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媽是胃癌晚期,今年48周歲能辦理提前退休嗎
要糾正一下,提早退休有三個條件:
1、繳費滿15年(含1992年以前的工齡、下鄉年月,回軍齡);
2、女45周歲。男答50周歲;
3、經過社保局下屬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需要糾正的就是:上海等省市(很少)是只要求得到鑒定結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就可以提早退休了,境內大部分省市需要的結論為高一級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以為本人就是在上海得到:「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而提早退休的,而四川、河南等地的戰友就一定要得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才行。
建議你到社區服務中心咨詢一下戶籍地的具體要求,另外如果去鑒定的之前,建議你搜索殘疾軍人網,置頂有一篇相關的文章對你絕對有相當的幫助!
Ⅱ 我是企業職工退休,現得胃癌請問醫院報銷後還有別的報銷嗎
各地政策不一樣。
可能還有困難補助,二次報銷不一定。
去社保局咨詢一下吧。
祝早日康復!
Ⅲ 我爸54歲因胃癌喪失勞動能力,有買新農村養老保險,請問可以提前退休嗎
可以申請低保,但不能提前領取養老保險金,國家規定男人領取養老保險金石60歲。新農村養老保險也一樣。
Ⅳ 得了胃癌可以提前退休嗎
可以辦理病退~找單位的勞資科就可以辦理~
注她康復~
Ⅳ 醫保二次報銷的條件
醫保二次報銷的條件
大病醫保二次報銷需要的資料:
領取二次補助時,持享受二次補助人員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本人的本市銀行卡或存摺(農商銀行賬號除外)的原件及復印件;若不是本人前來辦理,還需提供代辦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報銷金額:
「分段計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起付金額」以上、5萬元(含)以內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60%。
報銷方法:
起付金額以上報50%或60%
首先大病保險不是按照病種報銷,而是按照一年之內這個人看病總費用進行報銷,費用超過一定額度,不管參保人患的是什麼病,都可以按照對應的比例報銷。
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在正常醫保報銷之後,剩下的在醫保報銷范圍內的個人自付費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簡稱起付金額),超出的部分就可以報銷。如果超出部分在5萬以內,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60%。
新農合同理,不過新農合的起付金額是上一年度全市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的個人自付納入報銷范圍。
醫保報銷范圍
首先,醫保用葯和非醫保用葯的差別,報銷起付線根據醫院級別也有不同
一般A類葯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
假如一個人在醫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級醫院就診住院,那麼就先減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1000元;如果是三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2000元,這就是起付線的不同。
其次,醫保也有除外責任,下面十項不在醫保報銷范圍內
1、特殊醫療費用中因病情需要進行器官、組織移植,其購買器官、組織的費用以及使用超出《鎮江市職工醫療保險葯品報銷范圍》外的抗排斥葯品、免疫調節葯品費用;
2、工傷、職業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毆;
5、酗酒致傷;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傷害;
8、醫療事故;
9、美容、健康體檢;
10、其他不屬於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
第三,出差、探親及長期住外地參保職工在外地發生醫療費報銷政策規定
1、參保職工出差、探親在外地發生醫療費用、只報銷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外地急診費用,非急診原因住院,所有費用一概不予報銷。
2、參保職工在外地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按長期住外地人員性質報銷醫葯費。
3、長期住外地人員應由單位提供證明,確定二所定點醫院(應為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辦理《鎮江市長住外地職工醫療費報銷卡》
4、長期住外地職工必須堅持節約原則按規定限量開葯(每就診一次,急性葯量在3日以內,慢性病葯量在10日以內,結核病、高血壓病、糖尿病可延長到30日量),超過上述標准,葯費不予報銷。
5、長期住外地職工轉診、需由當地定點醫院簽署意見,按屬地原則逐級轉診,轉診醫院屬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確定的特約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10%,然後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費用,其它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20%,然後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