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直接帶你的身份證和復印件就可以了
其他什麼都不需要帶了
這個都是有電腦數據記錄的
所以其他什麼都不需要了
⑵ 新疆人退休後到哪做人員認證
居住在異地的退抄休人員,可以進行網上認證。前提是:先到退休地的社保機構申請異地認證,確認後才能在社保網上下載異地認證表。異地認證人員需要到居住地的社保機構進行離退休人員認證,認證的地方必須能夠上網且有攝像頭設備。所謂網上認證,是指退休人員本人到異地(居住地)的社保機構窗口機型網上遠程認證。認證後填寫異地認證表,返回養老金發放地的社保機構。
注意事項:逾期沒有參加生存認證的人員,將暫停發放其基本養老金,待其參加生存認證後給予補發。
⑶ 企業離退休人員怎樣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
認證方式和資料:
已辦理社會保障卡的企業離退休人員(供養人員)可攜帶本人離退休證回(供養證)答、第二代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卡)到所在社區、街道辦事處(鄉鎮)、縣(區)社保局進行人臉識別,完成本年度認證;
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企業離退休人員(供養人員)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離退休證(供養證),可按現居住地到社會保障卡辦理機構辦理該卡,視為完成本年度認證。
當月新辦理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領取待遇前,可按現居住地到社會保障卡辦理機構辦理該卡,並將信息採集表送至原退休(退職)手續代辦機構,即視為完成年度領取養老待遇資格認證。
因行動不便且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離退休人員(供養人員),其親屬可按居住地到社會保障卡辦理機構申請上門服務;已辦理社會保障卡的,可通過電腦終端、手機APP認證,或就近向所在地社保局提出上門服務申請。
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後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
⑷ 新疆昌吉社保退休人員資格認證10冃退休人員需認證嗎
退休年齡的規定不是看你的戶籍性質,而是根據你的繳費情況,如果在單位工作,女專性工人50周歲退休屬;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或自由職業者交社保,女性是55周歲退休(其中,原來是國企職工,工齡+繳費至少滿15年,後來解除勞動關系又靈活就業或從事自由職業的,女性可以50周歲退休)。
⑸ 退休職工怎樣在網上認證養老金
一是進行數據建模採集。認證前,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港澳台人員攜帶回內鄉證,境外容人員攜帶護照)等證件到所屬街鎮退管部門進行面部數據採集建模。採集數據的同時進行當年認證,當年不再另行認證。
二是進行網上資格認證。當年已完成面部數據採集建模的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次年開始可在網上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認證時間一般為每年4~6月。
三是進行網上認證操作。用戶提交個人身份信息,即身份證號碼、參保地和居住地,信息填寫無誤並且與社保系統中已有的信息核對無誤,則可進行激活,激活後,根據流程引導,完成拍照、錄像操作,即能完成認證。
根據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規定,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
在國內異地居住的,也可以委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郵局、銀行寄匯給本人;出國定居的,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把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⑹ 新疆石河子市退休了到異地如何認證
新疆退休了,一般都可以回上海,因為是原籍地,當時去的時候派出所都有記錄的,可以查檔案,去認證的。
⑺ 新疆石河子市退休工資認證開始了
各地區的生存認證有一定差異,認證辦法和認證時間、地點可以電話咨詢社保服版務電權話:12333。
一、認證對象:凡已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參保企業離退休及個體退休人員均屬於認證對象。
二、認證時間: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有的省市規定在認證者生日當月,可順延2月)
⑻ 2020年的退休人員(新疆兵團)資格認證什麼時候開始。不會用智能手機,會用老年
現在時間已經說不定了,你打電話去咨詢一
⑼ 下載新疆伊犁退休工人異地認證表
居住在本地的,社保發放的退休人員待遇證、身份證、戶口等前往居住地街專道(鄉鎮)勞屬動保障事務所以及縣級以上社保機構進行認證(傷殘人員由家屬到社保部門登記後,由社保局統一時間段安排工作人員上門認證)。
居住在異地的,在本地社保領取養老金的企、事業退休人員及生活補助人員退休人員,生存認證需要本人攜帶身份證及《異地居住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協助認證表》(此表可自行復印空表保存備用),到異地居住地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險工作機構或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認證手續,再寄回到參保地社保機構。
⑽ 新疆尼勒克2016年退休人員認證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的要求,1月28日,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財務局聯合下發了《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再次調整兵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兵團第七次與全國各省同步、與自治區保持一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一、此次調整的范圍
2010年12月31日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正式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及按新兵辦發〔2010〕21號文件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對2010年12月31日前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按照新兵辦發〔2010〕21號文件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從參保繳清養老保險費後的次月起執行。
企業離休人員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但仍按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不列入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本次調整養老金仍按普調和特調相結合的辦法:
(一)普調辦法和標准
1. 凡符合2011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在2010年末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145元。
2. 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普調後,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增發5元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是指按國家和兵團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
(二)特調對象和標准
在普調的基礎上,對2010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且具有高級職稱和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退休人員,從2011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標准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 退休前被聘用具有高級職稱(相當於副教授以上,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發100元。
2. 建立高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傾斜機制。截止2010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再增發20元 。對2011年1月1日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90元的標准增加養老金,不再執行70元的標准;對2011年1月1日以後年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25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不再執行105元的標准。
3. 對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75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55元。
4. 對1956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工商業者,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45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35元。
5. 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其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可按平均水平計發。
同時符合上述(一)(二)(三)(四)(五)項條件(三、四項交叉者除外)的企業退休人員,可同時增加養老金。
《通知》還要求,各師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務必在此前預發的基礎上盡快將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將黨和國家的溫暖送到每一位退休人員的手中。
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