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關於國企教師退休待遇的文件啊
2004年1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4)9號文
各省在此基礎之上都制定了相應的落實政策
『貳』 想了解下2011年教育部、財政部等四個部頒布的關於企業退休中小學教師(根據《教師法》)的書面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 辦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辦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辦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辦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分離企業辦社會的職能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舉措。企業辦中小學移交地方管理,是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分離企業辦中小學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由於企業辦中小學教師工資及退休待遇執行的政策與地方政府辦中小學不盡相同,造成大部分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偏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有關規定,為妥善解決上述問題,現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促進基礎教育事業發展、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加快國有企業辦中小學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進度,理順辦學管理體制。 二、對已經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業所辦中小學,其退休教師仍留在企業的,由企業按照《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對退休教師基本養老金加統籌外項目補助低於政府辦中小學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由所在企業予以計發。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企業辦中小學,其在職教師的工資和退休教師的基本養老金加統籌外項目補助,低於政府辦中小學同類人員標準的,由企業按政府辦中小學同類人員標准計發
企業上述支出,允許計入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按政府辦中小學同類人員標准計發確有困難的虧損企業,同級財政予以適當補助。中央虧損企業,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上述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 三、對各地已實施關閉破產的企業,其關閉破產前所辦中小學退休教師的待遇問題,由各地方政府研究解決。 四、今後在企業辦中小學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時,企業退休教師一並移交。在職人員的移交要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內進行。移交後,退休教師退休金待遇按照當地政府辦中小學同類人員標准執行。中央管理企業所辦中小學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後,由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 五、解決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情況復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狠抓落實。各地要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抓緊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實施,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將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的待遇問題妥善解決好,維護社會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叄』 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 大連
六、關於改抄制、關閉、破產國有企業等的協議解除勞動關系後退休的教師是否納入問題
處理意見:按照國務院《研究從政策層面推動解決有關信訪突出問題的會議紀要》(國閱【2011】76號,以下簡稱76號文件)精神,這部分人提出的重新恢復原勞動關系的相關訴求缺乏法律依據,政策口子不能開。對於這部門退休教師提出的訴求,我們將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映,建議納入其他所有制企業學校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統籌考慮。
『肆』 求<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教 育 部
財 政 部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障 部
文 件
國資發分配【2011】63號
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
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近年來,國有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加快推進普通中小學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進程,普通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偏低問題也隨之得到解決。但是,國有企業辦職教幼教等其他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與地方政府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相比,總體水平偏低的現象依然存在。為了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經國務院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中央企業(含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企業、中央其他部門所屬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中央企業要認真按照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本通知所稱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是指中央或地方國有企業舉辦的職業學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學校、技工學校和幼兒園等。
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是指從國有企業舉辦上述職教幼教機構的教育教學崗位退休的教師,具體認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負責。企業所在地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之後退休的教師,原則上應當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三、對於納入范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其基本養老金加企業統籌外項目補助,低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以加發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的名義予以補齊;實際發放額高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現有渠道發放。
四、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按照各地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人數和財力狀況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五、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的生活補貼可以藉助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或者由地方政府另行確定發放方式。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的生活補貼發放自2011年1月1日起計算。
六、各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視解決解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指導、督促各地(州、市)政府和各企業做好有關工作。要設立工作機構,明確牽頭部門和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加強部門間的協同配合;要明確工作程序,落實工作責任,組織做好退休教師資格審核認定、生活補貼標准確定、人員統計和經費測算以及補貼發放等項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范操作,確保在2011年教師節前全面落實到位。
七、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情況復雜,涉及面廣,各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在實際操作中,要針對可能出現的攀比上訪問題,認真摸底排查,制定工作預案,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人員,要給予幫扶救助,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為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本通知後,要將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工作機構組成人員和聯系方式報送國務院國資委,並於次月起的每月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有關意見建議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國務院國資委。
聯系人:國資委企業分配局 劉續浩、鄭維
聯系電話:(010)63192609、63093001、63193130(傳真)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章) 教育部(章)
財政部(章) 人為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章)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957b71b40100v7he.html
『伍』 跪求:安徽省 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國資發分配[2012]63號)
您好,我覺得您可能搞錯了,這個文件是2011年63號文件,而不是2012年發的,以下是全文:
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
國資發分配(2011)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近年來,國有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加快推進企業普通中小學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進程,普通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偏低問題也隨之解決,但是,國有企業辦職教幼教等其他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與地方政府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准相比,總體水平偏低的現象依然存在。為了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經國務院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中央企業(含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企業、中央其他部門所屬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中央企業要認真按照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本通知所稱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是指中央或者地方國有企業舉辦的職業學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學校、技工學校和幼兒園等。
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是指從國有企業舉辦上述職教幼教機構的教育教學崗位退休的教師,具體認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負責。企業所在地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之後退休的教師,原則上應當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三、對於納入范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其基本養老金加企業統籌外項目補助,低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以加發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的名義予以補齊;實際發放額高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現有渠道發放。
四、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按照各地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人數和財力狀況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五、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的生活補貼可以藉助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或者由地方政府另行確定發放方式。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發放自2011年1月1日起計算。
六、各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視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指導、督促各地(州、市)政府和各企業做好有關工作。要設立工作機構,明確牽頭部門和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加強部門間的協同配合;要明確工作程序,落實工作責任,組織做好退休教師資格審核認定、生活補貼標准確定、人員統計和經費測算以及補貼發放等項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范操作,確保在2011年教師節前全面落實到位。
七、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情況復雜,涉及面廣,各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在實際操作中,要針對可能出現的攀比上訪問題,認真摸底排查,制定工作預案,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人員,要給予幫扶救助,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為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本通知後,要將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工作機構組成人員和聯系方式報送國務院國資委,並於次月起的每月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有關意見建議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國務院國資委。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安徽省就此文件發布過皖國資改革(2011)160號文件,但是我幫你查了,這個文件是不公開的,你可以到安徽省國資委網站申請公開,http://www.ahgzw.gov.cn/ahgzw_front/zwgkinfo_ahgzw/WebApply/ApplyList.aspx
在這個頁面上你可以看到有人曾經申請過這個文件的公開,估計手上有此文件的人很少。。。希望對你有幫助。
『陸』 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是否有這個文件,什麼時候落實.
有這個文件,2011年教師節前落實。
但是這個通知的擬訂者犯了一個錯誤:沒有明確把職工大學列入其中。造成很多職工大學退休教師上訪咨詢。解決的方案:出個實施細則,把職工大學包含在文件第二條所指的「職業學校」內,事實上職工大學除了承擔高等教育外,還承擔中等專業教育、工人技師和高級技師的培訓、繼續工程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如果這個文件根本沒有考慮職工大學的退休教師,那這個通知的擬訂者就犯了一個更大的錯誤:輕點說不稱職,對《教師法》不了解,請再去學一學《教師法》第25條和30條;重一點說,有意在製造不滿,國企的中小學、職業學校、初等中等教育學校、技工學校、幼兒園的退休教師待遇都解決了,獨獨把職工大學退休教師拋下,那不是有意挑起他們的不滿嗎?職工大學退休教師在職時是國企教育戰線的佼佼者,希望不要低估他們這一批弱勢群體。
希望文件的擬訂者在收集各地的反饋意見後,妥善處理職工大學退休教師待遇這一問題。
『柒』 關注中央63號文件《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的通知》的實施進展情況
我也是一名企業幼教,干啦22年幼教,也沒有教師資格證,於2015退休,我內今天知道有這個文件,退休工容資太低,退休三年,長工資三年才2千元,哈哈,我們這里地方老師才退就6千多,同樣干啦一生幼教相差也大多啦…
『捌』 求:國資委2011年63號文件《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 》的原版文件發布連接
國資發分配(2011)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近年來,國有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加快推進企業普通中小學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進程,普通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偏低問題也隨之解決,但是,國有企業辦職教幼教等其他中小學退休教師待遇,與地方政府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准相比,總體水平偏低的現象依然存在。為了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經國務院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具體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中央企業(含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企業、中央其他部門所屬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中央企業要認真按照各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本通知所稱國有企業職教幼教機構是指中央或者地方國有企業舉辦的職業學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學校、技工學校和幼兒園等。
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是指從國有企業舉辦上述職教幼教機構的教育教學崗位退休的教師,具體認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負責。企業所在地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之後退休的教師,原則上應當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三、對於納入范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其基本養老金加企業統籌外項目補助,低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以加發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的名義予以補齊;實際發放額高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現有渠道發放。
四、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按照各地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人數和財力狀況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五、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的生活補貼可以藉助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或者由地方政府另行確定發放方式。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發放自2011年1月1日起計算。
六、各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視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指導、督促各地(州、市)政府和各企業做好有關工作。要設立工作機構,明確牽頭部門和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加強部門間的協同配合;要明確工作程序,落實工作責任,組織做好退休教師資格審核認定、生活補貼標准確定、人員統計和經費測算以及補貼發放等項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范操作,確保在2011年教師節前全面落實到位。
七、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情況復雜,涉及面廣,各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維護穩定的各項工作。在實際操作中,要針對可能出現的攀比上訪問題,認真摸底排查,制定工作預案,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對生活確有困難的人員,要給予幫扶救助,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為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本通知後,要將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工作機構組成人員和聯系方式報送國務院國資委,並於次月起的每月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有關意見建議等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國務院國資委。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回答時間:2011-7-4 12:50
向TA求助 回答者: springfeild7 | 二級
擅長領域: 暫未定製
參加的活動: 暫時沒有參加的活動
『玖』 國資委2011[63]號文解決了企業所有退休教師的待遇,卻把企業改制前在職在崗的教師遺漏了,我們也教
63號文件製造新的分配不公,老師們,聯合起來,去找國國資委討說法!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