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宅基地證怎樣辦理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也就是說,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
根據2019年12月12日 ,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印發的《關於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規定,宅基地申請審查程序如下:
PS: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② 農村建房需要鄰居簽字才可以獲得批准嗎
不需要鄰居簽字,需要向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同意後才可以同意建房。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條件和審批程序中並沒有提出需要鄰居簽字。
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規定: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後,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休、退休幹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村莊、集鎮規劃區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四、農民宅基地審批程序
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村民,應向本集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2)湖北省離退休人員回鄉宅基地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自建房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 自建房要選擇好的建造團隊,要有建築草圖。
二、自建房要監工保障,保證建房質量,要准備鋼材,磚瓦,水泥等材料。
三、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佔用公共道路的問題,要處理好鄰里關系。要寫一張建築合同,這樣在結算的時候才能有據可談,避免結算出現問題。
四、自建房要設計好地下管道到問題,一勞永逸,要不然麻煩大了。
五、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線路鋪設。要保證牆體垂直。
六、自建房要准備門窗,好預留門窗大小。
七、自建房如果是樓房建設要注意給鄰居的遮蔭問題,處理好自己樓房的面積和結構合理。
八、自建房要准備動力電源。
九、自建房要選擇好建房季節,最好是正月過後就建。
十、自建房地基一定要處理好。
③ 離退休老幹部回家鄉可申請農村宅基地嗎
老幹部更懂得服從領導聽從安排這個原則的重要性、必要性,事先最好請示上級
④ 回鄉定居的職工,離退休幹部如何申請宅基地建房
各地政策不一,到當地 國土資源局 咨詢辦理,參考如下
《山東省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二專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屬的,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
(一)農村村民因結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戶),原有宅基地不能解決住房確需分戶的;
(二)實施村鎮規劃或舊村鎮改造,需要調整搬遷的;
(三)因國家、集體建設項目佔用原宅基地需要搬遷的;
(四)離退休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工、軍人、歸僑、港澳台同胞等,經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定居,農村確無住房的;
(五)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⑤ 離退休幹部返鄉申請宅基地參照哪年哪條 法規
依據現行土地管理法離退休幹部返鄉申請宅基地已經不準許啦。
縱橫法律網 閆鳳翥律師
⑥ 農村耕地建房怎麼申請
耕地不可以用來建房,需要申請宅基地。申請步驟:
一、申請。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用地原因和理由,並填寫《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
二、初審。村民小組和村民委員會對用地戶的申請,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初步審查,並在村務公開欄向村民公布無意見後,在《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相應欄內加註意見、簽名蓋章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具體由國土所受理)。
三、審核。村民委員會上報的《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鄉(鎮)國土所派員到現場,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等。確認符合要求的,鄉(鎮)國土所提交鄉(鎮)人民政府會議研究同意後,以鄉(鎮)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報縣(市)國土資源局。
四、批准。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對鄉(鎮)國土所以鄉(鎮)人民政府名義上報的宅基地審批請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和花名冊等文字材料嚴格審查並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後,下發批准文件。
五、定位。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在接到宅基地批准文件後,要將批准結果及時在村務公開欄內公布,接受村民監督;鄉(鎮)國土所派員,第二次到現場,發放《村民宅基地批准通知書》,實地勘查丈量,按批準的四至給宅基地放線,確定位置後,用戶方可施工建設。
六、頒證。村民住宅建成後,鄉(鎮)國土所派員,第三次到現場,實地檢查,看用地戶是否按照批準的地點、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記確權,頒發《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6)湖北省離退休人員回鄉宅基地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申請手續
農村居民如何申請辦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續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