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給員工報銷採暖費企業所得稅稅前可否扣除
根據《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遼地稅發〔2010〕3號)文件規定,職工報版銷的採暖費在管理費列支,權按當地政府規定標准稅前扣除;企業發放的供暖費補貼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按職工福利費規定標准稅前扣除。
『貳』 企業所得稅關於取暖費稅前列支的問題
沒有標准,按實際發生金額,發票列支。
『叄』 企業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和冬季取暖費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企業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和冬季取暖費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9)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比例繳付的下列專項資金或資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得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A住房公積金;B醫療保險金;C基本養老保險金;
D失業保險金;
(10)另據國稅發[1994]89號文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包括獨生子女費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因此,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應屬於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且不屬於免徵范圍,理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標准繳納個稅。稅率參見下表:
『肆』 員工報銷的取暖費和物業費,一般放在哪個科目裡面。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和個稅前扣除
一般在管理類復科目里
取暖費報銷制流程:
凡是沒有享受集團公司分房和集團公司沒有提供住房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正式員工:
1、自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員工;
2、個人出資租賃的員工;
3、繼承房產和通過其他途徑擁有房產使用權的員工。
凡屬於下列之一者不予報銷供暖費:
1、已執行《公司物業管理服務標准與辦法》的員工;
2、已享受青年員工宿舍津貼的員工;
3、居住在沒有公共供暖設施房屋的員工;
4、享受集團公司分房後又自購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員工。
『伍』 取暖費免徵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嗎
減免的增值稅除出口退稅外,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稅2016第94號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結束,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以下統稱居民)供熱而取得的採暖費收入免徵增值稅。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向居民供熱而收取採暖費的供熱企業,為居民供熱所使用的廠房及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供熱企業其他廠房及土地,應當按規定徵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5)企業所得稅退休職工取暖費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是據以確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損失以及准予扣除項目的金額。成本是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耗費和各項間接費用。
費用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損失是指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等。
除此以外,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對納稅人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按照稅收規定予以調整。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外,稅收有關規定中還明確了一些需按稅收規定進行納稅調整的扣除項目。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計稅工資的扣除。條例規定,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予以據實扣除,這意味著取消實行多年的內資企業計稅工資制度,切實減輕了內資企業的負擔。
但允許據實扣除的工資、薪金必須是「合理的」,對明顯不合理的工資、薪金,則不予扣除。今後,國家稅務總局將通過制定與《實施條例》配套的《工資扣除管理辦法》對「合理的」進行明確。
⑶在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方面,實施條例繼續維持了以前的扣除標准(提取比例分別為14%、2%、2.5%),但將「計稅工資總額」調整為「工資薪金總額」,扣除額也就相應提高了。
在職工教育經費方面,為鼓勵企業加強職工教育投入,實施條例規定,除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陸』 國營企業職工的福利待遇中有取暖費,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
關於取暖費
職工取暖費的發放是有規定的,我國的南方就不發放取暖費.
如果職工所在地職工應當享受取暖費,職工退休後照樣應當繼續享受.一般的,對職工退休,是有當地的養老保險管理部門,在每年的12月份,隨養老費一起發放到退休職工個人手中。
按照稅法規定,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都需要納稅,同時個人所得稅在征稅時扣除的1600元是指取得這些所得必要的生活支出,職工的取暖費實際是包含在這1600元扣除范圍內了,是生活必要的支出,所以再取得這些取暖費時就應該並入工資、薪金所得一並交納個人所得稅。
但在實際操作中,多數企業是把這類支出列入企業的福利支出中了,並沒有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局對這類福利性質的補貼也沒有深究,原因之一是許多政府機關包括稅務局向員工發放的此類補貼也沒有徵稅,所以我建議不必對此補貼繳納個人所得稅,並且企業潛在的涉稅風險也很小。
關於住房公積金問題
正規的國營企業是必須有住房公積金的,否則你是可以去有關部門投訴它的
企業困難的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不交違法。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和第三十八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柒』 企業報銷職工取暖費要同時交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嗎
取暖費報銷流程:
凡是沒有享受集團公司分房和集團公司沒有提供住房回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正式員工答:
1、自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員工;
2、個人出資租賃的員工;
3、繼承房產和通過其他途徑擁有房產使用權的員工。
凡屬於下列之一者不予報銷供暖費:
1、已執行《公司物業管理服務標准與辦法》的員工;
2、已享受青年員工宿舍津貼的員工;
3、居住在沒有公共供暖設施房屋的員工;
4、享受集團公司分房後又自購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員工。
『捌』 會計實務中,發放職工取暖費補貼年終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嗎
發放給職工取暖費補貼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年終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的14%不需要作納稅調整。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 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玖』 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取暖費涉及哪些所得稅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回函〔2009〕3號)的規定答,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取暖費補貼屬於福利費范疇,應對實際發放的包括取暖費在內的福利費,按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標准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根據《關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地稅企所〔2010〕5 號)第二條:企業發放的冬季取暖補貼、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防暑降溫費,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按職務或職稱發放的集中供熱採暖補貼應納入職工工資總額,准予稅前扣除。
『拾』 到工資中的採暖費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嗎
許多納稅人對防暑降溫費、冬季取暖費是否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存有疑問,不少企事業
單位會計認為,企業給職工發放的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和勞動保護費不用繳納個
人所得稅,理由是根據《地稅函[2002]251號》文規定,企業給職工發放的冬季取暖
費、防暑降溫費和勞動保護費允許稅前扣除標准為650元、200元和600元,企業發放
的上述支出,在限額以內的,據實扣除,超過最高限額的部分不得扣除。上述支出直
接列入企業管理費用,不記入企業應付工資總額,因此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理
解是錯誤的。
首先,上述費用不計入企業應付工資總額應理解為在限額以內發放的部分可以在
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並不是說不計入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其次,據《個人所
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
金、年終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費、防
暑降溫費為與任職或受雇有關所得。有人認為企業給職工發放的冬季取暖費、防暑降
溫費和勞動保護費在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的,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理解是錯誤的。
據國稅發[1998]155號之規定,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人人有份
的補貼、補助不屬於免徵個人所得稅的范圍。
再者,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文件,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
納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
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
離休生活補助費;
(8)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9)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比例繳付的下列專項資金或資金存入銀行個人
賬戶所得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A住房公積金;B醫療保險金;C基本養老保險金;
D失業保險金;
(10)另據國稅發[1994]89號文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包括獨生
子女費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
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根據規定,企業發放給職工的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和勞
動保護費應並入發放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一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