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還有父母要贍養,可享受所得稅扣除嗎
新的規定是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的,但具體如何實施還不清楚。
一、贍養費的計算。 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 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 %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二、撫養費的計算。經法律程序夫妻離異,不與未成年或不能獨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應負擔子女的撫養費。只有一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30%給付,有多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20%給付。
三、贍養費、撫養費的給付。實際給付額高於上述計算標準的,按實際給付額計算;實際給付額低於上述計算標準的,按上述計算標准計算。
Ⅱ 父母是國家公職退休人員,子女在扣除個人所得稅是是否還能扣除父母的贍養費用
扣除父母的贍養費用的規定是只要你的父母達到60歲以上,不管他們是什麼職業,什麼背景。你的個稅起征點就可以把他們報上去。
Ⅲ 子女自己退休了,贍養老人還能進行所得稅抵扣嗎
退休金不來管金額多少都不用源交個人所得稅,不過退休人員取得的退休金以外的各類收入補貼,如報酬、稿費、版稅、各類補貼則需要交稅。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免交個稅,但退休後再工作的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為與非退休人員勞務所得同樣征稅。年收入綜合所得6萬(月所得5千)以上起征,父母贍養費專項附加扣除在綜合所得中扣除。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養支出,不管實際支出多少,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Ⅳ 2019年個人所得稅中贍養老人有退休金的可以抵扣嗎
新的規定是可以抵扣抄個人所得稅的,但具體如何實施還不清楚。
一、贍養費的計算。 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 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 %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二、撫養費的計算。經法律程序夫妻離異,不與未成年或不能獨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應負擔子女的撫養費。只有一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30%給付,有多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20%給付。
三、贍養費、撫養費的給付。實際給付額高於上述計算標準的,按實際給付額計算;實際給付額低於上述計算標準的,按上述計算標准計算。
Ⅳ 個人所得稅父母贍養扣除
1.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三條 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六)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第十六條 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
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