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改制企業退休前安置弗是否可以退給職工
應該可以!但勞動關系就不在企業了
Ⅱ 企業破產退休年齡規定文件
九十年代,國企改革中,國家曾經對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實行提前退休。但這項工作早已結束,相關規定早已廢止。現在,國家沒有對破產企業退休年齡作特別規定,與其他用人單位退休年齡無異,即: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管理崗位年滿55周歲;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三、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Ⅲ 企業職工退休後有安置費嗎
企業職工退休應該會有安置費,但現在是社保中心批准退休,社保中心是沒有安置費的。
Ⅳ 企業關閉後,已經退休的職工如何安置
如果已經辦理了退休,已經是異地領取退休並且享受異地的醫保待遇,是無法把異地的社保和醫保轉移到戶籍所在地。如果您覺得這樣看病麻煩,可以到辦理退休的當地醫保中心辦理異地就醫手續。
Ⅳ 企業減員對即將退休人員怎麼安置
一般會採用買斷工齡的方式提前退休。
Ⅵ 企業一次性安置人員社保段繳多年到退休年齡怎麼辦理退休
企業工人,斷交社保多年,只要你累計繳費社保15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到時帶上你的身份證,去社保局提出你的檔案辦理即可。
Ⅶ 按照勞動合同法企業退休是否補助一定的安置費
企業職工退休,沒有安置費的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版條(二)項規定,權企業職工退休,勞動合同終止。按第四十六條規定,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也沒有安家費的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Ⅷ 關於改制企業職工安置相關政策,退役軍人是否享受提前5年退休待遇
國家對於退伍,轉業軍人沒有提前退休的規定,一切和其他人員一樣待遇,只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可以計算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Ⅸ 退休安置和國家終身供養兩者是怎樣處置的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二十八,二十九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退出現役的一級至四級殘疾專軍人,由屬國家供養終身;其中,對需要長年醫療或者獨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准,可以集中供養。 第二十九條 對分散安置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發給護理費,護理費的標准為: (一)因戰、因公一級和二級殘疾的,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二)因戰、因公三級和四級殘疾的,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三)因病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