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退休職工繼續在原單位上班遭辭退可否要求單位補償
職工退休後,就退出了勞動法規定的勞動關系,再繼續工作就屬於勞務關系或僱傭關系,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務關系,沒有補償。
② 退休人員被辭退有補償金嗎
退休人員被辭抄退是否有補償金按聘用合同執行。
已經退休的職工,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工單位聘用的,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第七條規定,屬勞務關系,解聘用工單位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按雙方訂立的聘用合同規定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③ 辭退退休人員需要承擔什麼法律
辭退退休員工,單位並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只要結清員工工資即可。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④ 職工追悼會悼詞範文
在***同志追悼會上的悼詞
各位來賓,同志們、鄉親們:
今天,我們懷著極其沉痛的心情,深切悼念**市二輕工業系統的優秀幹部、原**市汽車大修廠黨支部書記***同志。
***同志因患肝癌,經多方救治無效,於2005年3月12日不幸去世,享年61歲。在此,我謹代表**市二輕工業系統1200名幹部職工,對***同志不幸去世表示沉痛哀悼!並向其家屬表示親切的慰問。
***同志1945年10月17日出生於**市***村。1964年,他響應黨的號召到手工業聯社磚瓦廠參加工作。1965年,在抗美援朝、反修防蘇,國際形勢緊張的情況下,他積極應徵到北京軍區948部隊當兵,1966年調入4743部隊汽車連。服役期間,他刻苦鑽研修車技術,積極參加部隊訓練,多次被評為「修車能手」、「五好戰士」,並被破格提拔為副排長。1968年從部隊轉業到**農具廠工作後,他工作積極,思想先進,多次被評為勞動模範,並光榮地加入中國共產黨。1971年在手管局支持下,他親手創建了**輪胎翻新廠,試制出了小四輪前輪胎,為發展**發展「五小工業」做出了巨大貢獻,1976年被任命為**輪胎翻新廠副廠長。1981年**輪胎翻新廠與**汽修廠合並,他被任命為**汽修廠副廠長。調入汽修廠後,他如魚得水,積極發揮自己在汽車修理方面的專長,組建汽修車間,培養修理人員,購買汽修設備,健全修理工種,使企業形成了大、中、小修一條龍服務,得到了上級交通部門的好評和認可。1995年任汽修廠黨支部書記後,他一手抓黨建,一手抓業務,和同志們團結協作,共同努力,使汽修廠被國家交通部評為「質量信得過單位」榮譽稱號,他本人也多次被評為「優秀黨員」、「先進黨務工作者」。2004年,年滿60歲的他光榮退休。
***同志一生對工作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任勞任怨、默默奉獻,絲毫不計較個人得失;對同事,他為人正直,真誠豪爽,公平公正;對自己,他嚴格要求,嚴以律己,認真刻苦,不斷進取;對家人,他又是真誠負責、值得信賴的家庭支柱。他的革命風范、敬業精神、道德風貌永遠是我們做人的楷模、學習的榜樣!
向***同志學習,要學習他正正派派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實實做事,認認真真工作,做一個平凡而高尚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學習他就是要象他那樣,黨叫幹啥就幹啥,不圖名、不牟利,不講索取講奉獻的優良品德;學習他艱苦創業、求真務實、真抓實乾的工作作風;學習他愛崗敬業,干一行、愛一行,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業績。
悼念***同志,我們要化悲痛為力量,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奮發拼搏,努力工作,把二輕集體工業推向一個更高的台階,為我市實現「龍門三跳」目標、把我市建成現代化新型工業城市做出更大的貢獻!
***同志安息吧!
⑤ 退休人員在出去打工單位要辭退給補償嗎
員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是不能和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以單位辭退已退休員內工是無經濟
補償的。
⑥ 退休後返聘人員,辭職是怎麼個流程一般需要辦什麼離職手續
退休後返聘人員,與單位之間是沒有勞動合同的,也就是沒有勞動關系,所以不需要辭職流程,只需要和單位協商一致就可以。
辦理退休手續,開始享受基本養老待遇後,勞動者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就終止了。這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第(二)項情形,屬於勞動合同的法定終止情形。因此退休的職工返聘是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保護的,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6)退休職工掉辭擴展閱讀:
退休後不論是留在原工作單位繼續工作(即通常所說的返聘),還是去其他工作單位工作,同工作單位之間的關系都將不再作為勞動關系處理,不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既不享受勞動者的權利,也無須盡勞動者的義務。
這種情形,一般會作為勞務關系,辭職的條件就得根據後來雙方的約定處理。如果雙方沒有就此進行約定,應當給對方一個合理的期限,約定的時間或者合理期限到達後,工作單位應當同意個人離開,雙方結清包括報酬在內的各項債權債務。
在勞動關系中,工傷保險是法定基本社會保險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強制性。然而,在聘用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建立的勞務關系,法律則沒有規定其可以加入工傷保險。
而在實際生活中,聘用單位往往是不予辦理與工傷保險類似的商業保險的,日後,一旦返聘人員因工作造成人身傷害,由此產生的損害費用的承擔主體便成為了糾紛高發區。
勞務關系解除時經濟補償問題勞動關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但在返聘人員與聘用單位間存在的勞務關系則不存在經濟補償的規定。基於此,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間解除勞務關系時,不應當再享有經濟補償。
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即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⑦ 辭退開除工人對臨近退休人員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除了這種情況之外,用人單位解除臨近退休人員和解除一般勞動者是沒有區別的。
2、辭退員工勞動法相關規定: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要按應支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經濟補償金是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解除勞動關系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給勞動者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7)退休職工掉辭擴展閱讀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為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違紀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但未達到被開除、除名程度的職工,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依據改革過程中國家和地方有關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安置富餘人員的政策規定解除與職工勞動關系的一種措施。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⑧ 退休職工死亡由工會出面念悼詞嗎
毛澤東同志1944年在抄《為人民服務》一文中就提倡開追悼會,在戰爭年代,為了傳承犧牲同志的先進事跡,鼓舞士氣,激發鬥志,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4年1月10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落實兩辦《意見》推動殯葬改革」與網民在線交流提到,黨員去世後一般不開追悼會。上級人民政府也沒有關於規定退休職工死亡開追悼會的規定.
如果你們公司或者工會,認為某某退休職工在職期間對公司作出過較大的供獻,決定開個追悼會也應該是可以的。具體由公司辦公室還是由工會出面起草念悼詞都是可以的。
⑨ 退休人員被辭退,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辭退已退休人員是不需要補償的,正式退休是自然解除合同,不需要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⑩ 退休職工死亡單位悼詞誰念
這個沒什幺統一規定,各單位的情況也不盡一樣,大部分都是由雙退辦的負責人來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