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接近退休職工合同到期怎麼辦,如何續簽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2008年1月1日起,與勞動都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回合同到期後答用人單位不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貳』 原合同簽訂的三年期合同,馬上到期了,離退休還有一年,公司可以直接給我續簽一年期的勞動合同嗎
首先,你如來果有下列情形之一,源可以提出續訂勞動合同,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你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你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因此,若是上述情況,你的問題就可以解決。(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其次,若是你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另外,若是沒有上述情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單位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但是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合同條件續訂,你不同意的情形除外。
『叄』 勞動合同該怎麼續簽還有公司有員工還有一年退休了,但現在他的勞動合同到期了,續簽勞動合同的話怎麼簽
續簽幾年,你問下老闆的意思。他的標準是什麼。
一年就退休的員工,你可以問他是否願意繼續做多幾年,以及你老闆的意思。如果該員工不願意,就簽一年,然後辦理退休。
『肆』 快要退休的員工,合同到期是否一定要續簽
勞動合同終止,雙方勞動關系就終止了,不存在解除的說法。終止後,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是否再次與職工簽訂合同。
『伍』 因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公司不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要不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因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公司不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是不用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就自動終止。
但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5)快退休了企業續簽合同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關於勞動合同的規定: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陸』 已到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要續簽合同怎麼辦
已到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不再受勞動法保護,
用人單位如需勞動者繼續工作的,
就應另簽勞務合同,
報酬另議,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
勞務合同受合同法保護,
『柒』 即將退休,(五個月,公司不續簽合同,是否違法勞動法。
1已簽訂兩復次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再次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不續簽單位應擔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2隻要沒到退休年齡,單位不續簽的就要支付補償金,到了退休年齡不續簽的沒補償金。
『捌』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馬上退休人員,公司不續簽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回者約定無確定終答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玖』 合同到期 臨近退休 公司不續簽怎麼辦
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本公司工作滿15年,距退休年齡不滿5年,公司不能解除勞動關系。如果不符合以上情況的,勞動合同到期後就自然終止了。
『拾』 新勞動法距退休滿幾年合同到期企業必須續訂合同
法律沒有這種規定來,只是規定自了勞動者在單位工作10年以上,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10年的,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