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福州市事業單位喪葬費標准
社保局《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去世後撫恤金、喪葬費計發辦法的通專知》1、撫恤屬金:以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或退休費)為基數,病故發20個月;因公死亡發40個月;烈士發80個月。 (2)喪葬費: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需提交的材料(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審批表》一式三份; (2)戶口注銷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死者火化證明復印件(驗原件);(4)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發放表復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