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國家公務員退休人員大病

國家公務員退休人員大病

發布時間:2021-01-06 21:07:40

㈠ 退休公務員還有大病保險嗎

為了推動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減輕用人單位管理成本,市人社局對退休人員大病保險政內策進行調整。
截止容2017年元月1日,退休人員繳納大病保險費已滿或超過12年的,不再繳納大病保險費;未滿12年的,一次性繳齊所差年限的費用。已經退休人員在一次性繳足上述費用後,今後不用再繳納任何費用,即可正常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費待遇,更不會再因企業今後改制、關閉或欠費等因素而受到任何影響。

㈡ 國家公職退休人員家屬可否申請大病救助

當然可以,只要符合條件。各地地方政府設置的大病救助政策,是為低保戶、低保貧困邊緣戶設置的,你覺得符合條件,就不妨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請試試。

㈢ 政府退休公務員能申請大病救助嗎

這個具體要看當地的政策需求是什麼,最好咨詢下人力資源部門,都有相應的規定的。

㈣ 退休職工如何辦理大病醫保

保險小編幫您抄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退休職工不需要繳納大病醫保了,大病醫保每年的一月份會在醫療保險賬戶里扣除,所以不需要在單獨交納了。
大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必要補充。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及其參保職工,必須參加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由醫療保險中心組織實施。大病醫療統籌基金按每人每年72元的標准由參保單位負擔,其中縣財政撥款的作為公務員補貼,由縣財政負擔。大病醫療統籌基金年初一次性繳到醫療保險中心,由醫療保險中心統一參加商業保險公司大病醫療保險。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大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15萬元以下,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規定的醫療費用,大病醫療保險支付90%,職工個人負擔10%。

㈤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因病去世,家人應享什麼待遇

根據民政部、人社部 、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1〕192號)的規定,公務員退休之後因病死亡的,享有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困難補助。

其中,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民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民發〔2011〕192號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民政部 人事部財政部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
民發〔2007〕64號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
1.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三)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的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

㈥ 退休公務員醫保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現在的公務員醫保政策與企業職工醫保還是有差別的(盡管已在2012年實行了公務員醫保改革,但是新政策保證了原公費醫療水平不降低,反而更方便(擴大到所有醫院)、更及時(報銷分兩步走,資金來源渠道增加了,減輕了原來只有一個報銷渠道的壓力)。
如北方某地公務員,門診醫療費用在社保規定項目內,用自己的醫保賬戶支付,賬戶不足部分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在職公務員可報80%,退休公務員可報90%—95%(而且不分是社區醫院、三甲醫院的級別);在2012年公務員醫保改革後,雖然公務員們看病的形式已與企業員工一樣,看門診在個人醫保賬戶內支付,但公務員還有一項最實惠的待遇——「補充醫保」。即個人負擔部分再通過「補充醫保」來報銷。補充醫療保險可以保證公務員無須擔心醫保范圍內的醫療費。
企業退休人員,則一律按照醫院的級別,按55%—75%的不同比例報銷,不僅報銷額是5000元封頂外,再也沒有另外的報銷渠道了。所以治病所花的、不能報銷的自負醫療費完全得自己從牙縫里省出來。只有患了符合醫保規定的大病病種,才可以突破5000元的限額。所有這些也是指在醫保范圍內的在醫療費。
總之,中國現行的醫保政策具有以下特點:
1.按照參保對象的身份確定。身份不同可報銷醫療費用也不同。
2.各省醫保范圍標准不同。由於各省列入醫保范圍的項目、葯品不同,可報銷的醫療費用也不同。
3.中國現行醫保政策充分體現了個人身份、經濟發達程度所造成的較大差異。

㈦ 退休人員怎麼交納大病保險

退休職工不需要繳納大病醫保了,大病醫保每年的一月份會在醫療保險賬戶里扣除,所以不需要在單獨交納了。

拓展資料

重大疾病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

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網路

㈧ 公務員大病救助政策

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是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公務員實施的補充內醫療保障,容主要用於補助公務員在基本醫療保險用葯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准范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中個人自付超過一定數額的部分。

鑒於醫改起步初期,職工個人帳戶積累較少,適當補助符合基本醫療支付規定的公務員門診費用。

醫療補助經費籌集標准納入本范圍人員的醫療補助經費由用人單位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4%繳納,由市財政負擔。

㈨ 公務員滿30年,有重大疾病,可以退休嗎

《公務員暫行條例》第十五章 退休
第七十八條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國內家公務員符合下列條容件之一的,應當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
(二)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條 國家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二)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第八十條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金和其他各項待遇。

㈩ 國家公務員可以申請大病救助嗎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大病保險試點以來,推動了醫保、醫療、醫葯聯動改革,促進了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相結合,提高了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水平和運行效率,有力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為加快推進大病保險制度建設,築牢全民基本醫療保障網底,讓更多的人民群眾受益,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大病。建立完善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務可及性,著力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切實避免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2.堅持統籌協調、政策聯動。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銜接,發揮協同互補作用,輸出充沛的保障動能,形成保障合力。
3.堅持政府主導、專業承辦。強化政府在制定政策、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等方面職責的同時,採取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方式,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和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優勢,提高大病保險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
4.堅持穩步推進、持續實施。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和社會負擔能力等相適應。強化社會互助共濟,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堅持因地制宜、規范運作,實現大病保險穩健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目標。
2015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統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醫負擔有效減輕。到2017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緊密銜接,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公平性得到顯著提升。
二、完善大病保險籌資機制
(一)科學測算籌資標准。各地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情況、基本醫保籌資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學細致做好資金測算,合理確定大病保險的籌資標准。
(二)穩定資金來源。從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有結余的地區,利用結余籌集大病保險資金;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地區,在年度籌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多渠道籌資機制,保證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三)提高統籌層次。大病保險原則上實行市(地)級統籌,鼓勵省級統籌或全省(區、市)統一政策、統一組織實施,提高抗風險能力。
三、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
(一)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對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為主要測算依據。根據城鄉居民收入變化情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研究細化大病的科學界定標准,具體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規醫療費用的具體范圍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結合實際分別確定。
(二)逐步提高支付比例。2015年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鼓勵地方探索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的具體辦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險制度托底保障的精準性。
四、加強醫療保障各項制度的銜接
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間的互補聯動,明確分工,細化措施,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務等方面做好銜接,努力實現大病患者應保盡保。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覆蓋職工、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有機銜接、政策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推動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險平穩過渡。
建立大病信息通報制度,支持商業健康保險信息系統與基本醫保、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進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大病保險承辦機構要及時掌握大病患者醫療費用和基本醫保支付情況,加強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經辦服務的銜接,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對經大病保險支付後自付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民政等部門要及時落實相關救助政策。
五、規范大病保險承辦服務
(一)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地方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財政、保險監管部門共同制定大病保險的籌資、支付范圍、最低支付比例以及就醫、結算管理等基本政策,並通過適當方式徵求意見。原則上通過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業務,在正常招投標不能確定承辦機構的情況下,由地方政府明確承辦機構的產生辦法。對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免徵保險業務監管費;2015年至2018年,試行免徵保險保障金。
(二)規范大病保險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健全招投標機制,規范招投標程序。招標主要包括具體支付比例、盈虧率、配備的承辦和管理力量等內容。符合保險監管部門基本准入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自願參加投標。招標人應當與中標的商業保險機構簽署保險合同,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合同期限原則上不低於3年。因違反合同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損害參保人權益的情況,可按照約定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並依法追究責任。各地要不斷完善合同內容,探索制定全省(區、市)統一的合同範本。
(三)建立大病保險收支結余和政策性虧損的動態調整機制。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盈利率。商業保險機構因承辦大病保險出現超過合同約定的結余,需向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返還資金;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調整等政策性原因給商業保險機構帶來虧損時,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和商業保險機構分攤,具體分攤比例應在保險合同中載明。
(四)不斷提升大病保險管理服務的能力和水平。規范資金管理,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獲得的保費實行單獨核算,確保資金安全和償付能力。商業保險機構要建立專業隊伍,加強專業能力建設,提高管理服務效率,優化服務流程,為參保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發揮商業保險機構全國網路優勢,簡化報銷手續,推動異地醫保即時結算。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承辦好大病保險業務的基礎上,提供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產品。
六、嚴格監督管理
(一)加強大病保險運行的監管。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強化服務意識,切實保障參保人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督促商業保險機構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商業保險機構從業資格審查以及償付能力、服務質量和市場行為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利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財務列支和會計核算辦法,強化基金管理。審計部門要按規定進行嚴格審計。政府相關部門和商業保險機構要切實加強參保人員個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濫用。
(二)規范醫療服務行為。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和質量的監管。商業保險機構要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按病種付費等支付方式改革。抓緊制定相關臨床路徑,強化診療規范,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
(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商業保險機構要將簽訂合同情況以及籌資標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結算效率和大病保險年度收支等情況向社會公開。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經辦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在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披露、社會監督等方面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現行規定。
七、強化組織實施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市(地)人民政府要將全面實施大病保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健全政府領導、部門協調、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責任部門,明確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確保2015年底前全面推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對各地實施大病保險的指導,密切跟蹤工作進展,及時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推廣經驗做法,不斷完善大病保險制度。加強宣傳解讀,使群眾廣泛了解大病保險政策、科學理性對待疾病,增強全社會的保險責任意識,為大病保險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7月28日

閱讀全文

與國家公務員退休人員大病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老年大學鋼琴教材 瀏覽:390
手機怎麼交第一次養老保險 瀏覽:224
關於重陽節歌謠 瀏覽:127
泉州農村養老金怎麼交最多 瀏覽:884
三姐妹怎麼照顧老人生病住院 瀏覽:723
喹硫平老年人應如何用葯 瀏覽:937
居家養老的社會意義是什麼 瀏覽:546
長壽容量 瀏覽:784
岳陽市養老保險地址 瀏覽:692
把孝順當口號喊的父母是什麼心態 瀏覽:565
豐台博愛醫院5項體檢多少錢 瀏覽:368
山西呂梁市社會養老保險查詢 瀏覽:523
老人笑容怎麼形容比較好 瀏覽:827
蜂蜜泡水加什麼養生 瀏覽:963
深圳市二檔社保退休後可拿多少錢 瀏覽:5
養老保險轉移報告 瀏覽:265
已婚女性體檢昆明哪個醫院好 瀏覽:964
搜索如何養生 瀏覽:691
網購的長壽花苗收到後該怎麼處理 瀏覽:425
歐美長壽節目 瀏覽: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