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0年3月份去逝的退休工人,家屬6月份能領到死亡撫恤金嗎
不論幾月份去世的人,家屬是都可以領到死亡撫恤金的,這是國家規定的。
㈡ 退休工人因病去世後家屬能領取哪些費用
退休工人去世後,家人除了可以領取退休人員養老金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還可獲得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關於喪葬費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2)國企退休職工去世補貼6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規定:「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根據該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所能獲得的喪葬補助金,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喪葬補助金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
例如:姚某某為某工程承包公司勘測人員,在一次隧道勘測過程中因突發事故遭遇不幸,其所在單位地處我國中部某中小城市,該地居民比較重視喪葬婚娶的禮儀,其家人按照當地風俗為其舉辦了聲勢浩大的喪事,各項花銷累計4000元,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0元/月。
㈢ 退休後領取了六年養老金去世了,個人賬戶中余額還能取嗎
可以。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內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容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㈣ 當過六年兵的國有企業退休職工有什麼待遇
軍人退休的福利為軍人參軍的軍齡會計算為在工齡,退休時因工齡多了幾年的軍齡,所以退休金會比同時期一共工作的同事多。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四條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享受國家和所在單位規定的與工齡有關的相應待遇。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退役士兵到各類用人單位工作的,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靈活方式就業或者暫未實現就業的,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工齡視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規定的地區,退役士兵的服現役年限視同參保繳費年限。
第四十八條退役士兵就業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其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參加失業保險的退役士兵失業,並符合《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相應的促進再就業服務。
(4)國企退休職工去世補貼6擴展閱讀:
優惠政策
軍人在服役期間為國家奉獻了無數汗水與激情,服役完畢退伍之後,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的退伍軍人基本權益的保障政策。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事實上,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
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年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復員退伍軍人(含制度實施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復員退伍軍人享受四部分養老金,而且其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
其中,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當地的統一標准發給。
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復員退伍軍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此外,復員退伍軍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還享有優待養老金。每人每月再加發40元優待養老金。
㈤ 2020年6月15日以後去世的退休人員今年上半年還有補發工資嗎
如果是2020年6月15日以後去世的退休人員,那麼在退休人員去世以後是沒有補發工資的,但是在2020年1月到2020年6月期間的補發工資都會照發的。
㈥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國家都有明確規定,根據你的地區條件,不是企業和單位所規定的,根據你的工作崗位有所不同
㈦ 退休工人的喪葬補助及相關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①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政務院發布 一九五三年一月二
日政務院修正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工人職員的健康,減輕其生活中的困難,特依據目前經濟條件,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的實施,採取逐步推廣辦法,目前的實施范圍暫定如下:
甲、有工人職員一百人以上的國營、公私合營、私營及合作社經營的工廠、礦場及其附屬單位;
乙、鐵路、航運、郵電的各企業單位及附屬單位;
丙、工、礦、交通事業的基本建設單位;
丁、國家建築公司。
關於本條例的實施范圍繼續推廣辦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提出意見,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決定之。
第三條 不實行本條例的企業及季節性的企業,其有關勞動保險事項,得由各該企業或其所屬產業或行業的行政方面或資方與工會組織,根據本條例原則及本企業、本產業或本行業的實際情況協商,訂立集體合同規定之。
第四條 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包括學徒),不分民族、年齡、性別和國籍,均適用本條例,但被剝奪政治權利者除外。
第五條 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臨時工、季節工與試用人員,其勞動保險待遇在本條例實施細則中另行規定之。
第六條 本條例適用范圍內的企業 ,因經濟特殊困難不易維持 ,或尚未正式開工營業者,經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與工會基層委員會雙方協商同意,並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機關批准後,可暫緩實行本條例。
第二章 勞動保險金的徵集與保管②
第七條 本條例所規定之勞動保險的各項費用,全部由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其中一部分由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繳納勞動保險金,交工會組織辦理。
第八條 凡根據本條例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其行政方面或資方須按月繳納相當於各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三,作為勞動保險金。此項勞動保險金,不得在工人與職員工資內扣除,並不得向工人與職員另行徵收。
第九條 勞動保險金的徵集與保管方法如下:
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須按照上月份工資總額計算,於每月一日至十日限期內,一次向中華全國總工會指定代收勞動保險金的國家銀行,繳納每月應繳的勞動保險金。
乙、在開始實行勞動保險的頭兩個月內,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月繳納的勞動保險金,全數存於中華全國總工會戶內,作為勞動保險總基金,為舉辦集體勞動保險事業之用。自開始實行的第三個月起,每月繳納的勞動保險金,其中百分之三十,存於中華全國總工會戶內,作為勞動保險總基金;百分之七十存於各該企業工會基層委員會戶內,作為勞動保險基金,為支付工人與職員按照本條例應得的撫恤費、補助費與救濟費之用。
第十條 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逾期未繳或欠繳勞動保險金時,須每日增交滯納金,其數額為未繳部分百分之一。如逾期二十日尚未繳納,對於國營、地方國營、公私合營或合作社經營的企業,由工會基層委員會通知當地國家銀行從其經費中扣繳;對於私營企業,由工會基層委員會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機關,對該企業資方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險金的保管,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委託中國人民銀行代理之。
第三章 各項勞動保險待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因工負傷、殘廢待遇的規定∶
甲、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應在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醫治。如該企業醫療所、醫院或特約醫院無法醫治時,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轉送其他醫院醫治。其全部診療費、葯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在醫療期間,工資照發。
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確定為殘廢時,按下列情況,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娫賂陡
㈧ 國有企業破產後已退休的6級工殘職工是否有其他補助
你的媽媽是6級傷殘,應該按照規定給予一次性賠償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單位要給你的媽媽重新安排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退出崗位,每月發給傷殘津貼,直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退休費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給予補足,
㈨ 工傷退休人員去世後,是否補發6個月的工資
您好!工傷退休人員的工傷部分,在生前已經按照工傷待遇處理了,去世後版,家屬或權者子女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標准各地不一樣。江蘇省蘇州市是喪葬費6000元,撫恤金16000元,如果不與活人爭奪土地資源,選擇樹葬或者海葬的,政府再補貼2000元。謝謝閱讀!
㈩ 六十五歲企業退休人員去世了社保卡上的錢能取出來嗎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去世以後,如果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上還有餘額,則該余額由其合法繼承人一次性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