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職工遇工傷應該如何賠償
依照工傷待遇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條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B. 退休人員的工傷待遇問題
根據現有政策,由於退休人員實際與用人單位已不存在勞動合同關專系,因此不存在工傷屬糾紛,對於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實施以前的「老工傷」認定應當根據當地政策納入工傷統籌范圍,未納入的不再認定為工傷,取消「視為工傷」並享受待遇政策。如果退休返聘人員受傷,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應當依法予以認定。
C. 工傷退休後為什麼不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上有明確規定,工傷待遇和退休金,哪個高,執行哪個。
D. 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還可以進行工傷認定嗎
根據國務院2004年頒發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專七級至十級屬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者,不能參加包含工傷保險在內的職工社保,也就不存在工傷認定的說法。
用人單位只能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者簽訂《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也沒有辦法為其參加包含工傷保險在內的職工社保,一般是以商業保險的方式轉嫁風險。
E. 國家有沒有退休後不能參加工傷等級鑒定的規定
1.工傷認定是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的先決條件,沒有工傷認定的,勞動能力鑒定版委員會不會受權理該鑒定申請。
2.關於離退休人員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繼續工作的勞動者是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各地實施細則的規定各異。
3.如北京市、廈門市,天津市等地明確規定不得認定工傷。而上海市等地規定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工傷保險待遇由聘用單位支付。另外,如河北省等地沒有就離退休人員以及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繼續工作的勞動者的工傷認定情形單獨作出規定。
4.只能說存在地區差異,建議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人社局。
F. 退休人員發生工傷怎麼處理
參考:
一、單位已為離退休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可按工傷處理
該處理意見來源於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復》([2007]行他字第6號),在該答復中,最高法院認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六十一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於現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適用《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該處理意見來源於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2010]行他字第10號),在該答復中,最高法院認為,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三、離退休人員受聘期間,因工受到傷害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參照工傷保險待遇處理
該處理意見來源於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重新進入勞動生產領域的離退休人員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請示》的復函([2005]310號),國務院法制辦在該復函中認為,關於離退休人員重新就業後發生工傷如何處理的問題,現行法律、行政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我們認為,應當參照《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科技部、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9號)的規定辦理。該通知規定:"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工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妥善處理;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
四、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因工受傷不能認定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雖然這個規定不是針對工傷認定的,但道理大家都懂,既然按勞務關系處理,社保部門自然不會認定工傷。
五、2016年人社部最新出台的處理意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第二條區分退休人員不同情況做出了2個規定:
1.對於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 《工傷保險條例》。
G. 退休人員工傷如何賠付
在退休之前鑒定為工傷不算是退休人員返聘的工傷,所以單位應按統一的標准支付受傷員工相應的工傷待遇。
工傷傷殘賠償標准
1、醫療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的70%計算。單位支付
3、交通費:條件為醫療機構證明、經辦機構同意、統籌地區以外就醫,因公出差標准計算,單位支付。
4、 食宿費:同交通費條件一樣,單位支付。
5、 康復性治療費:基金支付。
6、 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國家規定標准,基金支付。
7、 工資、福利:停工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原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年,單位支付。
8、生活護理費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7)退休職工符不合工傷擴展閱讀:
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准: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H. 退休人員如果出工傷怎麼辦
《勞動合抄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已經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資格了,所以退休人員無工傷一說。
如果退休人員和單位構成勞務關系,應當按照提供勞務者人身損害賠償的案由提起訴訟,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8)退休職工符不合工傷擴展閱讀:
對符合享受離休待遇條件的老幹部陸續有相關規定,條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實行部分供給、部分工資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過供給制待遇、又享受過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4)建國前是解放區機關工勤人員和公營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人,享受供給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提拔為幹部的。
I. 退休是件開心又煩惱的事,那哪種情況下可以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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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1)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2)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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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的幾種情況
情況一:內退
1、內退後,社會保險不會終止
內退,全稱「內部退養」或「內退內養」或「離崗退養」。
嚴格來說並不是真正辦理了退休手續,只是在單位內部實行的一種近似退休待遇的辦法,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不過這些人的社會保險並沒有終止,而是由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一直到到達退休年齡正式辦理退休。
2、內退設置一定的年齡界限
單位一般也對內退設置一定的年齡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等)。所以,這實際上是一種保留勞動關系但又無須在崗的情形,一般在國企較多,主要是對一些無法安排合適崗位但又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老員工的過渡性辦法。
3、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可辦理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本人申請企業批準的,可辦理企業內部退養手續。
情況二:退職
1、什麼情況下能辦理退職呢
退職是指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過鑒定喪失勞動能力,但是年齡又不夠病退條件,只能退出崗位,經過社保部門批准,按照退職辦理,退職按月領取的不叫退休費,也不叫退職費,叫退職生活費。
2、按照退職處理情況
國有、公私合營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職員,符合於下列情況之一的,按照退職處理:
(1)年老體衰,經勞動鑒定委員會或者醫師證明不能繼續從事原職工作,在本企業、機關內部確實無輕便工作可分配,而又不合退休條件的;
(2)本人自願退職,其退職對於本單位的生產或工作並無妨礙的;
(3)連續工齡不滿三年,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而停止工作的時間滿一年的;
(4)錄用後在六個月以內,發現原來有嚴重慢性疾病,不能堅持工作的。
情況三:病退
根據我國相關社保條例規定,因病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符合一定條件即可申請辦理提前退休。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養老保險;
2、連續工齡滿10年;
3、達到提前退休年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4、由醫院證明,並經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看到這里,好多人分不清退職和病退的區別,兩者的主要區別是病退有年齡限制。
情況四:特殊工種退休
1、特殊工種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區別
特殊工種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區別在於特殊工種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與正常退休相同。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滿55周歲,女幹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滿15年,所從事工種在國家特殊工種目錄范圍內並達到規定年限,有毒有害滿8年以上(含8年)、高溫井下滿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別繁重滿10年以上(含10年)。
2、特殊情況
常年在攝氏零度以下的冷庫、生產車間等低溫場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時,可以參照從事井下、高溫作業的工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這些事業單位全部轉企,取消編制!
我國約有126萬個事業單位,涉及到4000多萬的事業單位人員,事業單位改革似乎迫在眉睫,我們再把目光放到事業單位改革時間上來看,到今年,也就是2018年,對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效益好的全部轉企,對於效益差的企業將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業單位序列,也就是在2年後將徹底完成轉企改制,這部分人不再佔用事業單位編制,至少要影響數百萬事業單位職工。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有哪些?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屬於政府必須提供的公益服務范圍。
這類的事業單位主要有:
賓館,招待所,經營性康復療養,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工程勘察設計,技術開發類科研,商業性地質勘査,市政公用經營與作業,經營性水利工程管理,農場、園藝場、養殖場、招投標代理,一般性評審認證,咨詢服務,評估鑒定,面向社會的培訓機構,房屋修繕,物業、車輛服務,部門文印機構,投融資,擔保,糧食收儲,物資、圖書、儀器設備供應,非時政類報刊,一般文藝院團,影劇院,影視音像製作銷售,演出中介等。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很多事業單位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需求,造成資源浪費,體制崗位會越來越少,很多人一時間還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但是社會本來就應該往前發展的,也只有不斷加強學習,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才會不懼改變。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人員分流安置有三個基本原則:
1、總的安置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2、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病休和未滿年限但臨近退休年齡的,也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
3、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編外人員、自收自支人員、自定自籌類編制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1、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
"事"指職能,"編"是編制,"人"是人員,意思是連人帶編一起隨職能整合,職能整合到哪裡,人員編制一起調整到哪裡。
事業單位整合或者撤銷,其行政類職能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由於行政機關行政編制總量控制,不能隨職能大批量轉換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機關又不允許混崗混編,使用事業編制,因此,行政類職能整合到機關,原來承擔職能的事業人員和編制,隨職能轉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職能剝離整合後,人員編制可以隨同職能整合到新的事業單位,個人身份和編制類型不發生改變。因此,還要加上一條人為的規定:同類性質的單位進行職能劃轉、整合時,可以執行「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即行政職能整合到行政單位,事業職能整合到事業單位。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自主擇業。
由於行政部門、事業單位改革,都有精簡機構、精簡人員編制的要求,人員編制精簡在20%左右。而機構改革中,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員,不能簡單推向社會」,因此,受影響最大的,就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職工。
自定自籌類編制及人員是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的編制類型,多數省份早已經按要求清理結束。下一步根據機構改革需要,清理的就是其他合同制人員。《機構編製法》頒布實施後,不允許出現法律規定之外的編制類型,再加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將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經營,推向社會,因此,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類編制將在2020年底之前撤銷,不再成立和使用。
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員、合同工、臨時人員等編外管理人員,將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或者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
河北省試行行政執法機構改革,已經全面清理辭退了所有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不允許執法隊伍中有編外合同工存在,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3、臨近退休人員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機構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為基礎,提出了對臨退休人員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執行政策基本統一,都是「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特殊工種人員年限可放寬至8—10年。
J. 國有企業給退休後死亡人員辦理不符合工傷條件的,而辦理補嘗金的怎麼處理
退休人員工傷賠償復需制依據傷情的具體情況而定。退休人員經返聘參加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不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此時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是勞務關系,單位應依法承擔退休返聘員工受傷後的賠償。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