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黑龍江省人社廳2014年關於提高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的通知
這個官網有詳細文件的。
『貳』 嗯查詢一下的黑龍江省退休工人補發工資從哪月份開始
國家抄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黑龍江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叄』 關於黑龍江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以及喪葬費的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喪葬補助費為4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根據黑龍江省發布《關於提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規定:
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含企業離休人員)死亡、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由1200元調整為4000元。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由1000元調整為6000元。
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已經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所需資金由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參保人員未領取基本養老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可參照上述標准執行,所需資金仍由原規定渠道支付。
三、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
根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第一條 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
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3)黑龍江位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通知擴展閱讀:
一、《工傷保險條例》
第37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7項 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7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8項 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
二、喪葬費領取流程
1、企業退休職工
2、在家死亡
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
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
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該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
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
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
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肆』 我爸爸是黑龍江省農場的離休幹部,87歲,本月24日病故,在喪葬費和補助方面有什麼政策
黑龍江省關於調整企業離休人員有關待遇的通知
(黑勞社發[2007]6號)
各市、地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勞動保障局 , 中直行業、煤炭、軍工各有關企業:
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委老幹部局、省勞動廳、省財政廳<關於提高企業離休人員離休費水平的意見>的通知》(廳字 [1999]33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等 4 個文件的通知》 (黑政辦發 [2006]75號) 精神,對全省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待遇調整提出如下意見:
一、企業離休人員待遇調整,按當地機關單位同類離休人員標准調整。全省統一調整時,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統一下發文件,不統一調整時按當地規定的標准執行。哈爾濱鐵路局在外省的離休人員按其所在地標准執行。
二、根據(黑政辦發[2006]75號)精神,全省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時間、標准如下 :
2006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休手續的企業離休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增加養老金。廳級每人每月增加 1220 元;副廳級每人每月增加940元;處級每人每月增加 670 元;副處級每人每月增加 490元;科級以下每人每月增加350元。
三、在國家規定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范圍的企業離休人員,按照《黑龍江省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的實施意見》(黑政辦發 [2006]75 號 )執行。具體按當地人事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根據省人事廳口頭通知,從2007年1月起為企業離休人員調整住房補貼基數。按上述規定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總額減去調整前的住房補貼數額,再乘以住房補貼比例即為調整後的住房補貼。當地機關單位沒有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也不調整。
五、以上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住房補貼以及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作為增發企業離休人員1-2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按執行時間不同分別列入不同年份「生活補貼」基數。
六、從 2007 年1月1日起,對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死亡後撫恤金進行調整。即2007年1月1日及以後因病死亡的企業離休人員撫恤金由原來的基本養老金的60%的10個月調整為基本養老金的60%的20個月。
七、資金渠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離休人員,調整待遇所需資金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離休人員,調整待遇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八、審批辦法:縣(市)的企業離休人員待遇調整由市(地)勞動保障部門審批;農墾、森工系統企業離休人員待遇調整由農墾、森工系統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中直行業、煤炭、軍工企業離休人員待遇調整,由省勞動保障廳審批, 企業分別填報《中直行業、煤炭、軍工企業離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審批名冊》和《中直行業、煤炭、軍工企業離休人員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審批名冊》。住房補貼和撫恤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有關規定核准發放。
九、各市地、系統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主動與當地市、縣人事部門取得聯系,依據當地機關單位相關規定及時調整審批企業離休人員待遇。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伍』 關於黑龍江省退休工人死亡喪葬費最新補貼辦法
您好,您好,依據黑人保發[2010]53號《關於提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經省政府同意從2010年7月1日起,提高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費和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次一性撫恤金標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含企業離休人員)死亡、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由1200元調整為4000元。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由1000元調整為6000元。
『陸』 黑龍江省參加企業職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領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撫恤金待遇是多少
一、各地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金標准不一樣,但一般來說喪葬費是定額給付,撫恤金依據當事人去世當月養老金標准結合當地規定的撫恤金計發月數綜合計算。具體標准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直接咨詢,也可以上班時間撥打12333電話咨詢。
二、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撫恤金申領流程如下:
1、當事人去世後,家屬(繼承人)應及時提交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喪葬費申請表等資料(一般是將資料提交給當事人原單位,由其代為辦理);
2、社保審核後按照規定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符合條件者由社保機構依據當地規定核算具體撫恤金、喪葬費金額;
3、社保機構審批完成後,將相關金額轉付當事人原單位,由原單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額後通知繼承人領取即可。
(6)黑龍江位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通知擴展閱讀:
服刑期間死亡 家屬不享受相關待遇
如果參保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但在辦理退休手續的過程中死亡的,按「已退休人員」核發撫恤金,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標准後,再核發撫恤金。
計算撫恤金標準的月基本養老金,是指由養老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的項目,包括列入年度調待基數的補助等項目,不包括取暖費和由財政資金支付的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貼、獨生子女父母補助等項目。
如果單位整體欠費的,其參保的在職人員死亡,可以選擇按照歷年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一次性補繳該職工按規定應由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含利息)後,再核發撫恤金。
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死亡後其遺屬選擇繳納當年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或最近一年)繳費選定的比例確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服刑期間死亡的,其遺屬不享受喪葬費和撫恤金待遇。
『柒』 退休金每月幾號發放
1、退休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
2、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
2、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4、因企業原因使退休人員未能按時領取的養老金,由企業負擔 。
5、按照現在的養老金發放標准,一個職工60歲退休,每月從個人賬戶的領取額就是個人賬戶里的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經計算是139個月,71歲的時候可以領完。
6、如果參保人活不到71歲,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以便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7、養老金個人賬戶在設計上考慮到了多樣性,不管退休年齡是不是60歲還是會延遲退休,個人賬戶的計發都不會受到影響。
(7)黑龍江位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通知擴展閱讀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參考資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捌』 黑龍江省企業退休職工工資如何計算
各省企業退休養老金的計算方法相同,計算方法如下: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
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
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
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An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8)黑龍江位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通知擴展閱讀: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1、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注意事項
1、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了,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需要個人承擔銀行相關服務費用)。
2、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中斷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個人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3、《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當年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下一年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