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員工50退休了,但還在單位上班,請問工齡工資能接上嗎
你都已經退休了,就不存在工齡工資了,工齡的是在你退休前從工作到你退休那年的工齡,你退休了養老保險什麼的單位都不給你交了,你就不能享受到這樣的待遇了,你可以和老闆協商,每年給你點補助。
2. 單位企業職工退休後退出I會組織嗎
單位企事業工人嗯,退休後就直接退出了工會組織,因為這時候呢,一般也不交工會的會費了嗯,基本上就和諧單位脫離了關系,所以一般也就沒有不會組織
3. 職工到退休年齡單位能繼續留用嗎
1、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那麼員工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終回止。
2、如果員工和單答位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返聘協議,員工可以繼續在單位上班,但是員工不再受勞動法律的保護。不能繳納社保,只能購買商業保險。
3、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退休職工再就業後單位是否還需要為其繳納養老保險
退休職工已經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的員工,用人單位返聘之後不需要為其繳納養老保險了。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是不需要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的。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一)按國家有關規定達到退休、退職條件並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
(二)按規定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以上。
第十六條 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十年的,在達到退休、退職條件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後,一次性支付養老補助費。
(4)單位職工退休後還會保存嗎擴展閱讀
依據《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企業破產清算時,應先向社會保險機構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並一次性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該單位已退休、退職人員十至十五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在租賃、承包或被兼並時,承租、承包或兼並方必須承擔該單位全部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責任。
第十六條
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十年的,在達到退休、退職條件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後,一次性支付養老補助費。
第十七條
職工退休、退職條件按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退職條件執行。
第十八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實際繳納時間累計計算繳費年限,不按規定的標准繳納或中斷繳納的時間,不計算為繳費年限。本條例施行前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年限計算為繳費年限。本市實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之前,職工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5. 員工從單位退休之後檔案怎麼處理
員工從單位退休後員工檔案統一在當地人社局退休人員擋案室保管,如果個人要查詢本人檔案,可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去人社局退休人員擋案室查詢
6.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沒交滿,單位還會再給我交嗎
你的問題有點復雜
一樓提到的15年,是指男性到60周歲可以退休時,正好交完15年,即可拿退休金,但是如果交完15年後,只有50周歲,對不起,還要再交十年,至六十周歲。
因為你的農村戶口,所以必須由單位出面交,如果你能在單位工作直到退休六十歲,那麼拿退休金沒有問題的,如果未到退休年齡,與單位關系斷掉,自己是無法獨立再交社保的,那麼到退休年紀後,可能就拿不到退休金的。總之因為你的戶口的原因,社會保險是自己無法交納的,但是如果在退休前,一直都有單位給你交保險,就能拿到退休金的。
你指的檔案,說得不清,所以我也不知道指的是什麼。如果是指人事檔案,單位會給你做的,你進單位的時候,應該交過有關的個人信息材料
7. 企業退休人員退休後檔案在哪兒,還在企業中嗎
企業退休人員退休手續後,其服務管理工作與原用人單位相分離,檔案由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享受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本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交辦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
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並監督落實,受理單位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手續,負責集中管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
而具有檔案保管資質的企業,所有檔案 (包括退休職工)都在企業自行管理。
(7)單位職工退休後還會保存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原勞動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我省實行社會化管理企業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以下簡稱退休人員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原勞動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退休人員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退休人員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真實地反映退休人員情況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退休人員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8. 工人退休後,還和原單位有關系嗎
退休以後還是會和原單位有一些關系的
9. 正常退休後單位還給交住房公積金嗎
不會繼續享有。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在職職工是指在單位中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由於已經退休,所以原單位不用再為非在職職工繳納公積金。
拓展資料:
1、簡介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主要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