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技術專家退休後可以在企業兼職並領報酬嗎
這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辦事,如果單位缺乏這方面的人才又有意招聘,經過一定手續反聘回企業繼續工作領取一定報酬還是有可能的!
❷ 國家事業單位人員是否可以到企業兼職,與現在工作無關,有法律依據嗎
國家事業單位人員一般不可以到企業兼職,除非是組織上研究決定委派、委任。
法律依據如下: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中的「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在企業中兼職,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屬於參公管理人員、行政機關任命人員等之外,還要看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是否對其在企業中兼職有相關規定,不能一概以編制、級別和是否為黨員來劃分。
比如,《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規定,北京市的公辦學校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衛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規定,醫師在考核周期內未經所在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准,擅自在注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考核機構應當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此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即使只是兼任職務而不領取報酬,或者在其單位投資或者出資的企業中兼職,也要看其所在地區、行業領域、系統、單位等是否有相關的禁止性規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兼職取酬方面的其他具體問題,可以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其他相關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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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發布
法規名稱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法規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令
第18號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已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務會、監察部部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 尹蔚民
監察部部長 馬 馼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文件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嚴肅事業單位紀律,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保證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處分。
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對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託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處分,適用本規定;但監察機關對上述人員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的程序和作出處分決定的許可權,以及作為監察對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處分決定不服向監察機關提出申訴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其實施條例辦理。
第三條 給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給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應當與其違法違紀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
給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❸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能在企業兼職嗎
當然可以。只要有企業僱傭你就沒有問題。
❹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兼職嗎
事業單位普通員工在外兼職一般不受影響,但領導幹部能否兼職視情況而定
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能否兼職,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並無太多涉及。但2017年3月,為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人社部印發《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在收入、管理、職稱、創業等方面給出界定,從政策上確認了事業單位人員可以兼職的事實。
一、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
允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權利,並可與企業約定工資待遇。
二、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兼職單位的工作業績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或者在職創辦企業,應該同時保證履行本單位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三、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新創業
離崗創業期間依法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工資、醫療等待遇,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及時辦理退休手續。離崗創業人員返回,如無相應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聘用,並逐步消化。事業單位專技人員離崗創業,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
從上述表述可以看出,國家鼓勵事業單位人員特別是專技人員在外兼職,並取得相應的報酬。符合條件的,還允許停薪留職。此舉從政策上釋放了事業單位人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把原本需要偷偷摸摸乾的事情光明正大擺上了檯面,對事業人來說,是一種觸動。
以上情況僅適用於普通事業幹部。對於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特別是班子成員(縣里科級、市裡處級)在外兼職的問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有相應的管理規定,比如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等上級及地方條例的約束,具體以當地的實際政策為准,小公在這里就不說了。
歸結起來,事業單位曾通幹部在外兼職沒問題,如果是領導幹部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❺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後兼職的政策
退休後,可以重新找工作。並且不用稱之為 兼職。
❻ 關於退休後在外兼職的最新規定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在外打工取得的勞務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因為退休人員不再繳納五險一金,不再有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扣除。《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廈門市地方稅務局:你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廈地稅發〔2005〕3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385號)的規定精神,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❼ 退休的老幹部能不能到企業兼職領工資啊
公務員退休的,如果原來是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❽ 事業單位一般職工退休後能否到其他單位兼職取酬嗎
可以的,退休後兼職沒問題,因為退休人員再去別的單位打工或者當顧問都是聘用制,不簽勞動合同,不繳納社保。
❾ 事情編制專技人員退休後能夠到企業上班嗎
只有公務員在這方面有限制,不得參與經營性質的企業管理。對於技專術人員好像沒有限制。屬
有個說法就是法律上沒有禁止的就是合法的。
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後可以返聘,只要就職不在涉及國家安全的范圍之內就行。
其實這一點每個人心裡都有數,自律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