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會系統中取得會籍是什麼意思
根據全國總工會的文件規定,工會會員一年有2400元的福利。工會會員不存在退不退休的問題,難道你們原來一直另眼看待的?
㈡ 退休職工屬於工會會員嗎
提示:最新的是03年工會十四大《中國工會章程》(部分修改)
原第八條內容調整為第七條,條文內容一字沒有改變
《中國工會章程》第七條
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
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http://www.ping.gov.cn/Get/zhengfubumen/zonggonghui/zghbumengongwen/index.htm
㈢ 退休職工能亨受工會會員福利如傳統節日物質發放嗎7
問:離退休會員是復否制享受工會為在職會員提供的福利待遇?
答:《中國工會章程》規定,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從理論上講,保留會籍者還具有會員資格,但已不同於在職在崗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會員。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一般不再參加工會的組織生活,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保留會籍者是否享有工會組織舉辦的有關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基層單位行政每月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撥交的工會經費基數,不包括離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因此,保留會籍者要求同在職會員一樣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現實的。為離退休會員舉辦的福利待遇,應當由離退休職工服務部門負責。如果是單位行政方委託工會組織舉辦的福利,是否包括離退休會員,由單位行政方決定。
以上摘抄自中工網,謝謝。
㈣ 針對基層工會會員會籍管理有哪些相關規定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變化的需要,加強工會組織建設,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現對工會會員會籍管理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凡是符合《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的入會條件,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工作)關系(含事實勞動或工作關系,下同)的職工,均可以申請加入工會,取得中華全國總工會會員會籍。
職工入會由職工本人口頭以或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寫《中華全國總工會入會申請書》和《工會會員登記表》,經基層工會審核批准,即為中華全國總工會會員,發給《中華全國總工會會員證》(以下簡稱《工會會員證》),享有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會員組織關系的管理,根據會員勞動(工作)關系的變化而變化,職工勞動關系在哪裡,會員組織關系也在哪裡。
會員勞動(工作)關系發生變化後,由調出單位工會組織填寫《工會會員證》「組織關系接轉」欄目中有關內容,並加蓋公章。會員的《工會會員登記表》隨個人檔案一並移交。會員以《工會會員證》證明其工會會員身份,新的用人單位工會組織應當予以登記接納。
會員如在本單位下崗後待崗,其會員組織關系不作變動。
已經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工作)關系並已實現再就業的會員,其會員組織關系應轉入新的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如其再就業的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組織,其會員組織關系原則上應暫時保留在會員居住地工會組織,待其再就業的單位建立工會組織後,再辦理會員組織關系接轉手續。
會員失業後,由原用人單位辦理會員保留會籍手續;其重新就業後,由本人及時與新用人單位接轉會員組織關系。
會員所在企業破產後,會員已經安置就業的,其會員組織關系轉入新用人單位工會組織;尚未安置就業或其再就業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其會員組織關系移交到其居住地工會組織管理。
小型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合基層工會,其發展會員、會員組織關系接轉等工作,由聯合基層工會負責。
提前退休或內退的會員,其工會會員會籍暫不作變動和處理,待其按國家有關規定正式辦理離退休手續時,再按規定辦理保留會籍手續。
會員在用人單位離退休後,其工會會員組織關系原則上應按照《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辦理保留會籍手續。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對於要求退會的會員,工會組織應找本人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仍思想工作行不通堅持退會的,或按照《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視為自動退會的會員,由該會員所在的基層工會討論後,宣布予以除名,並報上級工會備案,同時收回其《工會會員證》。
各級工會領導機關要加強對工會會員會籍管理工作的管理,把它作為工會組織建設的一項基礎工作,切實抓緊抓好。基層工會要重視和加強會員會籍管理工作,建立會員登記冊,對會員流動的基本情況、去向等進行登記,及時掌握會員的流動情況,反映和解決會員會籍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㈤ 工會會員會籍管理的核心內容有哪些
1保留會籍
凡是長期離開工作崗位,無條件繼續履行工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的會員,原則上都應保留會籍。從當前轉型期實際看,長期離開工作崗位的不外乎以下一些情況:一是失業的職工;二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尚未就業的職工;三是職工流動到新的用人單位,而該單位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會籍在原用人單位保留;四是離退休職工;五是因出國、服兵役或其他情況需要保留會籍的職工。以上五種情況都應長期保留他們的工會會籍。凡是保留會籍的職工,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
2開除會籍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關於「對嚴重違法犯罪並受到刑事處分的會員,開除會籍」的規定,開除會籍有三種情況:一是被依法判處徒刑的;二是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三是依法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同時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凡是符合以上情況之一的,就應當開除會籍。開除工會會籍,須經會員所在工會組織討論,由基層工會批准,宣布開除會籍,並報上級工會備案,同時收回其《工會會員證》。
3接轉會員關系
一是會員組織關系的管理,要堅持職工勞動(工作)關系在哪裡,會員組織關系就在哪裡,會員組織關系隨勞動(工作)關系流動的原則;二是簡化會員組織關系接轉手續。會員勞動(工作)關系發生變化後,由調出單位工會組織填寫《工會會員證》「組織關系接轉」欄目中的有關內容加蓋公章即可。會員以《工會會員證》證明其工會會員身份,新的用人單位工會組織應當予以登記接納。
4退會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退會分為會員本人要求退會和視為自動退會兩種情況。對於要求退會的會員或按《中國工會章程》關於「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生活,經教育拒不改正,應視作自動退會」的會員,由該會員所在的基層工會討論後,宣布予以除名,並報上級工會備案,同時收回《工會會員證》。
㈥ 企業內部員工會員制度是啥
一、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二、凡企業職工,包括無期限合同制職工和有期限合同制職工,承認《中國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中國工會組織。
三、凡要求加入工會的職工,須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入會申請書,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本企業工會委員會批准並發給會員證,其會籍從企業委員會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會會員應積極參加工會的各項活動,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好應盡的義務,及時繳納會費。
五、會員退會自由。會員提出退會申請,經由所在工會小組討論提出,由本企業委員會批准。從退會之日起停止繳納會費,同時收回會員證,並在會員登記表上予以注銷。
六、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會員,不參加工會組織活動,經教育拒不改正,應視為自動退會。退會手續與第五條同。
七、凡嚴重違法犯罪並受到刑事處分的會員,經由企業委員會討論決定,開除其會籍。
八、工會會員調離本企業,其會員關系隨同本人的人事關系一起轉到新單位,調入本企業的會員其會員關系亦同。
九、會員因內退、長病假等長期不能參加工會組織活動的,本企業保留其會籍。
十、會員調到沒有工會組織的單位工作時,原單位可保留其會籍,到新單位組織工會時,再將有並材料轉去,恢復會籍。
十一、會員退休,可保留會籍。
十二、保留會籍手續,根據廠勞資部門的職工退休等辦理意見,由企業委員會在工會會員登記表備注內註明該會員辦理保留會籍手續的時間、工會負責通知保留會籍的會員從核准之下一個月起停止繳納會費。會員辦理保留會籍的手續以後,退休人員的會員證由本人保存,其他保留會籍者的會員證自作出保留會籍的決定之日起失效,並由企業工會收回。
十三、已辦理退會手續的職工,又提出申請入會,經企業工會研究,可允許其重新辦理入會手續。
十四、本條例從頒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釋權在本企業工會委員會。
㈦ 退休職工算工會會員嗎
職工在職時已加入工會,並一直履行會員義務,退休後可保留會籍。
文件依據: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退休人員保留會籍實際只是保留了會員這個稱號,實際已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條: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退休人員能否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因為退休人員保留會籍期間是免交會費的,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也不含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或養老金,所以,保留會籍者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㈧ 退休人員還保留工會會員資格嗎
退休人員來會保留工會會員資格源。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職工在職時已加入工會,並一直履行會員義務,加入工會的職工退休後是否還是工會會員,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職工退休後如果本人健康情況允許,仍然可以參加工會活動,仍然可以履行工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8)退休人員保留工會會籍時間多久擴展閱讀
工會會員資格福利
1、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2、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品。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
4、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工會章程
㈨ 職工退休後還是不是工會會員
退休後可以保留工會會員身份的,只是不需要繳納會費了。《工會章專程》會員離屬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條: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退休人員能否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因為退休人員保留會籍期間是免交會費的,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也不含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或養老金,所以,保留會籍者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網路
㈩ 工會會員如何保留會籍
《中國工會章程》規定,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工會會員保留會籍期間內免交會費,不容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工會法》規定,基層工會所在的企業終止或者所在的事業、機關單位被撤銷,其會員的會籍可以繼續保留。保留會籍的會員重新就業或者重新確定新的工作單位後,應將其會員組織關系及時轉入新的所在單位工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