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是如何規定的
一、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但是因為特殊情況可以提前申請退休。
二、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三、如果在退休之前養老保險沒有繳納15年退休金會相應減少。
1、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②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是否可以認黨委委員
退休前如果是普通黨員的就不可以了。
如果在退休前就是黨委委員的,組織關系移出原來所在單位,黨內職務自然解除。如果退休後組織仍在原單位,黨委也沒有改選,其黨內職務不能自然解除,只在本人提出辭職申請的基礎上,經黨的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決定免去其黨內職務。
③ 現在是2015年8月,請問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現在可不可以發放生活補貼了,如果可以有沒有相關的發放標准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的退休職工,除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享受退休待遇外,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發給一定數額的生活補貼。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除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的離休幹部和退休老工人外,凡是按本人原標准工資百分之八十計發退休費的退休職工,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二)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三十年及其以上的退休職工 ,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二十;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三十年的,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十五;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退休職工,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五;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十。
(四)發放生活補貼的連續工齡,計算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為止。超過退休年齡的工作時間,不作為計發生活補貼的年限。在本通知下達前,已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以當時辦理退休手續時的連續工齡計發生活補貼。
(五)退休職工退休費加此項生活補貼之和低於五十元的按五十元發給,孤獨一人的和配偶無收入又無子女的按五十五元發給,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六十元發給。
(六)退休職工退休費(含享受特殊貢獻待遇提高的退休費)加按本規定增發的生活補貼之和,除按最低保證數發給的外,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和《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丙款規定以及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退職費低於四十五元的,按四十五元發給。
三、上述生活補貼,從企業營業外項下列支,按月與退休費一並發給。
四、退休職工與在職職同樣發給洗理費。
五、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④ 國有企業可以聘用行政已退休人員嗎
事實是國有企業不可以聘用行政已退休人員
⑤ 國家對企業反聘退休人員有何規定
退休職工不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返聘按勞務關系處理,遭受職業傷害不能認定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轉發《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科技部、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9號)
四、切實維護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的合法權益。各單位聘請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要按照平等協商、報酬合理的原則,通過合同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應聘期間,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繼續享受原離退休費和生活福利待遇。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享有其科研成果轉化的收益。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在應聘期間取得的報酬和科研成果轉化收益應依法納稅。
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與聘用單位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通過人事或勞動爭議仲裁渠道解決。有條件的聘用單位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可為聘請的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購買聘期內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聘用單位要關心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的身體健康,從工作需要和他們的實際情況出發,聘請他們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⑥ 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能否進行經濟處罰
你問的是有關規定的內容還是什麼?由於不能明確問題的意思,因而不能正確回答!
⑦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單位還能對其開除嗎
國企職工在提出退休申請後,如果符合退休條件,用人單位應當協助勞版動者依法辦理退休權手續,享受退休金,同事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重新簽訂勞務合同,返聘繼續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⑧ 退休人員能否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三)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四)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
⑨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違法後監委如何立案處理
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也已經納入了監委的監督范圍,退休人員違法並不會隨著他退休而不受法律制裁。監委有自己的辦案程序。
⑩ 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是否享有企業補貼
企業破產,職工已經解除合同,不再享受企業 任何待遇,況且,也沒有什麼企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