,退休職工一般患病較多,是需要社會照顧的脆弱人群;
二是為了均衡企業負擔,為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參與市場競爭;
三是考慮到退休人員在以前的工作期間,已經為社會做出了貢獻,退休後收入低,特別是現在已經退休的職工,沒有足夠的用於醫療支出的積累,醫療負擔較重。因此,《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除規定退休職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外,還規定了在單位繳費劃人個人賬戶的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