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刑滿釋放人員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我國勞動法有關規定:
1、事業單位職工因觸犯國家法律被判刑的只保留養老保險實際繳內費年限(未啟容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之前的工齡都作廢),服刑期間中斷的養老保險不允許再補繳,只能從刑滿釋放後接著交納。如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推遲退休直到繳費滿15年。
2、職工被判刑後,企業應當對該職工的勞動關系作出處理(如: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應當向職工本人宣布,職工本人應當在企業處理決定書上簽字,企業可以將該職工本人的檔案連同判決書和企業處理決定書,一並移交當地勞動部門。企業未按照上述辦法處理屬於職工仍與該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即職工刑滿釋放後原單位仍須繼續錄用。
㈡ 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達到60歲退休年齡,能不能辦理退休還是等刑滿後續交滿15年後才能辦退休
刑滿退休後,根據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照社會保險的統一發放指數可以領取內一定的保險金。法律容無禁止為服刑人員購買養老保險的規定。部分省市曾出台過政策,對被判刑或者勞動教養前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刑釋解教人員,其刑滿、勞動教養期滿時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應繼續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時按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刑滿、勞動教養期滿時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且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按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被判刑或者勞動教養的,其刑滿、勞動教養期滿後,按標准恢復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㈢ 服刑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可否辦理退休手續
羈押期不需要辦理退休手續,不享受養老金,也不調整養老金,出獄之後辦理退休手續。若養老保險實際繳費超過十五年,按月領取養老金。
㈣ 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服刑人員刑滿後到了退休年紀退休費是怎麼規定
服刑人員繳費滿15年可以正常退休,領取退休金。如果刑滿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需要繼續繳費至滿15年,就可以正常辦理退休。參加工作時間早的人,服過刑的,視同繳費年限歸零了。
㈤ 服刑期滿後還能辦理退休領退休金嗎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專有關規定:
1.退休人屬員在服刑期間不能領取退休金。
2.退休人員服刑期滿後可以領取退休金。
3.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與退休金捆綁的各種補貼也不可以在服刑期間領取,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㈥ 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後可以辦理退休嗎
法無復明文規定不處罰,任何團制體和個人均無權以他人被處以刑罰為理由而剝奪其合法財產權利的享有。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形成勞動關系後發生的糾紛;(三)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由此可見,你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仲裁後不服也可以起訴。
㈦ 服刑期滿之後,己年滿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嗎
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但不一定能申領養老金。
職工辦理退休和申領養老金,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滿足以下三種情況,職工可以申請辦理退休手續:
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參保人員均能夠直接辦理退休。這對於服刑期滿的參保人員,同樣適用。
但是,卻不一定能成功申領職工退休養老金。
眾所周知,職工申領退休養老金,除了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外,還要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至少滿15年,二者缺一不可。
開除公職意味著取消職工的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無疑對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的計算影響比較大。
比如,職工在某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5年,2014年10月1日前的工齡是15年。正常情況下,該職工養老金核算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按25年計算(視同繳費年限15年+實際繳費10年)。
如職工因觸犯法律法規、被開除公職,15年的視同繳費年限就不能再享受了,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從25年降為10年,從而無法申領養老金。
綜上所述,服刑期滿已過退休年齡,是可以辦理退休的。但是,能不能申領養老金,主要取決於其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如果繳費年限滿15年,出獄之後即可申領養老金;如果不滿15年的話,只能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繼續繳費,直至年滿15年。
當然,也可以直接轉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限不足部分,一次性補繳。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服刑人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要扣除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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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有刑滿釋放人員繳15年養老保險就能辦退休手續的文件規定么
刑滿人員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
根據《監獄法》的規定,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刑滿人員就業和參加社會保險,也是普通勞動者,享有同等的權利,履行同等的義務。按《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應當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監獄法》
第三十八條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