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下崗職工退休是如何規定的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9〕10號文件,以下簡稱「國辦1999年10號文件」)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以下簡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為加強企業職工退休審批管理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企業違反規定為職工辦理提前退休的行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依照勞動鑒定程序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曾從事過兩個以上提前退休工種工作的人員,其從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種的工作年限達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將從事兩個以上提前退休工種的工作年限相加,並按從事提前退休工種要求工作年限長的年限執行。
對於國家規定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和條件,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降低,不得弄虛作假,嚴禁擴大適用范圍。今後,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職工要清退回企業,並追回已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這部分人的基本養老金。
二、規范退休審批程序,健全審批制度加強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的管理,明確審批許可權,規范審批程序,統一審批標准,認真做好企業職工退休的審批工作。
(一)企業職工退休的審批工作,按照養老保險費的繳撥渠道實行市、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制度。未實行養老保險費繳撥屬地管理的企業和中央在京11個行業、16個系統的企業,職工退休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已實行養老保險費按區、縣屬地繳撥的企業,職工退休由其所在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審批。
(二)對於職工出生的時間難以確定的,以居民身份證與檔案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認定,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三)企業在申報職工按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辦理退休、退職時,須持有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出據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職工勞動鑒定表》),否則不得批准其辦理退休、退職。
(四)提前退休工種的范圍,要嚴格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8號文件規定的「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條件的改善,需要進行清理和調整。新的特殊工種名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清理審定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暫按原特殊工種執行」要求進行認定。經批準的行業提前退休工種和適用范圍,只適用於本行業所屬企業,其他行業和企業不得參照,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擴大提前退休工種的范圍。
企業應根據原勞動部或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提前退休工種標准,將適用於本企業的提前退休工種的崗位名稱列出明細,經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局、總公司勞動處匯總確認後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業安全衛生監察處和養老保險處審核。經確認後,按養老保險繳撥關系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企業對從事提前退休工種的人員要建立檔案管理制度,統一填寫《提前退休工種崗位登記表》(表樣附後),嚴格記載職工從事提前退休工種的工作時間及變動情況。
企業在申報職工按提前退休工種辦理退休審批時,要按照北京市勞動局《關於加強對提前退休工種審批工作的通知》(京勞險發〔1998〕89號)的要求,填寫《職工提前退休審批表》一式三份並提供職工的檔案。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審核時,要對照職工從事提前退休工種的名稱和檔案記載的從事該工種的工作時間,經審核完全符合條件的方可批准其辦理提前退休;在職工檔案中沒有《提前退休工種崗位登記表》或表中記載不全的,不得按提前退休工種辦理提前退休。
㈡ 國企下崗職工退休
買斷前的繳費年限予以計算,如果不足15年,是不可以辦理退休的,需要繼續繳費至滿15年,可以在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繼續繳費,直至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辦理退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㈢ 請問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1、目前並沒有推遲退休方案正式出台。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㈣ 下崗職工到了退休年齡怎樣辦退休手續
辦理退休手續:
1、企業職工本人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解除合同證明一份;
4、職工戶口本首頁、索引頁、本人頁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5、職工個人退休申請一份
6、單位關於職工退休及公示報告一份
7、老保險繳費有中斷,且符合《關於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的職工,需職工本人在告知書上簽字。
8、退休材料提前一個月到養老醫療科申報。
(4)城鎮企業下崗職工退休擴展閱讀
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所有文件資料中填寫的日期均視為陽歷日起,包括生日。除非特別註明填寫日期是陰歷。退休時間是按勞動檔案里紀錄的生日計。如果身份證上的日期與檔案內不符需要去原戶籍所在地戶籍管理部門開具證明,以確定日期。
㈤ 下崗職工退休年齡
女工退休是有兩種情況的,一是該工種比較辛苦,二是該工廠為女工交的回社保比較高,是約定50歲退休答的,都可以50歲退休。其他的都是55歲退休。在過去,女工的社保是分兩種的,一種是55歲退休,一種是50歲退休。現在只有一種了;都是55歲退休,除非你是特殊工種。
㈥ 企業下崗職工退休年齡
估計你是婦女;你可以按工人50歲、也可按幹部55歲退休。當然要夠15年工齡才行的(以前的工齡再加上養老繳費年限)。
㈦ 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提前退休有什麼政策
政策:
國有企業和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含其改制後的企業)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並符合從事特殊工種規定年限條件的,原始檔案記載清楚,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經市(州)級以上人社行政部門審批,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領取基本養老金。
關於下崗再就業方面的相關政策
1、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最低繳費基數的繳費額60%標准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2、公益性崗位。為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使用和管理,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達州市專門出台了《達州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重點對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殘疾人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低保家庭勞動力進行政策性優先安置,並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准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3、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在我市人社部門認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可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7)城鎮企業下崗職工退休擴展閱讀
下崗職工再就業其他政策
1、對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的,要簡化工商登記手續,3年內可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以及行政性收費。
2、對中小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等就業實體吸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只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適銷對路、符合貸款條件,有關商業銀行和信用社要積極給予貸款支持。
3、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取得的營業收入,個人自其持下崗證明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個體工商戶或者下崗職工人數占企業總人數60%以上的企業自其領取稅務登記之日起,3年免徵營業稅。
4、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對其取得的經營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從事獨立勞務服務的自其持下崗證明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㈧ 下崗職工到了退休年齡怎樣辦退休手續
辦理退休手續:
1、企業職工本人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解除合同證明一份;
4、職工戶口本首頁、索引頁、本人頁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5、職工個人退休申請一份
6、單位關於職工退休及公示報告一份
7、老保險繳費有中斷,且符合《關於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29號)文件規定的職工,需職工本人在告知書上簽字。
8、退休材料提前一個月到養老醫療科申報。
(8)城鎮企業下崗職工退休擴展閱讀
一、辦理退休還需要符合的條件
1、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退休手續;
2、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申請病退要符合的條件
二、因病喪失勞動能力不得不提前退休,一般稱之為病退。因病提前退休必須作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鑒定申請,而且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1)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和1993年1月以後的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者。
(2)因病連續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崗人員離開工作崗位一年以上者。
三、職工由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1)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患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
(3)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預付,如經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
(4)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㈨ 下崗職工退休新政策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專置老弱病屬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㈩ 下崗職工退休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在我國,對於下崗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的話,會因為身份的不同有不一樣的要求:
1、如果是幹部身份的話,那麼退休年齡為男的需要60周歲,女的需要55周歲;
2、如果是工人身份的話,那麼退休年齡便會調整為男的需要60周歲,女的需要50周歲;
3、如果是特殊工種的話,那麼退休年齡便會調整為男的需要55周歲,女的需要45周歲,,但是需要累計繳費年限滿 15年;
至於存檔人員,一般來說存檔人員就是指將檔案存放在公司及單位的人員。
(10)城鎮企業下崗職工退休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5)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