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補發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你是哪裡的,每個地方都不一樣的
參考一下當地的相關政策文件
2. 我是企退職工,這次補發退休工資怎麼算
這可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清楚的,因為牽涉到的可變因素太多了比如你的工齡,你的養老保險繳交情況,你的工作經歷變動情況,你所處的城市的工資水平,你所處的城市對於補發工資的政策規定,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不妨你先從網路上登錄社保平台了解一下,看自己了解多少,模糊多少,然後再去社保中心當面咨詢一下。另外,也可以跟其他你認為和你工作經理很相似或者相同的人的補發情況來判斷一下你是否吃虧沾光。
3. 2014年以前退休工人補發多少工資
2014年以前的退休來工人今年是會上漲自退休工資的!
人社部與財政部近日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按照總體水平5.5%左右的標准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政府將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開始補發。
4. 關於退休職工失蹤的工資補發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法院對下落不明滿4年或者意回外事故發生之日起滿2年仍不答知下落者,可以宣告其死亡。如果法院已經宣告死亡了,社保局可以對其暫時作死亡處理,並發給相應的死亡待遇。《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退休職工下落不明期間應從何時停發退休待遇的復函》(勞辦發[1993]162號)和《勞動部辦公廳關於退休職工下落不明期間待遇問題的批復》(勞辦險字【1990】1號文件)進一步規定,退休人員失蹤,下落不明在6個月以內的,其退休待遇可照發,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暫時停發其退休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走失的退休人員以後又重新出現,或者知道他的確切下落,經本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可以恢復他應得的待遇,需要補發的待遇,應該如數補發,但是應該扣除其下落不明期間停發養老金後的發給他的供養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和待遇。規定明確指出退休人員失蹤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停發其退休金。但是這對退休職工及其家屬是不存在影響的,其一,將來退休人員本人重新出現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為其補發;其二,就算失蹤本人不再出現,其個人賬戶同樣可以由其家人繼承。
5. 退休職工去世後可補發多少個月的工資
如果是事業單位的話1、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國家會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3、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遺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如果是企業單位的話1、退休工人死亡後可以領取的待遇按各省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規定執行的。2、如:《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職業退休職工喪葬費領取流程(原單位已無)
6. 退休金補發是怎麼算的
2016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中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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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退休人員補發養老金怎樣計算
為了方便退休人員了解自己的待遇是如何計算得到,市人社局將公布加發金額計算明細,分別公開退休人員退休時間段、各時間段補發月金額、補發月數、月標准補發金額×補發月數(小基數)、歷年各階段小基數合計(該金額將與退休人員存摺上顯示的數字一致)。明細計算過程需於下周一才能查詢和列印,可通過如下幾個渠道獲取相關信息:
登錄市人社局的門戶網頁進行查詢和列印;
各社區經辦機構前台或者自助列印機、街鎮基層服務平台進行列印;
若存在顯示數額與50號文計算結果不一致,可登錄市人社局門戶網頁政民互動頻道反映,或通過各級設備經辦機構信訪部門咨詢、反映。
案例1
王女士,2007年6月退休,繳費年限27年3個月
第一步:按照市50號文待遇=定額加發+定比加發
=定額×加發系數+首次基礎養老金×定比×加發系數
=200×38%+565.57×10%×38%
=97.49元
市50號文待遇在2009年的年度調整增加為97.49×(1+5%)=102.36元
第二步:參考市8號文待遇為100元
第三步:市50號文高於市8號文,由於8號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補發額為102.36-100=2.36元
因此,首次領取養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補發2841.47元。
案例2
唐先生,2012年11月退休,繳費年限27年
第一步:按照市50號文待遇=定額加發+定比加發
=定額×加發系數+首次基礎養老金×定比×加發系數
=800×59%+1122.01×11%×59%
=544.82元
第二步:參考市8號文待遇為535元
第三步:市50號文高於市8號文,8號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補發額為544.82-535=9.82元
因此,首次領取養老金至2014年11月共補發9.82+9.82×(1+5%)×12+9.82×(1+5%)(1+5%)×11=252.67元。
這兩個案例繳費年限同為27年,但王女士退休得早,2009年10月之前領取的退休金沒有參加市8號文的「倒掛」補發,這次的給她補上同繳費年限的養老金待遇,而唐先生在2009年後退休,已經享受過8號文的退休待遇,本次50號文只是再次補發。
案例3
王女士,2011年1月退休,繳費年限30年
第一步:按照市50號文待遇=定額加發+定比加發
=定額×加發系數+首次基礎養老金×定比×加發系數
=600×61%+1016.51×14%×61%
=452.81元
第二步:參考市8號文待遇為535元
第三步:市50號文低於市8號文,而按8號文待遇已享受。
地方保留津貼=535-452.81=82.19元
此種情況即為未收到補貼情況。
7. 2020年補發退休工資是如何計算的
每個省、每一年的養老金調整辦法都不一樣,所以你需要查閱你們當地本年度的調整辦法,然後對應自身具體情況計算出你的調整金額,再根據當地調整到位時間計算補發月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