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退休職工安家費,誰知道些啊
職工退休改革之前,退休有異地安家費,現在實行繳費制度之後,不再發給安家費,
『貳』 企業離休人員在單位有安家費嗎
企業離休人員在單位是否有安家費,有企業自行決定。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屬於職工福利費的歸集范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文件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國稅函【2009】3號文件的規定中,稅前扣除的職工福利費中沒有明確列明企業離退休人員發生的費用,各地稅務部門掌握的口徑也應有差別,具體應咨詢你公司所在地的稅務部門會得到准確的意見。
『叄』 退休工人現在還有沒有安家費
很久以前就沒有這一塊待遇了。
安家費不屬於養老金的范疇,因此,不從社會保險基金中支出。
當時有安家費的時候,也不是必須有的,只是針對當地特定情況下建議企業支付。
現在,企業不支付也不違法。因此,都沒有這一塊了。
而且那個費用在當時人均工資30元/月的時候,給予300元還不錯,現在還是300元的標准根本就不夠干什麼的了。
『肆』 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
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勞人險【1983】3號、(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五日)
經請示國務院同意,並與財政部、民政部研究,現對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的退休待遇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或享受供給制待遇,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現在仍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的老工人(含軍隊無軍籍的工人),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對於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及其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後除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外,再增加一部分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的數額為: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兩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到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到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生活補貼,從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年按全額發給。
二、上述老工人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確定,以及"享受供給制待遇"的解釋,按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確定建國前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規定》(中組發【1982】11號通知),及我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規定中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勞人老【1982】10號通知)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條件,現在已經退休的老工人,可以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改變退休待遇,發給生活補貼。過去的一律不予補發。
四、上述各項待遇所需的費用(包括改變待遇後增加的費用),均由原支付退休費的單位發給。
五、按照本通知的規定享受退休待遇和生活補貼的老工人,其政治待遇以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與一般退休工人相同。
『伍』 1983年3月參加工作2023年5月退休的企業工人,退休後能拿多少養老金
根據你上述所悉,如果是企業正式員工,有40年工齡,到2003年退休,退休金應該在4到5千元之間
『陸』 在南京1983年參加工作,今年退休,企業單位,退休工資怎麼算
退休工資是根據你繳納的養老保險的年限,和繳費的平均指數與社會的平均工資,這幾個因素來決定退休工資的高低的。
它實際上與你退休前的工資沒有任何的關系。當然嚴格意義上來講,你退休前的工資待遇實際上就是你繳納社保的一個基數。但是很多企業為了降低用工成本,並沒有按照員工本人的工資基數去繳納社保費用。
計算養老金其實質就是如何計算養老保險待遇計算,那麼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公式是:
(一)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 * 繳費年限*1 %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1、a2 。..。.an 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A1、A2 … … An 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 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
N 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例如:一名男職工,2010年其60歲退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566元。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賬戶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為0.6。那麼,他的基礎養老金=(3566元+3566 元*0.6)/2*15*1%=427.92元。
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0元/139 = 359.79 元;
上列兩項合並,他的月基本養老金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柒』 請問:退休時聽說有什麼安家費是真的嗎謝謝!
該規定早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廢止。
國務院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回行辦法》
國發(1978)答104號
第六條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150元的安家補助費,從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300元。
退職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相當於本人兩個月標准工資的安家補助費。
『捌』 1983年以前退休的建國前老工人撫恤金有什麼規定嗎國家有這樣的文件嗎
有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孟祝飛老人咨詢,關於建國前老工人撫恤金發放標準是否有新規定,老人希望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部門解答。
針對此事,記者采訪了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解釋,
根據黑人保發[2010]150號文件規定,符合勞人險字[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從2011年1月1日起調整待遇如下:
1、凡符合勞人險字[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中的建國前老兵,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150元,並列入增發基數。
2、符合勞人險字[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因病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在原標准6000元基礎上再增發4500元。
3、以上所需費用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所在的企業在按規定參加當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應參加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對參加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由行業或企業主管部門統籌考慮予以解決。
(8)1983年企業退休有安家費擴展閱讀
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從2011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調整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離休金(基本養老金)。
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2011年8月1日至本文件實施前去世人員,已經按原標准領取一次性撫恤金的,按新標准與原標準的差額予以補發。
其他問題
1、資金來源。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費用,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單位負擔。
2、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根據統計資料每年在公布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和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時一同發布。
2010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9109元,2011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1810元。
『玖』 企業退休職工有安家費嗎
久前沒塊待遇
安家費屬於養金範疇社保險基金支
安家費候必須針特定情況建議企業支付
現企業支付違都沒塊
且費用均工資30元/月候給予300元錯現300元標准根本夠干
『拾』 社保賬戶上有7.5萬83年參加工作,准備2020年退休。退休後養老金有多少
這要看當地的生活平抄均水平每個地方不一樣,37年的工齡?從這里時間看時37年,但是具體的不知道你單位從什麼時候交的你要看單位從哪一年給你交的養老金。每個地方的工種不一樣工資也就不一樣,工程師啊教師公務員都是很高的,總之你的工資很高,最低最低也是四五千,反正如果要是在上海那工資就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