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企員工退休養老金領取上科級幹部和一般人員有區別嗎
現在都是按照繳費年復限,繳費基數以制及社會平均工資計算退休費,不分幹部工人,也不分職務,都是一樣的待遇,因為在職時,繳納養老保險是按照工資繳費的,幹部已經按照職務工資繳納了養老保險,退休之後不再區分幹部工人和職務級別
B. 在中石油轉業的正科級幹部有工程師職稱退休後有什麼待遇
企業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各行業的政策基本一致,央企大多數目前已經實現由行業統專籌過度到社會統屬籌。統稱,在中石油轉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其軍齡和參軍前的工齡視作實際繳費年限,退休後按照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個人賬戶中數額和退休年齡計算退休金。
目前的退休政策對軍轉幹部和中級職稱人員沒有特殊傾斜政策。
對於中石油這類央企,除統籌內的退休金之外,企業可以制定相關政策,對退休人員予以一定的補貼,這些都屬於統籌外的范圍,由本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掌握。
C. 科級幹部退休後在協會工作領取薪酬符合公務員發嗎
退休領導幹部在協會工作是可以領取工資的。
沒有規定退休之後不能從事有收入的工專作。當然屬可以領取工資,但是調整他們之間的法律關系不適用勞動法調整,而是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其他法律法規。
離崗待退一般是工齡較長,而且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先離崗,
待到達正式退休年齡以後,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其待遇和正退一樣;
病退是指因病且喪失勞動力,辦理的退休,其待遇比正退差很多,
分10年以下,10-20年,20年以上幾個檔次,每檔次的標准不一。
正退標准如下,每個地方可能有一點點不同,但大體是這樣的
第一部分是基礎工資,第二部分是生活活的津貼。基本工資按照職稱職務的級別確定。生活的津貼,國家全額拔款的單位按基礎工資的30%發給,自籌資金單位按基礎工資的40%發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D. 正科級領導幹部退休後可以辦企業嗎
正科級領導幹部退休後可以辦企業。因為正科級級別比較低,況且已經退休了,有創業的自由,沒有規定不允許正科級幹部退休後不能辦企業。
E. 我原是正科級幹部,後調到企業工作,現辦理退休,請問有什麼新規
職工辦理退休,不考慮職務,技術職稱,全部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計算,和職務職稱無關。
F. 科級公務員退休後可以到與自己原工作單位和工作性質無關的企業工作嗎
科級公務員退休後可以到與自己原工作單位和工作性質無關的企業工作嗎?我覺得公務員退休想工作的時候去哪個單位都可以?如果有單位招聘,他們她們,還可以發揮他們的經驗和才能,為社會做貢獻
G. 科級幹部公務員退休後可以參加與自己工作無關經商嗎
可以的。
依據《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7)科級領導退休後到企業擴展閱讀:
公務員退休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2、對因公(工)致殘的退休公務員,除發給基本退休金外,另發給因公傷殘保險金。其中對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
3、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與在職國家公務員去世後一樣對待。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H. 科級幹部退休後能否去下屬公司任職有具體法規政策嗎
公務員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零二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內成員的公務容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I. 正科級幹部什麼時間退休
縣(處復)級黨政領導幹部年齡超制過50歲,地(廳)級以上(含地廳級)黨政領導幹部年齡超過55歲(任職年齡上限規定為65歲的,交流年齡上限可延至58歲),一般不易地交流。以上便是對正科級退休年齡是多少這個問題的回答。
J. 科級退休的公務員能做股東,高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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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規定退休幹部到企業任職
須有三年回或兩年「答冷卻期」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