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清算關閉,單位給補償,我還有4年退休,這4年社保應該單位給交嗎
單位與用人解除勞動關系後,個人自己繳納社會保險。
⑵ 企業清算對離退休不足五年的有什麼規定
對於工作滿15年以上,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企業不能解除合同。是指正常經營的企業,如果企業破產,應該按照正常辦法給予清算,給予每年工作年限一個月工資的補償,沒有特殊規定。
⑶ 企業自行清算,清算組成員退休了怎麼辦
退休了不影響他作為清算小組成員履行職責。
⑷ 企業資產清算摘牌對退休人員的包燒費怎麼辦
這個也沒有辦法,畢竟取暖費不是法定規定必須給的,只是看各個企業的自主的權利。
⑸ 企業破產清算之後還有退休金嗎
如果你交養老保險了,那退休金就是走養老保險,由社保發,跟企業無關。
⑹ 企業破產清算中,退休的工傷職工是否還有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四級傷殘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版以下待遇:權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這個在傷殘等級鑒定完就應該賠付;2、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現在你能到工傷處辦理的只有第一個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你發生工傷時的月工資乘以21個月。其他的賠付,就沒有了,因為企業已經和你保留勞動關系至退休,期間給你繳納了養老保險。你的問題和交不交工傷保險基本沒有關系了。
⑺ 破產企業已清算完,留守人員可以是退休的嗎
您好!現行法律並未對破產企業中所謂「留守人員」作出明確界定,內一般而言,管理人在企業破容產後會留用部分原企業職工,幫助管理人處理與企業破產清算事務相關的工作,管理人向其支付工作報酬,這類人員便俗稱為破產企業「留守」人員。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⑻ 破產企業正在清算,如何辦理退休
讓清算小組給你們出具承諾文書;說明清算完畢後給你們一次性補清醫保,然後你們就可以正常辦理退休了。
⑼ 國企26年還有2年多退休,單位要清算,員工應被如何對待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到退休年齡。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⑽ 退休以後企業倒閉了退休金怎麼發
退休金從破產的資產中優先清算,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10)企業清算退休擴展閱讀:
企業破產清算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