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事怎樣區分女幹部和女工人
【1】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版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權通知》
(勞社部發[1999]8號)的規定: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在現管理崗位工作的女職工是否屬於幹部,
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認定。
人事部門認定為幹部的,其退休年齡為55周歲;
未認定為幹部的,按工人對待,其退休年齡為50周歲
【3】如果原來是工人的,轉為幹部工作崗位,
應該填寫工人轉干表。甚至要參加上級統一的轉干考試。
(黑龍江省大慶市就是這樣做的,
以工代乾的工人都參加轉乾的全市統一考試了)
B. 如何確定女幹部,女職工退休年齡
按現有規定,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特殊工種45歲)即可退休。曰前國家發文將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副處級女幹部和高職稱女性人員的退休年令延遲至60歲。
C. 女職工退休時如何區分女工人和女幹部身份
在現管理崗位工作的女職工是否屬於幹部,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認定。
人事部門認定為幹部的,其退休年齡為55周歲;未認定為幹部的,按工人對待,其退休年齡為50周歲。
1,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規定:二、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幹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
3,如果原來是工人的,轉為幹部工作崗位,應該填寫工人轉干表。甚至要參加上級統一的轉干考試。
拓展資料:
現行的《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沒有對退休年齡作出規定,而退休年齡主要是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規定。1999年勞動部頒發的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第一條中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該規定中可以看到,對於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主要以身份進行區分,而身份確定主要以女職工退休前的檔案記載為准。
此後,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文件中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幹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該規定的出台,打破了原有的身份區分標准,轉為判斷女職工是否屬於「管理或技術人員」。
結合此前的各項規定,多數地區目前判斷女職工退休年齡的常規做法是,先看人事檔案,檔案中載明屬於「幹部」的女職工55歲退休。對於身份不符合「女幹部」條件,但工作崗位屬於管理或技術人員的女職工同樣適用55歲退休,工作崗位則以末次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崗位進行確定。
D. 女幹部和女工人如何界定
女職工和女幹部如何區分:主要是通過她們申報退休時所在崗位性質來確回定。即申報退休時所答在崗位為管理、技術崗位的,其退休年齡為55周歲;申報退休時所在崗位為生產、操作或服務崗位的,其退休年齡為50周歲。
獲得幹部身份的途徑 :
1、通過向勞動部門申請辦理招工(就業)手續後具備工人身份。
2、通過人事組織部門辦理吸收、錄用幹部手續後具備幹部身份。
3、國家統一招收並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執行一年見習期考核合格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後也具備幹部身份。
4、軍隊轉業幹部
E. 辦理退休如何界定女職工是工人還是幹部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內的暫行容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F. 女幹部和女職工退休工資待遇區別在哪
1、兩者退休年齡不同
女幹部和女職工最大的區別在於退休年齡,女幹部的退休年齡55歲;而女職工的退休年齡50歲,退休待遇企業主要就是看工資標准和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
2、兩者工資基數不同
女幹部和女職工的工資基數也不同,女幹部的基數一般比女職工高一點,按照工作基數,工齡30年以上退休享受工資基數百分之九十的工資,這樣工作多5年的女幹部,就可能退休工資高一些。
3、兩者繳費年限不同
由於女幹部和女職工的退休年齡不同,因此女幹部在繳費年限上比女職工更長,自然領取養老金越高,並不分幹部工人。
(6)退休怎麼簽定女幹部和女職工擴展閱讀:
女幹部和女職工的退休工資待遇從理論上說沒有區別,都是按個人社保信息數據統計各項數據:繳費年限、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這些數據都套在規定公式計算退休養老金。
對女職工現崗位的認定,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為依據,即不論原身份是工人還是幹部,其現崗位應以勞動合同中確定的崗位為准,凡在現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應以現崗位認定其身份。其退休年齡,在工人崗位工作的按50周歲,在管理崗位工作的按55周歲的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G. 退休年齡的規定中的女幹部、女工人如何界定
主要看入職檔案上填的是什麼,大中專畢業生檔案都是幹部,中職中技則是工人
H. 退休時企業如何認定是女幹部還是女職工
在現管理崗位工作的女職工是否屬於幹部,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認定。
1、人事部門認定為幹部的,其退休年齡為55周歲;未認定為幹部的,按工人對待,其退休年齡為50周歲。
2、2001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3、2001年《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規定:
取消企業行政級別。企業不再套用國家機關的行政級別,管理人員不再享有國家機關幹部的行政級別待遇。打破傳統的「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
4、如果原來是工人的,轉為幹部工作崗位,應該填寫工人轉干表。甚至要參加上級統一的轉干考試。
(8)退休怎麼簽定女幹部和女職工擴展閱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I. 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如何判斷是女工人還是女幹部
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如何判斷是女工人還是女幹部?
法律:
1、《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企業女職工按以下辦法確定退休年齡:退休前從事生產崗位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退休前從事管理或技術崗位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退休前從事企業管理或技術崗位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年滿50周歲,可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手續。確認企業女職工崗位以其退休前最後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為准。
靈活就業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可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解讀:確認企業女職工崗位以其退休前最後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崗位為准,如果上面的崗位是員工級,那50歲退休,如果是技術或者管理崗位,退休年齡就是55歲。如果是下崗後以個人名義交社保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統一是50。公司應當在勞動合同或者員工手冊中對管理、技術性崗位和非管理性崗位作出明確界定。
附:事業單位女職工按以下辦法確定退休年齡:事業單位檔案記載為工人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受聘在工勤崗位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退休前受聘在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的,年滿50周歲後,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辦理退休手續。事業單位檔案記載為幹部身份的女職工,退休前受聘在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齡為55周歲;退休前受聘在工勤崗位的,年滿50周歲後,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辦理退休手續。
J. 企業「女職工」和「女幹部」的認定方法,退休年齡等糾紛如何處理
女職工中包含女幹部。
女職工中工人退休年齡是50歲,,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一要看檔案,二要看給社險報表中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