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職工退休後企業塌台了怎麼辦
職工退休以後,退休工資是你從社保領。企業黃了,跟你也沒關系了。
② 企業職工被除名後可以辦退休嗎
達到法定退來休年齡,繳費源年滿15年,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8號
一、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堅決制止違反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③ 企業關閉職工補償標准已到退休年齡的有補償嗎
企業關閉補償的只補償企業內還未退休的職工,已到退休年齡的已在享受退休金了,無其他補償了
④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怎麼辦理
—、凡已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參保的企業職工下崗後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其在領取失內業保險金期間容到達退休年齡的,由支付其失業保險金的部門聯系辦理退休審批手續;辭向社會無固定職業的,由其檔案代管單位出具證明並由本人直接向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申辦退休手續。
二、企業職工領取經濟補償金或經批准破產的企業職工領取一次性安置費後辭向社會,並以個人身份繼續參保的,其按國家和省規定可以視同繳費年限予以保留。破產企業職工流向社會後達到退休年齡的,其退休審批辦法,可按前款有關規定辦理。
⑤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該如何處理
職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合同自然終止,不能再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屬於法定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年齡,企業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並且從達到退休年齡之日起,企業不再給予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社保部門也因為你的年齡到了退休年齡,也不會再受理職工社會保險,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繳納。
並且因為是你的年齡到了法定年齡,不是公司的責任,沒有經濟補償
合同到期後,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原有的合同就會隨著退休而終止,如果企業需要這些員工繼續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進行,簽訂聘用協議即可。
按《勞動合同法》第44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的規定,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辦理終止合同的手續。
若企業想繼續聘用的,另行簽訂勞務合同(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5)企業關閉退休職工怎麼辦擴展閱讀:
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
現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⑥ 企業關閉後,已經退休的職工如何安置
如果已經辦理了退休,已經是異地領取退休並且享受異地的醫保待遇,是無法把異地的社保和醫保轉移到戶籍所在地。如果您覺得這樣看病麻煩,可以到辦理退休的當地醫保中心辦理異地就醫手續。
⑦ 單位企業職工退休後退出I會組織嗎
單位企事業工人嗯,退休後就直接退出了工會組織,因為這時候呢,一般也不交工會的會費了嗯,基本上就和諧單位脫離了關系,所以一般也就沒有不會組織
⑧ 急!一個關閉企業的退休職工的醫療保險怎麼辦
各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保險制度,是保障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需求,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我區自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來,廣大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國有企業的退休人員因為企業關閉破產失去了繳費主體,致使他們的醫療保障問題未能及時解決,這個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已引起中央和自治區領導的高度重視,為了推進各地研究完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切實保障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待遇,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各級勞動、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解決這一問題,是關心群眾生活,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維持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行之舉。盡快將關閉破產企業中已經失去繳費主體的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資金由職工所在企業負責解決,國有企業關閉破產時,從其資產中優先解決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確保職工合法權益落到實處。2005年1月1日以前關閉破產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資金確有困難的,可按照政府、企業、職工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籌集參保資金。
三、國有關閉破產企業已失去繳費主體的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可以在堅持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企業和當地財政的實際承受能力,適當降低繳費標准,採取只享受當地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待遇,暫不建立個人賬戶的辦法,先行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大病醫療保障問題。也可以採取按一定標准、一次性繳納費用的辦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原則上以上年度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10-15年的標准一次性或分期交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具體標准由各盟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
四、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職工身份認定工作,由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共同負責,認定的具體程序,由各盟市制定。認定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身份,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國有企業依法破產的法院裁定書及企業資產處置的相關資料;
(二)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或依法關閉的政府、出資人批准文書及企業資產處置的相關資料;
(三)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基本情況等有關材料;
(四)各盟市要求的其他補充材料。
五、各地在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的同時,要積極做好大額醫療保險的落實和銜接工作。
各盟市要從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創造性的開展工作,認真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補充和完善參保辦法。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研究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認真做好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⑨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怎麼辦理
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