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廠里沒活放假退休人員可不可以繼續留用
廠里都沒有活,在職的職工都放假了,退休人員,就更不可能留用了,廠里也沒有多餘的錢給你開工資。
❷ 公務員編制到了退修時間可以繼續留用工作嗎
員工到達提休年齡後可以不退休嗎?大家保提醒您,在特定條件下,年齡到了也可以不用退休,或者受單位退休返聘。但是受返聘的退休員工無法參加社保,也沒辦法簽訂勞動合同。同時,單位繼續留用退休職工也需要備案。那麼備案怎麼辦理呢?下文將為您詳細介紹。
退休職工年齡到了可以不退休嗎?
出現以下情況的,可以不退休:
1.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2.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3. 職工已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工作需要繼續留用的,企業與職工應簽訂書面協議,明確留用時間及有關事項,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另有規定的除外),並將備案後的書面協議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留存。留用期間,企業和職工應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繳費按規定計入職工個人賬戶並計算繳費年限,留用期結束時應停止繳費並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退休職工繼續留用怎麼備案?
一、備案所需材料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繼續留用備案核准表》一式三份(A4紙)(可下載);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繼續留用書面協議(企業與職工簽訂)一式三份(A4紙);
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繼續留用人員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戶口本含首頁和本人頁)(A4紙)
4)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提供其他相關材料(A4紙)。
二、備案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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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備案注意事項(北京為例)
1.受理崗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科(南419號房間) 聯系電話:88506505
2.受理時限:7個工作日。
備註:備案之前,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繼續留用備案核准表》及相關材料、因工作需要繼續留用人員檔案至行政事務管理科(北區一層)進行審檔。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❸ 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公司繼續留用合法嗎
合法,但前提是:一是你本人同意,二是你需要先辦理完退休手續。
❹ 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公司還希望繼續留用,要走什麼手續
到法定退休年齡,應該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退休費,至於返聘,單位可以和這個退休職工簽訂勞務合同或者聘任合同,約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合同履行,
❺ 今年社區工作者退休人員還能留用嗎
呵呵 我也是語言專業 某小語種 畢業兩年了 我去年開始乾的社工 之前在私企也干過 如果對比私企來看的話 社工還算是一份不錯的工作 當然你要對比事業單位跟公務員那肯定比不上
另外可能你對社區有誤讀 放在10年前社區都是大媽還說得過去 現在社區大多都是20多歲的 甚至剛畢業的。。。不存在大媽問題
另外你自己說你性格內向 又想挑戰自我 可能剛畢業都這想法吧 你工作幾年就不會有這想法了。。這倆點本來就是互相沖突的 這是工作不是實習 如果有人問你找工作為了啥 千萬不要抱著鍛煉自己能力啊 謀求發展啊 之類的想法 只有逗b才會有這種想法 咱還是比較現實的 找工作為了啥?不就為了賺錢嘛 我就不信給你份很能鍛煉能力的工作不給你開工資你肯干。。。反正我找工作就三個要求:錢多 事少 離家近。。。開個玩笑
不過據說各地情況相差很多 有些地方貌似慘不忍睹。。。 我先說下我這邊的情況吧 東南沿海某二線城市 年收入到手4w左右(工資+獎金+補貼) 雙休(周末輪值 2個月輪到1次) 朝九晚五(夏冬時間不同) 就作息時間來講絕對秒殺大部分私企 現在大部分私企都要打卡按指紋吧 社區不需要 而且私底下跟你說 真的哪天不想上班想請假 跟領導說下就行 不用扣工資的 或者某天上班遲到個半個小時說明下就可以了(當然這個跟你們領導個人風格有關 遇到個摳門的也不好說) 私企老闆大多摳門 敢請假敢遲到?扣工資扣死你。
工作方面也比較輕松 基本就是辦公室文員乾的那些事情 偶爾需要去串門 反正有人會帶你的 也有些人干社工是當跳板 因為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有加分並且部分崗位只限制社工報名 我們這邊也確實有先干社工再考公務員考進的
總體來說就是份比較穩定的工作 如果你想自己闖 自己創業 賺大錢 那這份工作不適合你 如果想自己創業建議從銷售干起 我也干過銷售 真不是一般人能乾的 反正我自己認栽沒這潛力創業
如果你想找份工資一般 穩定的工作 長期干 或者 想找個跳板考公務員或編制 那可以考慮這份工作
你也可以先去外面自己找工作找找看 我周圍認識的人里剛畢業除非是家裡有關系或者自家開公司的 否則90%都是進私企工作 如果進私企真心還不如社區 也許在某家私企幹了n年以後你的工資水平會比社區高一些 但是私企工作累 壓力大 不穩定 還要看老闆臉色 哪天倒閉也不好說 你自己衡量吧。
❻ 單位為什麼留用已退休人員在原崗位工作
退休返聘的老員工可以為企業繼續發揮余熱,一是老員工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為單位解決難題以及處理業務問題;二是老員工在此期間可以「傳幫帶」培養接班的年輕人;三是老員工的費用低,不用繳納社保,為企業節省成本。相對於進入老齡化的大環境,已經出現勞動力短缺狀況,年輕人只要有能力,不愁找不到工作。從總體上看,幾個返聘的老員工不會影響年輕人就業。
❼ 退休機關幹部能否留用繼續行使管理權
不能,退休了就離開崗位了,也就無行使管理權了,如要留用,只能參與管理,起個參謀作用,沒有管理權了
❽ 職工到退休年齡單位能繼續留用嗎
1、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那麼員工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終回止。
2、如果員工和單答位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返聘協議,員工可以繼續在單位上班,但是員工不再受勞動法律的保護。不能繳納社保,只能購買商業保險。
3、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❾ 勞動法有沒有對退休留用不用正式員工的規定
目前,我國退休年齡是勞動者結束其勞動法律關系的終止年齡,返聘時簽訂勞動合同無效,應簽訂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
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質的聘用協議,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工作內容、勞動報酬、醫療保險待遇等。此外,超過60周歲的再就業人員,不能稱為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後遇到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訴至法院。
參考資料:
根據國辦發[1999]10號文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❿ 到退休年齡但繳費不滿十五年,可以繼續留用嗎是勞動法那一條例規定的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不再是單位的職工,應該辦理退休,繳費不足15年的,自己繳費到15年之後辦理退休,至於單位留用,要看單位的意見,即使留用,也不是勞動關系,但是不承擔任何社會保險繳費。也不享受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