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種體制來都已經納入國源家養老體系,退休金由國家社保基金來支付。支付金額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國家統籌養老部分,這一部分,每個城市都是一樣的;還有個人賬戶,這一部分就看個人自己和他的企業交了多少,一般企業交的部分和個人工資扣除部分是一樣的,支付的時候除以240,按月支付。也就是最終養老金多少,決定於退休後當地統籌部分(這部分會變,由當地生活水平決定),和個人賬戶資金多少。
Ⅱ 集體企業退休職工是否享有原企業資產的所有權
集體企業是由集體出資興辦的企業,其資產屬於出資方所有。而集體企業的員工是企業經營人僱用的人員,不一定是出資人中的一員,因此不一定享有企業資產。
Ⅲ 集體企業的職工待全部退休後可以瓜分企業資產嗎
不可以,也不可能全部退休,因為你退休了,還有後面招工入職人員、並且是集體財產,不是你個人的財產,是不能瓜分的
Ⅳ 集體企業退休職工還是企業的主人嗎
不是。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Ⅳ 集體企業在改制中退休職工如何參與股份量化
{集體企業管理條例}規定:集體企業資產屬企業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因此,集體企業的退休職工在企業改制時必須參與股份量化.其標準是以在本企業的實際工作年限確定的.這還有一個前提---就是要把企業的各項債務處理完(包括欠發的工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獨生子女費、集資款、國家投入、遺屬費、工傷補助、勞模待遇等).這些均可作為在職職工的投資參與股份量化。如企業資產變賣還應考慮改製成本、在職職工到退休年齡的養老保險以及5%的預留等項。當然了,在單位掛名和已經調出本單位的職工就不能參與分配了。
Ⅵ 集體企業改制退休職工是否擁有股份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按道理,大集體不應該擁有股份,因為大集體企業成立時是政府財政出的資;而小集體應該擁有股份,因為集體企業成立時主要是職工投資的,有的政府出資只是扶持性質.但是,是否擁有股份,各地不一樣,還要看當地改制的文件是怎麼規定的.如果你有當初出資的證明,相信即使沒有股份,也應該有說法的.
Ⅶ 哪一條法律規定職工退休後不能參加企業破產投票
投票權產生的法律基礎是公司與投票人之間有利益關系,退休的職工退休金是社會統籌了還是集體企業支付呢?
Ⅷ 我是集體企業退休職工社保不任事同繳費怎麼辦
我是集體及企業退休職工,社保不認合同繳怎麼辦?嗯,那就是只要你退休之前把那個社保交夠15年中間蹲哪兒呢?交了就可以了。
Ⅸ 集體所有制企業 退休職工屬不屬於勞動群體
肯定屬於啊你在該公司服務應該有五險一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