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職工退休時醫保繳費年限不足部分應由誰繳納
誰造成的誰承擔
因為單位欠費造成,單位補交欠費期間的
因為個人原因造成的,退休後轉居民醫保繼續繳納滿年限,繳納滿後不繳費可以繼續報銷
B. 退休職工醫保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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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繳費年限不夠能版補繳。
個人委託存檔權人員退休時繳費年限不足的補繳辦法:
2001年4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後退休的職工,退休時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以現金形式一次性補足不足年限。自補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
C. 退休職工醫保需要繳多少年
1976參加工作應該是原固定工,1976-1994社保建立個人賬戶18年視同繳費年限,應該是含醫保的。
全國版各地醫療保險納入權社保,是2000年前後,原固定工醫保在納入社保之前是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
根據你說2012你參加醫保,2018年退休,如此算來你不需要補繳。
男性退休後享受終身醫療保險的醫保繳費年限25年。
D. 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各要交多少年
通常情況下,最低繳費年限為年,交的年限越長,您的工資就越高,而且每次調資時,漲的工資都跟所繳的年限長短有關。交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男60歲、女55歲退休;醫療保險繳納年限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
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各地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范圍不盡相同,具體請以當地政策規定為准。以2009年10月1日為界線,2009年10月1日以前滿60歲的,不用交繳,就可以直接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每月基礎養老金115元。2009年10月1日以後滿60歲的,距2009年10月1日每少一年,補繳一年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金。
(4)本溪市企業退休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為女性55周歲,男性60周歲,社保養老金即是按照這兩個年齡段進行領取。
E. 職工醫保繳費年限,退休時辦理的醫保應激費多少年
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各地規定不一,以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為准。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十一條本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後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本規定施行前參加工作施行後退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前款規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職工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滬府令8號
第二十三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次月起,職工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職工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緩繳醫療保險費的,在批準的緩繳期內,職工不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應當繳納而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足額補繳醫療保險費後,職工方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含視作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職工退休後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視作繳費年限的計算,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另行規定。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可領取養老金的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其個人醫療帳戶的部分,按照其在職最後一個月的計入標准計入;其醫療費用的支付,按照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本辦法施行前已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F. 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本溪市企業退休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二、覆蓋范圍和繳費辦法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北京、天津、上海 3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籌(以下簡稱統籌地區)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一政策,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
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三、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
要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
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
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G. 遼寧省職工累計繳費多少年退休後才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最低繳費年限為滿25年;繳足最低年限仍未達專到法定退休年屬齡的職工應當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繳足最低年限的,必須以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單位繳費比例一次性繳足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納入統籌基金。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下列標准劃入個人帳戶: 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職工按照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0.8%的比例計入,45周歲以上按1.5%的比例計入;退休人員以本人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為劃賬基數,低於企業平均退休費的,以上年企業平均退休費為劃賬基數,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為4.6%、51周歲至60周歲(含60周歲)為5.2%、61周歲至70周歲(含70周歲)為5.8%、71周歲以上為6.4%。
——摘自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首頁 >> 社會保險 >> 政策解讀:《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