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
喪葬費各省市標准都不一樣,一次性撫恤金,目前事業單位執行的是人社部發42號文件。軍工單位也是屬於事業單位的一類,以下可參考: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勞動保障廳(局)、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民政局、財務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經研究,現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關於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 (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三)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本《通知》下發後,《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人薪發〔1994〕48號)即行廢止。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② 退休老人去世後怎麼領取喪葬費
退休老人去世後喪葬費的領取: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屬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③ 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細則
退休人員病故的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比較復雜,機關、事業、企業回各不相同,相差懸殊答。喪葬費各省標准不一。
機關的退休人員病故的撫恤金執行民發[2011] 192號 文件,「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病故的撫恤金執行人社部發[2008] 42號 文件,「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機關和事業喪葬費各省不同,一般是4-5千元。
企業參加社保的退休人員病故的撫恤金和喪葬費,因養老金目前還是省級統籌,沒有全國統一規定,各省差別較大。撫恤金和喪葬補助合並計算,少的僅有一萬元,是的可達幾萬元不等。
不知您問的是機關、事業還是企業,參照上面所述,對號入座吧。
④ 離休老幹部死亡後的喪葬費怎麼給法
一、 離休老乾復部喪葬費辦理制;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經辦人員於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
攜帶以下材料到參保所在區、縣(市)養老保險管理分局撥付科辦理死亡變動處理:
1.醫學死亡證明復印件;
2.死亡人員戶口簿本人注銷頁復印件;
3.社區開據的已故通知單;
4、經辦人員身份證及復印件。
二、離休人員喪葬費給付標准為;
3個月上年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執行社保年度),再加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休費作為一次性撫恤金。
⑤ 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發放標準是多少
社保局《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去世後撫恤金、喪葬費計發辦法的通知》:
1、撫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或退休費)為基數,病故發20個月;因公死亡發40個月;烈士發80個月。
2、喪葬費: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
需提交的材料: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審批表》一式三份;
(2)戶口注銷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死者火化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4)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發放表復印件(驗原件)。
⑥ 退休老人去世後怎樣領取喪葬費,需要那些資料
退休老人去世後喪葬費的領取: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專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屬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⑦ 離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
2018退休人員喪葬費標准:
法律咨詢:
我父親原來是南川水溪煤礦的退休工人,退休時單位已經倒閉,戶口在退休時已經轉回農村(重慶市南川德隆),我們老家(德隆)不屬於火化區域,請問死亡後是否需要火化,如果不火化是否享受同樣待遇(喪葬費、撫恤金);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撫恤金標准又是多少?
華律網律師解答:
你父親屬企業單位退休職工,按照《重慶市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其死亡後應當實行火葬,按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如你父親是黨員就更應當實行火葬。
一次性撫恤金為死者生前工資15個月,喪葬費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屬或子女領取(須由所在地村委會出具證明確定具體領取額待遇人員)。領取人持以下資料到區社保局辦理:一是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三是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⑧ 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去世的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費等有多少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
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2、撫恤金一般是二十個月的工資。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民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1〕192號),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可以看出,2011年,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下發的文件,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進行調整,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此文件中沒有提及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依然執行2007年下發的規定: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病故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⑨ 退休人員病故後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辦理內容:為機關事業單位已故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計發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回並停發工資。答
2、辦理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
3、辦理材料:死亡證明或因公犧牲有關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一式兩份,各街道辦事處屬下事業單位一式三份。
5、辦理流程:已故人員所在單位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連同死亡證明或因公犧牲的有關材料送區人事局。
6、由工資福利股計算撫恤金和喪葬費後區直單位憑審批表到區民政局代領撫恤金和喪葬費並轉交給其繼承人各街道辦事處及所屬學校憑審批表在該辦事處財政所代領給其繼承人其它事業單位按撥款渠道支出。
7、工資福利股將留存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同時根據單位報送的工資統發信息在統發軟體作停發工資處理。
8、喪葬費標准為所在縣級行政區上年度3個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撫恤金標准為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工資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死者是在職人員的以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撫恤金計發工資基數死者是離退休人員的以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
⑩ 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新規定是什麼時候頒發的
應當進行申報,如果資料齊全,即時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一、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辦理程序:
1、申報:離退休人員去世後,所在單位要在5日內先向機關事業社保所申報;
2、受理:離退休人員親屬持離退休人員所在單位證明到機關事業社保所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撫恤金。符合撫養條件的遺屬經縣人事部門辦理遺屬補助費審批後,持審批結果到機關事業社保所辦理領取手續。
三、申報材料:
1、領取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
2、領取人身份證
3、遺屬補助費審批表
(10)長治市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擴展閱讀:
關於喪葬費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37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7項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7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1款第7項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