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軍休幹部退休費包括哪些
離休指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離休是我國幹部退休制度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是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可以離職休養。
離休范圍包括:
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軍隊的幹部;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幹部;在敵占區以及黨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幹部;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離休年齡一般為60周歲,在一定職務以上的幹部為65周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離休人員離休年齡,經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在學術造詣和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暫緩離休,繼續從事研究等工作。退休就簡單了,就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所以,簡單說,離休老幹部就是解放前參加革命工作,現在已經離職休養的老幹部。
退休幹部就是解放後參加工作,並從崗位上退下來的老幹部。
軍隊退休幹部工資標准:
一、移交政府安置的軍休幹部生活待遇標准
(一)離休費
1.離休時離休費:幹部本人在職時計發的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軍齡工資、教護齡津貼。
教護齡津貼:1985年7月參加工資制度的軍隊幹部,離休退休時享受教齡、護齡津貼的,教齡、護齡津貼從1986年9月1日起作為計算離休退休費的基數;離休退休時未享受教齡、護齡津貼的,不執行這一規定。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已享受的教齡、護齡津貼,從1994年1月起,全額計入離休退休費。
2.離休後增加的離休費:1979年起實行,1985年6月底以前離休的幹部享受的副食品價格補貼;1985年7月起實行的23元生活補貼費;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資;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離休費;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離休費。
(二)退休費
1.退休幹部: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地區津貼,按規定的退休費比例計發;基礎工資、軍齡工資和護教齡津貼,按全額計發。
教護齡津貼:1985年7月參加工資制度的軍隊幹部,離休退休時享受教齡、護齡津貼的,教齡、護齡津貼從1986年9月1日起作為計算離休退休費的基數;離休退休時未享受教齡、護齡津貼的,不執行這一規定。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已享受的教齡、護齡津貼,從1984年1月起,全額計入離休退休費。
2.退休志願兵(士官):軍銜等級工資和地區津貼,按規定的退休費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按全額計發。
二、各項補助補貼標准
1.交通費:從2004年1月起,給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發放交通費。標准:軍隊離休幹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來已發的15元),軍隊退休幹部每人每月90元。交通費隨離退休費逐月發放。發放交通費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個人用車自理。軍隊退休士官(含退休志願兵)參照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退休幹部的規定發給交通費。
2.保留福利補助、保留伙食補貼:軍隊離退休幹部從這次工資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補助60元、伙食補貼50元。退休志願兵保留福利補助25元、伙食補貼35元。
3.軍人職業津貼:從1999年1月起離退休幹部各職務(含專業技術)等級軍人職業津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80—380元。退休志願兵軍人職業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費:從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費按規定享受全費標準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費標準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費四分之一標準的,每人每月200元。公勤費和護理費只可享受一種。
5.服裝費: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幹部服裝費標准,從2000年10月起每人每月調整為:寒區50元。
6.榮譽金:榮獲一、二級紅星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30元;榮獲獨立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5元;榮獲勝利功勛榮譽章者,每月發給20元。隨工資逐月發放。
7.房租補貼:從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補貼標准調整為:正軍職(含相當職務等級的專業技術和文職離退休幹部,下同)120元,副軍職105元,正師職65元,副師職58元,正團職50元,副團職45元,營職以下40元;六級退休士官45元,五級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後復員無工作的女同志35元,領取定期生活補助費的離退休幹部遺屬35元。自購自建住房和維修擴建私房的軍人離休退休幹部,不交納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補貼。
8.防暑降溫費:軍隊離退休幹部每人每年80元,退休志願兵每人每年40元。
9.軍糧差價補貼: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的食物定量標准為:每人每天糧食550克,黃豆80克,植物油50克。軍糧補貼標准,仍按1999年的標准執行。
10.政府特殊津貼: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由國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1.護理費: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軍隊離退休幹部(含退休士官)護理費標准,按公勤費全費標准執行,每人每月800元。
享受條件:
(1)軍隊離休幹部中第一、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和抗戰前期參加革命的,以及抗戰後期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且年滿70周歲的。
(2)副軍職以下離休幹部因戰因公傷殘,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或因癱瘓、雙目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的。
(3)退休幹部因戰因公評為特等、一等殘廢或者因病癱瘓、雙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經醫院證明和組織批准,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發給護理費。
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所依據的「生活自理障礙程度」,主要是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依賴程度。生活自理范圍主要包括下列五項:①進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動。上述五項均需護理,為生活不能自理。
審批機關:
移交政府安置前,軍隊離休幹部享受護理費由軍隊大單位政治機關批准,軍隊退休幹部由軍以上政治機關審批。移交政府安置後,由省級民政部門批准,從批准之月起發給護理費。
報批程序:
軍隊離休幹部年滿70周歲享受護理費的,由安置地市以上安置部門審批,報省備案,從年滿70周歲的當月起享受護理費;軍隊離退休幹部因病因殘享受護理費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干休所審核,市地以上安置部門審定,報省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審批,由省批准之月起享受護理費。
軍隊離休幹部在生活基本能夠自理後,經醫院證明,由縣級民政部門報請省級民政部門批准,停發護理費,改發公勤補助費。
軍隊退休幹部,凡享受護理費的,生活基本能夠自理後,由當地縣屬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經縣以上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批准,停發護理費
❷ 軍隊供養的退休職工享受的醫保待遇是什麼標准
軍隊供養的退休職工享受的醫療待遇:如果是住院的話,應該享受百分之百的報銷吧!
❸ 軍隊退休幹部自負醫療費較多,怎樣申請補助依據是什麼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
1.如果您還沒移交政府安置,只能通過軍隊系統來解決。專現在部隊靠「吃皇糧」屬,沒有這項撥款,沒有額外收入,只能是在體系醫院治療時協調免一點,補一點,您自己承擔一點。您所在部隊只能在本級機動費中經黨委研究後支出一點,數額不會很大;不夠還可以向上級申報爭取,也是杯水車薪。總之,不在體系醫院范圍內治療以自負為主。
2、如果已經移交政府安置,則主要在醫療保險體系內按照醫保政策解決。干休所條件好可以補一點;或是向民政系統申請給救助一點。如果情況特殊,民政確又沒有錢,也可以爭取政府財政補助。如您未在定點醫保系統內治療,麻煩就比較多了--他們可以說是您自己選擇醫院造成的,這樣就只能由您個人負擔了。不過,干休所和民政要是負責的話,還是可以給您點補助的。
❹ 退休軍人因病住院報銷政策`及救濟條例。
現在有專門的退伍事務部門,可以咨詢,每個地方具體政策不太一樣
❺ 軍隊退休人員死亡後一共有幾項補償
軍隊退休幹部死亡,撫恤金為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個月的退休金。
根據《軍人優待撫恤條例》規定:
第十三條現役軍人死亡,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准,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標準是: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
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或者津貼低於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的,按照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准計算。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在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撫恤金:
(一)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5%;
(二)獲得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0%;
(三)立一等功的,增發25%;
(四)立二等功的,增發15%;
(五)立三等功的,增發5%。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撫恤金。
(5)軍隊退休人員住院伙食補助費擴展閱讀:
根據《軍人優待撫恤條例》規定:
第四十七條軍人撫恤優待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與軍人撫恤優待工作的單位及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一)違反規定審批軍人撫恤待遇的;
(二)在審批軍人撫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虛假診斷、鑒定、證明的;
(三)不按規定的標准、數額、對象審批或者發放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的;
(四)在軍人撫恤優待工作中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第四十八條負有軍人優待義務的單位不履行優待義務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限期履行義務;逾期仍未履行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紀律處分。因不履行優待義務使撫恤優待對象受到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❻ 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怎麼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版23 條規定,住院伙食權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第24 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❼ 軍人伙食費標准具體明細
義務兵:復義務兵享受供給制生活待遇,制伙食費每人每天最低18元供給。
海軍,空軍,二炮部隊相對高些。
服裝費每人每年4000元標准供給實物。
按照軍銜和服現役年限發給津貼。
內陸部隊服役義務兵第一年津貼為每月500元,第二年為每月600元。
例如:城鎮士兵服役二年,退役金(4500元×2年)+經濟補助金(17497元)+優待金(22916元×2年)+津貼(500元×12月+600元×12月)=85529元。
隨著地方收入水平的提高,軍人待遇近期也有望大幅度提高,數字還會增加。
由於部隊駐地物價指數的差異,為平衡同灶別伙食保障水平,軍隊將部隊駐地統一劃分為五個類區,按物價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至四類區和高原區。
除了基本伙食費標准,重大節日、執行特殊任務等,享有相應的伙食補助。但這些補助不發給個人,只用於食堂伙食改善。
❽ 退休士官住院伙食費怎麼處理
住院費、醫葯費可以報銷,伙食費自理。
❾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每年每人醫療經費保障標準是多少哪個文件
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和總政治部、總後勤部2015年聯合版印發的《關於加強權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各地要按照安置地國家機關同職級離休退休幹部醫療保障政策,給予軍休幹部同等醫療待遇。對師職(級)軍隊退休幹部,給予與安置地同職級退休幹部同等的醫療服務照顧。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內個人自付醫療費較多的軍隊退休幹部,制定和落實由安置管理單位給予補助的具體標准及辦法。
軍隊退休幹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實行公務員醫療補助,應與安置地國家機關同職級退休公務員執行統一政策,確保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按照安置地國家機關同職級退休幹部住院和床位費報銷標准,保障軍隊退休幹部能夠住上與安置地國家機關同職級退休公務員待遇相對應的病房。有條件的地方,可定期安排軍休幹部進行健康體檢,合理設置體檢項目和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