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可以繳納住房公積金嗎
退休人員不能繳納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在以下單位工作的外籍員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有能力繳存住房公積金但不建不繳或少繳的單位,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Ⅱ 退休人員可以繳納住房公積金嗎
公積金是在崗在職人員的待遇、退休離職離崗不再享受這項待遇。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是由單位與個人個繳納一部分組成的,具有相關政策規定。不少初辦理住房公積金的人對其繳納方法不了解,對此,下面將為您詳細介紹如何繳納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縣(市)可適當低於此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的25%,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10%,但不高於15%。
單位如何繳存公積金:
老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新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合並、分立、撤銷或者破產的單位,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
個人如何繳存公積金: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注意事項:
對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問題的了解很重要,繳納人員需要根據繳納規定進行費用繳納,以保證公積金繳存順利進行;
住房公積金兼有福利性與返還性,是為現代人減壓的一種好的政策形式。
Ⅲ 單位幫辦理退休人員,公積金怎麼處理,需要什麼材料
退休人員可以辦理公積金銷戶提取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專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屬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Ⅳ 退休人員是否可繼續繳納住房公積金
不可以。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4)退休人員如何辦理公積金停繳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Ⅳ 退休職工能否辦理公積金補繳手續
公積金是在崗在職來人員的自待遇、退休離職離崗不再享受這項待遇。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是由單位與個人個繳納一部分組成的,具有相關政策規定。不少初辦理住房公積金的人對其繳納方法不了解,對此,下面將為您詳細介紹如何繳納住房公積金:
Ⅵ 退休後我想繼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可以嗎
退休後我想繼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可以嗎?答,不可以,你以退休了,沒有單位了,你向那繳納住房公積金,你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需要給你補繳另一半,沒有單位了,誰給你補繳?
Ⅶ 退休人員領取住房公積金需辦理哪些手續
1、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方便單位和職工辦事的通知》。
根據通知,凡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還清的離退休人員,所在單位繳齊住房公積金,並辦理了個人賬戶封存手續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即可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辦理銷戶提取;
2、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離退休人員,需在還清貸款本息後,才可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3、離退休人員在辦理銷戶提取時,最好准備已激活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具備轉賬功能的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卡是否開通轉賬功能或開通程序,請咨詢具體發卡銀行,確保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能劃轉到賬),以免持支票到銀行排隊轉賬。
(7)退休人員如何辦理公積金停繳擴展閱讀:
退休後還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的條件,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退休年齡後5年,因此退休了還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手樓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二手樓貸款期限不得超過20年,貸款期限與樓齡之和不得超過40年。
(二)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退休年齡後5年。退休年齡一般按照男性60歲,女性55歲計算。
(三)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以貸款期限最長的計算。
Ⅷ 退休,請問本月如何辦理停繳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職工退休後公積金就不再繳納,由單位負責辦理公積金繳存的人員執職工退休證內或退休審批表(容復印件)、繳存人員增減變更表(各地格式有差別),到公積金中心業務大廳辦理公積金停繳及賬戶封存手續。
公積金賬戶封存後,退休職工可憑身份證、退休證到公積金中心業務大廳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Ⅸ 退休人員領取公積金需要哪些證件
一、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1)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2)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離退休的提供養老金發放證明(養老金核定表或養老金發放卡或領取養老金的存摺);
2、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
三、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四、辦理流程:個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五、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9)退休人員如何辦理公積金停繳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職工申請銷戶提取的,個人賬戶必須是封存狀態,如已領取對賬簿的職工還需提供對賬簿原件。
2、以離休、退休條件銷戶提取的不再辦理開戶手續。
3、「集中封存部」中的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除《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不需要單位蓋章外,其它按現行提取規定提供所需的證明資料。
個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誤的,還需提供曾是原單位職工的證明,證明材料為以下任意一項: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勞動部門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社保部門出具標示單位名稱及職工本人姓名的證明、街道或者居委會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