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休和退休的區別有哪些
什麼是離休?事實上,離休就是中國針對已退出工作崗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的老同志設立的一種較優越的社會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幹部政策的一項制度。值得一提的是,現在世界上只有中國有離休。具體地說,離休就是對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達到離職休養年齡的,實行離職休養的制度。
事實上,有關離休幹部的待遇,最新規定如下:
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離休後工資照發,並按照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時間,每年增發1~2個月的本人標准工資作為生活補貼。享受上述待遇的離休幹部,一律不再發給任何形式的獎金。另外,對老幹部離休後的醫療、住房、用車、生活用品供應及其他有關生活待遇,都有相應規定。離休幹部所需各項經費,由原工作單位列入預算。行政單位在其他行政經費列支,事業單位在事業費項下的離休退休人員費用項目列支,企業單位在營業外支出列支。
總而言之,離休和退休完全是兩個概念。
B. 退休工齡是如何確認的
工齡一般是當事人進工作單位填寫招工表那個日期為起始日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專工作年限,專業點來講,是指職屬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
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並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國務院1978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為「連續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