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朋友,企業退休,2020年1月1日下的令,要看相關部門的規定怎麼樣?一般是能漲退休金的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 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③ 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
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是可以領取的。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④ 企業退休養老金和工齡有很大關系嗎
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
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退休工資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新的退休工資計算方法,裡面提到了特殊工種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繳納的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特殊工種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繳費年限累計不滿上述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4)1月1日企業退休養老金擴展閱讀:
「老有所養」是民生獲得感的重要內容。自2005年以來企業養老金「十四連漲」,給廣大退休人員吃下「定心丸」。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各地區具體實施方案已經人社、財政兩部審批,正在組織實施。多數省份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提高基本養老金,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按照《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這三部分的比重。
首先「定額調整」,就是要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比如,對於企業退休人員,北京、山東、浙江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5元、50元、40元。
然後「掛鉤調整」,就是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進行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比如,陝西省明確規定,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同時,以退休人員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為基數增加1%。
⑤ 本人是2019年1月1日退休的養老金清算怎麼樣
在計來算養老金的過程中,一自般情況下是取決於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因為你是2019年退休的人員,所以說是取決於2018年的社會平均工資來計算的相,對於2018年退休的人,取決於2017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那麼應當來說你的社會平均工資,要高於2018年退休人員社會平均工資的待遇!所以說你作為2019年退休的人,那麼在2019年全年退休的個人當中,只要是你們本地區的人員,都採用相同的一種社會平均工資來計算你的退休。
作為2019年當年退休的人員,只能夠等到2020年,如果確實要上調養老金的時候,那麼我們才可以享受到養老金的上調待遇,不過這個養老金的上調都是從每年的1月份開始上調的,所以說即便是七八月份以後發放,但是它會一次性將1月份到7月份的上調養老金補發到位,從次月開始就計發的,是你上調以後的養老金待遇了。所以說對於我們1月1號退休的人員,可能會遇到這樣的兩個問題。
⑥ 2017年1月1日起退休金是按工齡和年齡算
企業早就取消工齡這個詞了,所以不可能按工齡計算。
⑦ 2017年12月份退休,但當月還是在單位領取的工資,2018年1月份開始領的退休養老金,2018年
退休當月沒有養老金。養老金從次月開始發放。
2018年漲養老金,也包括2017年退休的人。不過漲幅要小一些,是定額增加。
具體漲多少,需看當地細則。
(7)1月1日企業退休養老金擴展閱讀;
計算方式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
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
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An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對2008年7月1日後繳納的1996年1月1日後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應按到賬時間合並計算後,用於到賬年度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其中,退休當年補繳以前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到賬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補繳基數與退休上一年的繳費基數合並計算後,用於退休上一年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對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小於4年的參保人員,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不得超過1.0,即:計算結果大於或等於1.0的,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1.0確定;小於1.0的,按實確定。
⑧ 企業退休養老金怎麼計算 廣東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多少
廣東省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計算方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
(8)1月1日企業退休養老金擴展閱讀
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調增幅度
自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群體適當再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2005年至2012年,我國已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2012年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與2005年調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計月人均增加10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