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新2016國家規定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
包括內容如下:
1、機關工作人員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由原來「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五項,調整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三項。
2、關於交納黨費的檔次和比例。原來的文件劃分為五個檔次五個比例:
(1)即稅後月收入400元(含)以下的按0.5%,
(2)400—600元(含)的按1%,
(3)600—800元(含)的按1.5%,
(4)800—1500元(含)的按2%,
(5)1500元以上的按3%的比例交納黨費。
3、這次調整,劃分四個檔次和四個比例:稅後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納黨費。
(1)貴州退休人員黨費繳納標准2016擴展閱讀:
周女士是曲靖市一家事業單位的幹部,也是一名入黨20年的「老黨員」。說起黨費,她現在每年交400-500元左右,都是每月過組織生活時親自交給組織委員。在她看來,黨費是黨組織開展活動的必要保證,按時按量自覺交黨費是每一個黨員應盡的義務。
省委書記帶頭親自交黨費,告訴每一個共產黨員應怎樣從小事入手履行黨員義務。以小見大,其本質和核心是告誡每一個黨員,不要忘記自己作為共產黨這個先進組織的一員所擔負的責任。周女士對雲南網記者說起她對書記親自交黨費的理解。
2. 黨費繳納標准2016包括特殊崗位津補貼嗎
特殊崗位津貼應該不計入的,這個是有規定的
3. 補2008年到2016年黨費
交納標准復
(1)每月工資收入制(稅後)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納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納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納 2%。
(2)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前一款規定交納黨費。
(3)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申請,經黨組織委員會同意,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不交。
交納時間。黨員應按月交納黨費,外出黨員可視具體情況,經所在黨組織同意,可以委託親屬或其他黨員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時間不得超過半年。企業
黨組織每月應向上級黨組織上繳當月黨費。
4. 2008年4月1日規定的黨費繳費規定,為什麼2016年才執行聽說還要從O8年補繳
不知你現在還是不是黨員,因為《中國共產黨黨章》 第一章 黨員 第九條 規定:黨員有退黨專的自由。屬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你這情況應該咨詢你的黨支部,看看你是否屬於自行脫黨。
5. 最新2016國家規定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
中組部最新黨費收繳標准2016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繳納標准為: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 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二、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三、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於規范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對各地各單位幹部職工普遍發放的規范津貼補貼(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對於只有少數地區、部分單位或特殊崗位享有的津貼補貼,比如: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和補貼(法院檢察院辦案津貼、審計補貼、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公安值勤崗位津貼、密碼人員崗位津貼、信訪崗位津貼、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公積金、住房提租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等),以及社會保險類補貼、傷殘人員撫恤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6. 2016年黨費繳納標准具體怎麼計算
新標准中來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源: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同時,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新標准於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7. 2016年補繳黨費的原因
各支部:
根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08]3號)和市委組織部版的要求,我局黨權員黨費應按規定標准據實收繳,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關於黨費收繳的標准。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棗組文[2014]55號)執行,文件附後。
2、黨費收繳以支部為單位統一收後報市局黨辦,黨辦統一報市委組織部。請各支部務必於2016年2月5日前繳齊。
3、對用現金方式繳納不方便的,由支部負責聯系本人,經本人書歷申明自願從工資中代扣代繳的,將代扣代繳申明報黨辦後經黨組批准後報財務核算中心代扣代繳。
4、本次繳納黨費以2015年12月工資表為准,在崗幹部與退休幹部以12月所發工資為依據計算。
8. 2016年黨費收繳規定是多少
在職職抄工: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表面很簡單,基數有點復雜)
退休職工:5000(含)以下0.5%;以上1%。
簡單農、漁、牧農村黨員:0.2-1元。從事經營的,自報經營收入,按在職職工比例繳納。
學生、無業、低保: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