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殘疾證的下崗職工可否辦理提前退休
如果有殘疾證並且還有勞動能力是不大可能辦理提前退休。
因為國家對殘疾人的政策還是蠻多的,有以下:
一、採取切實措施,避免殘疾職工下崗
(一)有生產任務的企業一般不安排殘疾職工下崗。
(二)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出現困難,進行經濟性裁員時,一般不裁減殘疾職工。
(三)企業進行改組、改制,盡量避免安排殘疾職工下崗。
(四)企業因兼並或破產,確需安排殘疾職工下崗的,應按國家規定的下崗程序執行,並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二、確保下崗殘疾職工的基本生活
(一)國家確定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的企業,對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殘疾職工,可採取離崗退養的辦法。離崗退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所在企業應繼續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待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再辦理退休手續。
(二)對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破產企業自謀職業的殘疾職工,按所在城市企業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的3倍提取安置費並一次性發給本人;符合國發〔1994〕59號文件和國發〔1997〕10號文件規定的破產企業中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殘疾職工,由本人申請並經省級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三、優先安排下崗殘疾職工再就業
(一)企業要確保下崗殘疾職工全部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再就業服務中心要為進入中心的下崗殘疾職工提供崗位需求信息,組織跨企業的勞務輸出,利用現有的資金、技術、場地、設備進行有針對性的轉業、轉崗訓練,並負責職業介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下崗殘疾職工再就業。
(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指導,幫助中心制定下崗殘疾職工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培訓工作計劃並做好落實工作,督促企業將促進再就業的優惠政策真正落實到每個下崗殘疾職工身上。
各地勞動保障部門所屬就業服務機構,要對下崗殘疾職工優先提供免費登記、培訓、計算機信息查詢等就業服務,積極為自謀職業的下崗殘疾職工提供保存檔案、代收代繳社會保險等項服務;就業訓練中心和技工學校應主動承擔下崗殘疾職工轉業訓練,對參加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的,職業介紹機構要在半年內免費提供三次就業信息和職業介紹。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寬下崗殘疾職工再就業渠道
(一)在實行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單位,在招錄人員時,應優先安排下崗殘疾職工。
(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需的工勤人員,有適合殘疾人崗位的,應優先安排下崗殘疾職工,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確保其再就業的合法權益。
(三)對生活特別困難的下崗殘疾職工,經企業、街道出具證明,有用工需求的企業,應優先招錄其子女就業。
五、各級殘聯要積極主動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下崗殘疾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
(一)要掌握轄區內下崗殘疾職工的基本情況,認真做好下崗殘疾職工的調查、統計、核實工作,登記造冊,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各地殘聯要積級協調有關部門,督促企業落實下崗殘疾職工的基本生活和社會保障工作,對違反國家政策或拒不執行有關規定的企業,殘聯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對下崗殘疾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殘聯應協調有關部門為其發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下崗殘疾職工自謀職業或自願組織起來就業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協助其所在企業為他們選擇項目、安排培訓,在申辦營業執照、落實經營場地、籌集資金、免徵稅費等方面提供服務。
(五)對於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繼續安排下崗殘疾職工就業的,可根據企業安排數量給予表彰或一次性獎勵,所需費用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
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把下崗殘疾職工納入當地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體系,把失業殘疾人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安排,狠抓落實。各級殘聯應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本著對殘疾人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主動、扎實地做好各項工作,確保中央精神落實在殘疾職工身上。
2. 有殘疾證的職工可以辦理提前退休嗎
可以提前退休。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0%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20年的75%發給。
連續工齡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60%發給。退休費低於25元的,按25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實90%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
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35元的,按35元發給。
第三條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工人,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退休費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並享受原單位矽肺病人在離職休養期間的待遇。
(2)下崗殘疾職工可提前退休嗎擴展閱讀
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總局已經公布了「關於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今後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在從事特殊工種,符合規定的政策條件下辦理提前退休的。相對於正常退休的,會少繳納幾年的社保費用。
舉個例子:假如,老張繳納了15年,老李繳納了45年,那麼到退休後老李的退休金會是老張退休金的2.67倍,其他的待遇是相同的。
如果是符合病退條件辦理提前退休的。其待遇的差別也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類似,除此之外,個人賬戶外的基礎養老金,在沒提前一年,就會減少2%,就算是到了正常退休的年齡也不會再漲回去了,並且,在每年退休金上漲的時候與繳費年限關聯的部分一會相應的減少。
3. 我是三級工傷人員能提前退休嗎,需要多大年齡
不可以提前退休。
工傷職工鑒定為三級傷殘的,退出勞動崗位,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由用人單位和本人依法繳納醫療保險費,直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歲,女工人年滿50歲,女幹部年滿55歲),改辦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4. 我是樂山大渡河鋼鐵廠下崗職工有國家三級殘疾可以提前退休嗎
可以辦理提前離崗退養手續,享受在崗薪酬的80%,有一工傷造成的病害保險公司可以安排醫治費用護理費用和補償金。
5. 傷殘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女性幾歲退休
一.什麼是退休?
所謂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77.國家對提前退休工種是如何規定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1978年以來,原國家勞動總局根據國發[1978]104號文件要求,負責全國提前退休工種的審批工作。1985年,原勞動人事部發出《關於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勞人護[1985]6號),將提前退休工種改由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批,送勞動人事部備案。1993年,原勞動部下發《關於加強提前退休工種審批工作的通知》(勞部發[1993]120號),規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停止審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種。提前退休工種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勞動部審批。勞動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各有關部門已審批的提前退休工種進行清理和調整。
1999年,勞動保障部發出《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該《通知》還規定,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工種,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條件的改善,需要進行清理和調整。新的特殊工種名錄由勞動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清理審定後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暫按原特殊工種名錄執行。
78.因病或非因工傷殘提前退休的職工,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 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79.因病或非因工傷殘提前退休的職工,其養老保險待遇如何確定?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提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有關問題的復函》(勞社部函[2000]171號)規定,因病或非因工緻殘提前退休的職工,與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中提前退休人員、按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一樣,實行基本養老金減發辦法,即每提前一年減發2%(不含個人帳戶養老金)。減發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及各種補貼)×(1—提前退休年限×2%) +個人帳戶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80.除了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條件可以提前退休外,還有哪些職工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1999年3月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除了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條件可以提前退休外,其他辦理提前退休的范圍限定在兩類情況:一是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企業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其依據是《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二是有三年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其依據是勞動保障部、國家經貿委《關於切實做好紡織行業壓錠減員分流安置工作的補充通知》(勞社部發[1998]6號)。3年壓錠任務完成後,此政策不再執行。
《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關於提前退休的規定是:「破產企業中因工緻殘或者患嚴重職業病、全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作為離退休職工安置。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可以提前離退休。」從上述兩個文件中可以看出,對提前離退休的條件是有嚴格限制的。即:一是僅僅限於「優化資本結構」試點的111個城市適用;二是限於破產的國有工業企業;三是距離本人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四是經本人申請。
根據勞動保障部、國家經貿委《關於切實做好紡織行業壓錠減員分流安置工作的補充通知》(勞社部發[1998]6號)規定,有壓錠任務的紡織企業,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的下崗職工方可提前退休:一是紡紗、織布兩個工種中的擋車工;二是工齡滿20年,在擋車工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0年且辦理提前退休時仍然在擋車工崗位上;三是距離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10年;四是技能單一,再就業確有困難。
另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0]11號)及全國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關於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的通知〉有關問題的意見》([2000]33號)規定,關閉破產的資源枯竭礦山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含勞動合同制職工)執行提前5年(男55周歲,女幹部50周歲,女工人45周歲)退休的政策。其中,從事經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它有害健康的特殊工種職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歲,女40周歲)退休。具體條件為: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以上;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以上;從事其它有害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以上。
企業職工需具備哪些條件,退休後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符合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82.職工離退休後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如何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規定,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在國內異地居住的,也可以委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郵局、銀行寄匯給本人;出國定居的,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
二.退休的種類
1、離休(國發[1980]253號、國發[1982]62號):是指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工人),以及在東北和個別老解區,1948年底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他們在達到國家規定的年齡界限時,實行的離職修養制度。
老幹部的離休年齡是:正省級幹部為65歲,副省級及以下幹部為60周歲,其中女性處級以下幹部為55周歲。目前,除個別在人大、政協任職的同志還沒辦理離休手續外,在同職人員中再沒
6. 失業人員9級傷殘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嗎a
對一至四來級的傷殘職工一般不可源以申請提前辦理退休手續,但是可以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7. 殘疾下崗職工請教提前退休政策
根據關於發布來《企業職工患病或自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4〕479號〗第六條的有關規定:「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另外,根據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的殘疾人職工,經本人申請,由殘疾人就業服務管理機構進行勞動能力評估,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病退條件的,可提前5年退休。此外,如果是困難殘疾人達到退休年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超過10年(含)但不滿15年,由個人續繳滿15年的,續繳的養老保險費在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標准100%以內,可由同級殘聯補貼50%。
8. 精神殘疾人員可以提前退休嗎
精神殘疾現在是國家公認的一種疾病/它比有些重正疾病是也很嚴重的!你它媽的不懂不要亂講!這是國家發明的精神殘疾名詞
9. 江蘇南通肢體三級殘疾職工可以提前退休嗎
殘疾人復的殘疾等級與退休條件中制的病殘標准無關,是否可以病退休,需要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的,同時符合其他條件的,才可以病退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 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8號
(三)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統一由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負責醫療診斷,並出具證明。非指定醫院出具的證明一律無效。
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負責定期審核指定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作出鑒定結論。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暫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1-4)級》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做出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