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上說沒有區別。都是按個人社保信息數據統計各項數據:繳費年限、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這些數據都套在規定公式計算退休養老金。
㈡ 企業單位的女幹部和女職工退休待遇有區別嗎
退休養老金的待遇區別,與社保繳費多少、繳費年限多少有關,與你的身份無關。
㈢ 女職工和女幹部的退休年齡還有差別嗎
領取養老金的年齡(退休年齡)有45、50、55、60幾個檔位。依據參保類型、性別、工種等,而不同。
一般,
女工人50歲退休,女幹部(公務員、或檔案里為幹部身份的國企人員等)55歲。
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正、副處級女幹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60歲退休(也可以申請55退休)。
男,60歲退休。
2001年之後首次參保,按個體戶或靈活就業身份交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女士,55歲退休。男,60歲退休。
如果原先具有女工人或女幹部身份交的養老保險,失業後個人繳費,可以50歲退休。
如果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男女都是60歲退休。
提前退休條款:
1,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工作滿三十年的;(2)距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滿二十年的。可申請提前退休。
2,有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的傷病(需要去做鑒定),男50女45可以提前退休。
3,從事特殊工種(比如高空、特殊繁重體力勞動10年;井下、高低溫等9年;電焊、油漆、輻射等有毒有害8年)
滿年限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
㈣ 工人退休與幹部退休待遇的區別
就企業職工而言,主要體現在女性的退休年齡方面,並不涉及到具體的待遇計算過程和結果內。
1.根據目前規定,企業職容工男性無論工人身份還是幹部身份,其正常法定退休年齡均為60周歲,退休時的養老金計算也是一樣的。
而女幹部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為55周歲、女工人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為50周歲。同時,不論幹部還是工人身份退休,退休時養老金計算辦法也都是一樣的(當然每個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不一樣)。
2.退休時養老金證存在幹部退休證和工人退休證的區別。但退休後並沒有什麼影響
除了以上區別外,再無其他差異。
㈤ 女幹部和女職工退休工資待遇區別在哪
1、兩者退休年齡不同
女幹部和女職工最大的區別在於退休年齡,女幹部的退休年齡55歲;而女職工的退休年齡50歲,退休待遇企業主要就是看工資標准和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
2、兩者工資基數不同
女幹部和女職工的工資基數也不同,女幹部的基數一般比女職工高一點,按照工作基數,工齡30年以上退休享受工資基數百分之九十的工資,這樣工作多5年的女幹部,就可能退休工資高一些。
3、兩者繳費年限不同
由於女幹部和女職工的退休年齡不同,因此女幹部在繳費年限上比女職工更長,自然領取養老金越高,並不分幹部工人。
(5)退休一般職工和女性幹部的區別嗎擴展閱讀:
女幹部和女職工的退休工資待遇從理論上說沒有區別,都是按個人社保信息數據統計各項數據:繳費年限、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這些數據都套在規定公式計算退休養老金。
對女職工現崗位的認定,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為依據,即不論原身份是工人還是幹部,其現崗位應以勞動合同中確定的崗位為准,凡在現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應以現崗位認定其身份。其退休年齡,在工人崗位工作的按50周歲,在管理崗位工作的按55周歲的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㈥ 女性退休時,企業如何區別幹部和工人身份,政府有相關明確規定嗎
企業職工退休按崗位確定幹部與工人身份。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46條、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第二條規定: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打破「幹部」和「工人」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
在管理、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按幹部身份退休;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工人身份退休。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崗位等。
(6)退休一般職工和女性幹部的區別嗎擴展閱讀:
1、幹部的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有關返聘
我國已開始進入老齡社會,隨著身體健康、學識增加、觀念轉變,越來越多的退休人士進入就業市場,通過返聘,再創業、從事義務活動、志願者活動,或再就業等。更加豐富的退休生活將成為常態,對社會運行將產生重大影響。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我國勞動法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60周歲,達到此年齡的勞動者應屬於退休人員、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但是,我國法律並未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60周歲以上勞動者建立用工關系,是勞務關系(非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44條(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規定: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㈦ 女職工和女幹部退休同樣工齡退休工資有區別嗎
應該會有差別,首先女職工退休早5年,那麼個人額戶內的資金分攤月數就多,女幹部晚5年分攤月數就少,因些這項也會多一些。再就是女幹部在職時工資高,可能繳納社保的錢也比職工多。
㈧ 現在退休還有女幹部與女工人的區別和女工人之分嗎
【1】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8號)的規定: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在現管理崗位工作的女職工是否屬於幹部, 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認定。 人事部門認定為幹部的,其退休年齡為55周歲; 未認定為幹部的,按工人對待,其退休年齡為50周歲【3】如果原來是工人的,轉為幹部工作崗位, 應該填寫工人轉干表。甚至要參加上級統一的轉干考試。 (黑龍江省大慶市就是這樣做的, 以工代乾的工人都參加轉乾的全市統一考試了)
㈨ 女職工退休時如何區分女工人和女幹部身份
在現管理崗位工作的女職工是否屬於幹部,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認定。
人事部門認定為幹部的,其退休年齡為55周歲;未認定為幹部的,按工人對待,其退休年齡為50周歲。
1,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規定:二、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幹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
3,如果原來是工人的,轉為幹部工作崗位,應該填寫工人轉干表。甚至要參加上級統一的轉干考試。
拓展資料:
現行的《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沒有對退休年齡作出規定,而退休年齡主要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1999年勞動部頒發的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第一條中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該規定中可以看到,對於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主要以身份進行區分,而身份確定主要以女職工退休前的檔案記載為准。
此後,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文件中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幹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該規定的出台,打破了原有的身份區分標准,轉為判斷女職工是否屬於「管理或技術人員」。
結合此前的各項規定,多數地區目前判斷女職工退休年齡的常規做法是,先看人事檔案,檔案中載明屬於「幹部」的女職工55歲退休。對於身份不符合「女幹部」條件,但工作崗位屬於管理或技術人員的女職工同樣適用55歲退休,工作崗位則以末次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進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