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到退休時,養老保險繳費未滿15年怎麼辦
1、到退休時,養老保險繳費未滿15年可以繼續繳納至滿十五年,然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你到退休時,養老保險繳費未滿15年,社保部門將退還你14年來繳納社保費個人賬戶上的余額,包括你自己繳納的8%和單位繳納的一部分(3%),共11%的退還額。單位繳納的其餘部分都作為社保費的統籌基金了。
拓展資料: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_網路
Ⅱ 養老保險金到退休年齡還交不滿15年怎麼辦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十五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企業職工退休時不滿15年咋辦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Ⅲ 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職工怎麼辦
已經到達退休年齡的職工,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不再是單位的職工,單位不再給予繳費,繳費不足15年的,由自己去繳納滿15年之後辦理退休。
Ⅳ 到退休時交社保不滿 15年怎麼辦
《社會保險法》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據此,領取基本養老金需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這里的「法定退休年齡」,勞社部發〔1999〕8號《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解釋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二是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如果繳費年限不滿15年,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可以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對於「延長繳費」的問題,實踐中就存在採取什麼方式繼續繳納的問題。根據《社會保險法》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可以是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也可以是勞動者以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因此,延長繳費的方式就存在兩種情形:一種是單位聘用繳費不滿15年的職工,繼續繳費;一種是在無單位聘用的情況下,由個人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現行法律並未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用人單位應當使用至繳費滿15年」,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15年的職工,單位根據管理需要,可以繼續使用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可以不予使用,由職工個人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那麼對於不予使用的職工,單位該如何處理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據此,勞動者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無論其繳費是否滿15年,也不論其合同期限有多久,用人單位都可以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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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員工到退休年齡社保不夠15年怎麼辦
樓上說的比來較詳細,但那應自該是針對有繳費記錄網路後,才開始辦理社保的人員來講的。
我的意思是說,據我所知,全國各地的社保網路建立起來都是在1992年以後的事情,這里指的社保網路是指有具體的繳費數據記錄在電腦系統里。
而在這之前有工作證明的,都視同繳費。只是沒有繳費金額數據罷了,但是年限是承認的。
你們是國企,一般檔案應該都管理得比較嚴的,只要裡面有能證明他85年開始工作的證明,那就沒有關系了。85年到92年一共7年,這7年就是視同繳費了。
加上你們後面實際繳費的10年,已經滿15年了。
但是每個地方對這類退休個例要求提供的資料都不一樣,所以,建議你趕緊跟你公司所在地的社保所咨詢一下,看他們要哪些資料證明,好及時幫他辦理退休手續。
祝好!
Ⅵ 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但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不滿十五年怎麼辦
可以一次性繳滿15年,按月領取,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6)企業職工退休時不滿15年咋辦擴展閱讀: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草案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草案明確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為了規范管理,草案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
草案還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Ⅶ 在單位滿15年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不足15年怎麼辦
《社會保險法》第16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據此,領取基本養老金需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這里的「法定退休年齡」,勞社部發〔1999〕8號《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解釋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二是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如果繳費年限不滿15年,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可以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對於「延長繳費」的問題,實踐中就存在採取什麼方式繼續繳納的問題。根據《社會保險法》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可以是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也可以是勞動者以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因此,延長繳費的方式就存在兩種情形:一種是單位聘用繳費不滿15年的職工,繼續繳費;一種是在無單位聘用的情況下,由個人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現行法律並未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用人單位應當使用至繳費滿15年」,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15年的職工,單位根據管理需要,可以繼續使用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可以不予使用,由職工個人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那麼對於不予使用的職工,單位該如何處理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據此,勞動者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無論其繳費是否滿15年,也不論其合同期限有多久,用人單位都可以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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