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職工當年醫保到帳金額是多少我問的是一年不是每月。
這個要按照你的退休金來定,你的退休金越多,那你的醫保到帳的金額也越多,一般退休金每個月八百元左右,那醫保到帳應該是六十元左右。
❷ 退休之後,醫療保險卡每個月還會有錢么
1.退休之後,醫療保險卡每個月當然還會有錢;
2.有明確的規定;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劃如個回人帳戶,一般是按照在職職工平答均工資的3.7%,按月記入退休人員帳戶;符合規定的繳費年限,退休人員個人就不再交納醫療保險金了.請閱讀<<醫療保險條例>>!
❸ 退休職工醫保卡每月多少錢到賬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已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職)人員專按本人上年度(社保屬年度)末月退休養老金的3.5%建立個人賬戶。本人養老金低於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不超過4500元。
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賬時間,正常情況下每月8號之前到賬(節假日順延)。另財政供給單位人員待單位足額繳費後,按繳費基數1.5%劃入醫療個人賬戶。
❹ 退休後醫保賬戶的錢什麼時候發放
退休後,在醫保已交滿年限的情況下,醫保卡里的個人賬戶每月會從養老金中按比例支出一部分到個人賬戶。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一條 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時用人單位欠繳職工醫療保險費的,應當按規定為職工本人一次性補足欠繳的職工醫療保險費,並繳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職工個人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一)不滿45歲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1%劃入;
(二)年滿45歲尚未退休(退職)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2%劃入;
(三)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的4.5%劃入。
剩餘部分作為統籌基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和支付。
(4)職工退休後醫療保險是每個月到帳嗎擴展閱讀:
《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十條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規定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辦法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參保人員退休時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退休後享受退休人員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一)不欠繳職工醫療保險費;
(二)職工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累計男滿25年,女滿20年;
(三)實際繳費年限最低累計滿10年。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繳費年限未達到前款規定條件的,由用人單位或者靈活就業人員本人一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職工醫療保險費,補繳標准為職工或者靈活就業人員本人退休時上月繳費基數的5.6%。補繳費用全部進入統籌基金,不劃入個人賬戶。
❺ 退休人員醫保費幾月份到賬
退休人員的醫保費是應該當月到賬的,根據你的工資多少繳費數額,每個月你個人賬戶的那部分都會返到醫保卡上。
❻ 退休人員醫保個人帳每月何時到帳是多少錢
北京退休人員醫保個人賬戶每月90多元,80歲以上每月100多元,在每月的1日到3日左右到賬。
❼ 退休職工醫保卡每月幾號打錢,按多少比例
退休人員按月抄劃撥的襲醫療費,是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的5%劃撥,有的地區4.5%。
此外,在職人員將單位申報的個人繳費基數乘以相應比例,35歲以下的佔2.2%,36-45歲的佔2.7%,46歲以下的佔3.2%。
個人醫療帳戶基金支付時間:退休人員每月最後一天支付,在崗職工應當在當月5個工作日內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7)職工退休後醫療保險是每個月到帳嗎擴展閱讀:
《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三十四條
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達到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退休人員繼續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1)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
(2) 沒有在職員工;
(3) 僱主的破產、解散、取消或取消。
❽ 企業職工退休後醫保卡還按月打錢嗎
企業職工退休後醫保卡個人賬戶還是有餘額的,休(退職)人員按本人基版本養老權金的4.5%劃入個人賬戶,具體以各地醫保規定為准。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個人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職工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按不同比例劃入個人賬戶:
(一)不滿45歲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1%劃入;
(二)年滿45歲尚未退休(退職)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2%劃入;
(三)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的4.5%劃入。
剩餘部分作為統籌基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和支付。
(8)職工退休後醫療保險是每個月到帳嗎擴展閱讀:
《鄭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三十四條 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出現下列情況的,其已經達到享受退休人員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退休人員繼續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一)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未按時足額繳費的;
(二)無在職職工的;
(三)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撤銷、注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