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傷職工在退休後如何發放生活護理費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支付生活護理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1)退休人員護理費發放標准呼和浩特擴展閱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 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是多少
關於提高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組通字【2013】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老幹部局,政府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老幹部局,、財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中管金融企業黨委,部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黨組(黨委),部分高等學校黨委:
2014年是新中國成立65周年。為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創建新中國作出貢獻的老同志的關懷和照顧,經中央同意,決定提高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四、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與上述一、二、三項不重復享受。
五、離休幹部的護理費與自雇費不重復享受。
六、所需費用按現行開支渠道解決一。
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起執行。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2013年12月18日印發
3.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能領多少錢
不知道,也無法知道。退休金計算需要許多社保個人信息數據,這些未知數據都要套進規定版公式進行計算。權
退休金沒有你想像的標准,一問他人就能給你個數。給你公式自己算去吧,看看你能否算出。
基礎養老金=(社平工資x社保繳費平均指數+社平工資)÷2x社保繳費年限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余額÷139(男)195(女)
兩道公式得出的數相加就是你的基本養老金。
公式中社平工資就是你退休當年當地社平工資數額。
其他文字數據都是你個人的。
4. 呼和浩特市企業退休人員醫保個人帳戶每一年發多少錢呀
城鎮職工醫保個人帳戶,按本人退休養老金的一定比例劃入。各地劃入標准不一樣,有的按3.2%,有的按3.8%。
5.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死亡企業退休職工能得到多少撫恤金
轉到社會保障的到處理家庭帶上你的身份證,戶口簿,火化證明
該退休金和社會保障單位支付喪葬費,對授予
6. 呼和浩特退休人員取暖費如何發放
呼和浩特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宅取暖費發放辦法第一條 為適應住房制度改革,加強市本級財政住宅取暖費支出的管理,逐步建立公共財政框架,實現職工分配製度貨幣化,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 第三條 職工住宅取暖費採取按標准發給個人的辦法。由職工個人按實際住房面積與供暖單位結算,不再由單位報銷。 第四條 實行職工住宅取暖費按標准發放辦法,要根據國家的住房政策,堅持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 第五條 職工住宅取暖費發放范圍包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 第六條 職工住宅取暖費發放標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按不同級別職工應享受的住房面積標准和呼和浩特市物價局《關於調整呼市聯合供熱價格的通知》(呼價工字1998)第241號),規定居民住宅供熱價格2.55元/平方米.月,其中職工個人應負擔部分0.32元/平方米.月,其餘部分由職工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確定。 行政單位住宅取暖費發放標准 級別/項目 住房面積(m2 )
年發放標准(元/年)
正廳級 130 870
副廳級 120 803
正處級 110 736
副處級 100 669
正科級 90 602
副科圾 80 535
科 員 70 468
事業單位住宅取暖費發放標准 級別/項目 住房面積(m2 ) 年發放標准(元/年)
被聘為高級技術職稱 125 836
被聘為副高級技術職稱五年以上 115 769
被聘為副高級技術職稱五年以下 105 702
被聘高級技師 100 669
被聘為中級技術職稱、技師和二十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 90 602
被聘為助理級技術職稱、高級工和十年以上至二十年以下(不含二十年)工齡的普通工人 80 535
被聘為技術員、中級工以下和十年以下(不舍十年)工齡的普通工人 70 468 第七條 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職工配偶享受"三條社會保障線"的,由職工所在單位申報,市再就業服務中心核准,按468元/年的標准,財政部門批准另行解決。 第八條 享受遺屬生活補助費人員由發放生活補助費單位,按468元/年的標准發放。 第九條 職工住宅取暖費發放根據市人事局核準的職工人數、級別,按照發放標准,由所在單位在10月份一次性發放。 第十條 實行職工住宅取暖費按標准發放辦法後,所需經費從單位包干經費解決。 第十一條 本辦法施行後,各單位不準再報銷職工住宅取暖費,違者按財經紀律論處。 第十二條 各旗縣區及駐呼企事業單位可參照本辦法。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2年10月起施行。
7. 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省贛財社【2012】70號文件精神規定,目前,我省執行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為: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每人每月護理費標准為1000元;
抗戰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每人每月為6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每人每月為400元。
因公致殘和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經批准後在此標准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0元護理費。此外,離休幹部住院實行在規定可報銷范圍內實報實銷,具體由醫保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014年是新中國成立65周年。為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創建新中國作出貢獻的老同志的關懷和照顧,經中央同意,決定提高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四、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與上述一、二、三項不重復享受。
五、離休幹部的護理費與自雇費不重復享受。
六、所需費用按現行開支渠道解決。
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起執行。
8. 請問內蒙古自治區老幹部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內蒙古自治區老幹部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標准如下: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非因工死亡喪葬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通知》
第一條 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非因工死亡喪葬費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准發給。
第二條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以下標准發給:
具有城鎮戶口的,配偶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5%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按25%發給;非城鎮戶口的,配偶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按20%發給。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企業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領取100%退休費的工人非因工死亡的,在上述標准基礎上增加5%。
以上標准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費標準的,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費標准執行;按上述辦法計算的離休幹部遺屬生活費低於內人險字〔1996〕6號文件規定標準的,按6號文件規定標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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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調出死者檔案後,拿著一張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
3、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