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降低護理人員離職率,人力資源管理
可以針對離職原因來採取針對性措施。
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註: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15%-20%,員工將對公司產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25%,員工將極有可能選擇離職)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與領導人在公司理念上產生分歧(這條大都發生在企業高層離職上);
5、企業人際關系過於復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郁悶;
6、公司發生改制、股東或主要經營者更換等,被調整離職;
7、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8、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9、辦公環境不佳,如有輻射、噪音、被動吸二手煙等;(這一項在女性離職原因中佔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滿或項目(工程)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⑵ 護士離職率怎麼算
正確的計算公式應為:離職率=離職人數/(離職人數+期末數)×100%。
離職率是以某一單位時間(如以月為單位)的離職人數,除以當月公司在冊人數後乘以100%。
將分母定義為當月累計在冊人數,所謂的累計在冊人數是指當月曾經在冊的員工的總數,它等於當月初期員工數量加上當月新進員工數量,也等於當月末期員工數量與當月離職人員數量之和。
計算舉例:假設某公司一月期初人數、期末人數、錄用人數、離職人數分別為50、3、35、18,則一月份離職率=35/(50+3)×100%=35/(35+18)×100%=66%。
(2)計算護士離職率包含退休人員嗎擴展閱讀:
員工離職率不是越高或是越低越好。一般一個企業年員工離職率低於2%或者高於10%即存在問題。年員工離職率低於2%說明該企業有可能是處於壟斷地位的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競爭力不強。若年員工離職率高於10%,說明該企業員工處於動盪之中,企業管理存在較大問題。
綜合離職率=[當期離職總人數/(期初人數+當期新進總人數)]×100%
新員工離職率=[當期新員工離職總人數/(期初新員工人數+當期新進總人數)]×100%
老員工離職率=[當期離職老員工人數/(期初老員工人數+當期新進老員工總人數)]×100%=[當期離職老員工人數/(期末老員工人數+老員工離職人數)]×100%
通過計算綜合離職率、新員工離職率、老員工離職率並將三組數據進行對比,根據新老員工離職原因的差異化,進行分析,找出企業導致員工離職的主要原因,並進行改進完善。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離職率
⑶ 護士崗位管理為什麼能降低護士離職率
崗位管理重要的是解決護士的幸福感和對職業的滿意度上,試問如果一個崗專位帶給的感覺是屬冷酷、不安、不近人情等,怎麼可能留得住人。當然有些大院覺得這無所謂,反正有的是人擠破頭願意進來,那麼設不設崗位管理機構就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