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未到退休年齡因病死亡有喪葬費嗎
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未到退休年齡因病死亡有喪葬費。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法》關於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參考鏈接: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⑵ 事業單位改制企業單位的員工因病去世。未到退休。如何辦理
按在職職工去世補貼的辦法辦,只是事業能拿二十個月的基夲工資,只能按企業的辦法辦了,可能多也可能少。
⑶ 企業職工未到退休年齡死亡,養老保險金怎麼領取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回承。經辦人的身答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⑷ 企業職工未到退休年齡因病去世的單位是否給一些撫恤金
【社會抄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⑸ 企業職工未退休因病死亡,單位給補發工資嗎
工資是勞動報酬,企業職工沒有退休因病死亡,企業不補發工資。
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病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另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以繼承。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
工資是勞動報酬,死者不可能再提供勞動,工資只是發放到死亡當月止。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⑹ 還沒退休的職工突然因病去世,喪葬費應該由單位支付還是社保所支
還沒退休的職工突然因病去世,其喪葬費和撫恤金以及個人賬戶的余額都可以從社保局去支取,但是如果有工作單位,工作單位也會出一部分撫恤金。所以社保和單位都會支付撫恤金。
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其數額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
上海喪葬費標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⑺ 勞動法對企業職工不到退休年齡死亡的有什麼補償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專、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屬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
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條: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並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
⑻ 企業職工退休因病死亡直系親屬不到50周歲就沒有撫恤金嗎
企業職工退休,因病死亡,直系親屬只能領一定年限的撫恤金,不可能,因為他自己還年輕就可以一直領到了,這個跟直系親屬年齡大小,沒有關系。
⑼ 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交的養老金退還嗎
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養老金是不會退還的,但是其養老金的個人部分是可以被繼承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9)企業職工還沒退休因病去世怎麼辦擴展閱讀:
《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 退休、退職職工死亡的,其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按國家和省規定的標准和辦法支付。
第三十二條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及利息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及利息歸職工個人所有,在職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後,由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給職工本人。職工在職死亡或退休、退職後死亡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或余額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或余額作為職工個人遺產,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