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暗箱操作,將企業工人的退休養老金按退職生活費發放,證據確鑿,誰來追責
你可以找社保局,看看是怎麼回事,他們要是不管,你可以拿著你的證據去有關部門告他們
❷ 退休職工刑事責任追究是否通知到單位
可以不通知,直接通知其家屬,退休後檔案關系已轉移勞保所。其實按法律定律來說 :退休人員與單位已無關系了,但是按禮法來說,還存在著一定的關系,只要人沒死就會一直存在。
❸ 退休職工責任追究問題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對超過退休年齡的職工能否開除的復函》勞辦發(1997)24號「關於職工因版經濟問題在權達到退休年齡前未能證實其所造成損失的具體金額,而在已超過退休年齡後才得到確認的問題,我們認為,根據這類人員的特殊情況,用人單位可以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要求職工進行賠償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但不宜給予開除處分。」
❹ 退休人員能否給予行政處分
公務員退休後就已退出了公務員隊伍,故不宜對其作出行政處分決定。
但監察部於2001年9月13日頒發了《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對國家公務員退休後犯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以及泄密、貪污、賄賂等嚴重違紀行為,但尚不夠給予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可根據其所犯錯誤應受到的行政處分的種類,按下列辦法作出處理決定:1.應當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的,按照每兩年一次增加退休費的標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2.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的,按照每兩年一次增加退休費的標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再以降級後的基本退休金為基數按下列不同比例減發基本退休金:應當給予降級處分的,減發基本退休金的5%;應當給予撤職處分的,減發基本退休金的10%,並按照撤職處分級別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標准;應當給予開除處分的,減發基本退休金的15%,並按降低的職務,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因違法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羈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停發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處罰期間的生活費按照《關於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辦理。
❺ 國企職工不上班拿全工資退休後可以追究責任嗎怎麼處理
這種情況,屬於」吃空餉「,是嚴重的違規行為。
一旦查證屬實,就必須無條件退還所有的錢款,以及相應的利息。並且對相關涉案人員給予對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