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如果工傷了要怎麼辦理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已經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資格了,所以退休人員無工傷一說。
如果退休人員和單位構成勞務關系,應當按照提供勞務者人身損害賠償的案由提起訴訟,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1)退休人員工傷鑒定費有誰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2. 退休人員再就業出現工傷,做傷殘鑒定在那個部門做,,謝謝,
不是工傷,屬於人身傷害,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司法鑒定機構的版選擇,由聘用單位與退休人員權協商一致,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3. 退休人員工傷如何賠付
在退休之前鑒定為工傷不算是退休人員返聘的工傷,所以單位應按統一的標准支付受傷員工相應的工傷待遇。
工傷傷殘賠償標准
1、醫療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的70%計算。單位支付
3、交通費:條件為醫療機構證明、經辦機構同意、統籌地區以外就醫,因公出差標准計算,單位支付。
4、 食宿費:同交通費條件一樣,單位支付。
5、 康復性治療費:基金支付。
6、 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國家規定標准,基金支付。
7、 工資、福利:停工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原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年,單位支付。
8、生活護理費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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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補助金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准: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4. 工傷認定補正中的因果關系鑒定費用有誰出
工傷認定中,鑒定疾病與工傷關系,鑒定結論與工傷有關聯的,鑒定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回支付,用人單位沒有參答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鑒定結論與工傷沒有關聯,由申請人支付。
重慶市物價局 重慶市財政局
《關於調整我市職工勞動能力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
渝價〔2011〕330號
二、收費項目及標准
(一)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初次鑒定收費標准調整為每案例400元,委託鑒定按此收費標准執行;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再次鑒定收費標准每案例750元。
(二)職工因病退休(職)勞動能力鑒定收費標准調整為每人次400元。
(三)鑒定所需的檢查費按醫療收費標准收取。
三、勞動能力鑒定費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用人單位、申請者承擔。
(一)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鑒定產生的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鑒定結果為疾病與工傷無關聯、供養親屬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再次鑒定或復查鑒定的結論沒有變化所產生的鑒定費用由申請者承擔。未參加工傷保險或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期間發生的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職工因病退休(職)的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申請者承擔。
5. 達到退休年齡後單位返聘,發生工傷後,要求走司法程序進行傷殘鑒定,鑒定費用誰出
這種情況不屬於工傷,而是人身損害賠償,鑒定費由您墊付,最後由敗訴方負擔,如雙方均有責任,按責任比例分擔。
6. 工傷等級賠償標准由誰支付
由工傷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專二條工傷職工因日常屬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6)退休人員工傷鑒定費有誰出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四條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7. 退休工人留用後的工傷醫療費有誰承擔
退休職工,繼續留用,發生工傷事故,應該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辦理,由單位承擔。
8. 企業聘用已退休人員,發生了工傷怎麼處理所產生的費用有沒有具體標准
企業已違反《勞動合同法》。.
所產生的費用應比對《工作保險條例》進行賠付。
9. 工傷二次鑒定費用由誰出
1、因工負傷來、患喪失勞動能力自程度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3、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相符,鑒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鑒定結論與鑒定結論不相符,鑒定費由原鑒定機構負擔。4、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鑒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