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蘇省2017退休養老金上調是從什麼時候補起
2017江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台 人均增幅6.5%以下是聘才小編收集整理的2017年江蘇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准。
2017年江蘇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
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江蘇今年調整的養老金,預計本月底補發到位。
今年4月份,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這是我國連續第十二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根據要求,各地區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過,由於今年是首次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政策比較復雜,多數地區養老金發放時間較往年有所延後。
截至去年年底,江蘇的企業退休職工已達640萬人,月基本養老金人均水平達2460元。他們最關心的是,今年漲的養老金什麼時候能夠發放?
據了解,目前,江蘇省有關部門已按照國家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了具體的調整方案,批准後將在全省推開實施,預計在9月底將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養老金調整後的標准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補發的養老金會盡快發放到每個退休人員的銀行卡或存摺上。需要注意的是,6.5%左右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而不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簡單地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加養老金。
2017年江蘇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
經江蘇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江蘇2017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今天正式出台。
這是我省首次將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步調整,人均增幅6.5%,其中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增幅超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增幅超5.5%。新增養老金將於本月底發放到位。
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對於2017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
2017年江蘇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
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傳來一個好消息:從2017年1月1號起,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調6.5%左右,這也意味著企退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
中午12點,拙政園社區居民任老伯和老伴沈阿姨,正在吃午飯:紅燒雞、燉肉圓、青菜、素雞,再加一個白菜湯,葷素搭配,色香味俱全,兩人吃得很香。今年72歲的任老伯告訴記者,10多年前退休的時候,養老金只有幾百塊錢,之後每年都會增加一點。
拙政園社區居民任老伯說:「剛退休的時候是600多元,一直從600多調到去年2800多,加了今年上調的6.5%,大概差不多3000塊。」
任老伯粗算一下,如果上調6.5%,兩人每月可以多拿幾百塊。公開資料顯示,此前11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是以每年約10%的增幅上調,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的700元,提高到2017年的2200多元。專家表示,通過這些年的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工資,和事業單位最低職稱的退休工資,已經基本平衡。
本台特約評論員蘇州科技大學教授高鍾表示:「從2017年7月開始,退休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也和企業單位一樣拿退休金,這樣一來,享受退休金的人數比例量就大了,因為拿社保退休金的人數擴容了,所以這個養老金相應比例下降。」
記者了解到,目前江蘇省人社部門還沒有接到相關的具體調整文件,等接到文件將立即制定江蘇的上調方案。調整將從今年1月1號起實施,新增加的養老金將盡快補發。根據測算,江蘇企退人員月均養老金的增額為159.9元,目前,蘇州市區企退人員養老金水平,為每月2620元,高於江蘇省2460元的平均水平。
㈡ 江蘇企業退休職工201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蘇人社發[2012]121號 蘇財社[2012]33號
各市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我省自201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調整的范圍和對象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要求,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普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和生活費
1.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2.退休人員按10%標准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較低的,各地可根據當地養老保險基金、財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結合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等情況,在蘇南地區不高於200元、蘇中地區不高於190元、蘇北地區不高於180元的范圍內,具體確定調整標准;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的生活費標准也可比照執行。具體辦法由省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3.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人員,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
(二)適當增發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發330元。
2.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正高每人每月增發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發230元。
3.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4.退休人員中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每人每月增發5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兩個以上增發條件的退休人員,按就高和不重復的原則確定增發金額。
(三)發放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補助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我省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政府自籌解決,省支持補助政策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調劑暫行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343號 蘇財社[2010]178號)、《關於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344號 蘇財社[2010]17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㈢ 2014年江蘇省企業退休職工增加退休工資的標准比例是什麼是怎麼計算的,謝謝。
江蘇省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本次養老金調整是經江蘇省政府同意並報人社部、財政部批准。編者得知,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江蘇省550多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從2014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新增基本養老金確保4月底前發放到位。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與往年統一上調10%不同的是,2014年普調辦法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普遍調整包括三塊:一是按定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三是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按照普調的前兩項計算,每人至少增加85元,再加上第三項,以及對養老金水平低的人員托底因素,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最低增加100元以上。
同時,普調的第二項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長的可再多加一些。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如果繳費年限達40年,此項增加的養老金可達120元,比繳費年限20年的多60元。
普調的第三項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的4%計算。繳費基數高且繳費年限長者養老金水平相對較高,此項增加的養老金也就高。如果基本養老金為2500元,此項增加養老金100元;如果基本養老金為2000元,此項增加80元,比前者少20元。
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上調10%
江蘇省人社廳養老處處長朱華表示,在按上述三項增加的基礎上,對基本養老金水平較低的退休人員,各省轄市政府可根據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承受能力和基本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等實際情況,在蘇南地區不高於240元、蘇中地區不高於220元、蘇北地區不高於210元的范圍內,再適當增發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以蘇中地區一位企業退休女職工為例,她去年底53歲,繳費年限28年,基本養老金1680元,其此次普調第一塊為40元,第二塊84元,第三塊67.2元,合計增加191.2元。因其養老金水平相對較低且普調數額不超過220元,可在不高於220元的范圍內,再適當增發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具體數額由所在省轄市根據其繳費年限等因素確定。
此前,國家已明確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上調10%。朱華解釋說,上調10%是指總體水平上調,即人均養老金上調10%,不是指每人的養老金都上調10%。國家明確要求,養老金普調要注重公平,並與本人繳費情況等因素掛鉤,體現多繳多得。
現在江蘇省有相當一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1000元,按10%上調只能增加100元,還有相當一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高達4000元以上的,按10%上調可增加400元以上,兩者增加的絕對額相差較大,如果持續按10%增加這一辦法做,養老金水平差距只會越來越大。
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增幅將確保達10%以上
按2014年調整辦法,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增幅將確保達10%以上,養老金水平較高人員增幅將低於10%,但其增加的絕對額總體上仍較高,且增發的絕對額低於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數額的將予以補足。這樣,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的差距就不至於拉得過大。
以蘇南地區一位企業退休人員何某為例,她去年底52歲,繳費年限34年,基本養老金2035元,按2014年辦法增加額預計可達240元,增幅達11.8%;另一家企業退休人員陳某,她去年底69歲,繳費年限36年,基本養老金4755元,按2014年辦法增加390.2元,比前者多增加150.2元,但增幅低於10%。
2014年將繼續適當提高高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方案規定,年滿70、75及80周歲以上的高齡企業退休人員除參加普遍調整,每人每月再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分別高於去年的30元、40元和50元水平。
㈣ 2017年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各種消息怎麼差異很大
2016年,我國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㈤ 江蘇調整2020 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真相:江蘇省人力來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廳回應,近期涉及 2020 年江蘇養老金調整稿件,均是假新聞。 江蘇省人社廳提醒,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由國家統一部署實施。歷年來,江蘇省養老金調整均嚴格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要求貫徹落實。在國家明確相關政策之前,任何網路流傳的調整方案均為虛假消息,請仔細辨別。
㈥ 山東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省長和省委書記下台,該幹麼幹麼去,估計
養老金調整方案
就有了。就這樣的父母官還不如沒有!
㈦ 河南省企業退休職工2014年調整退休金方案
關於2014年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4年1月1日起,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二)適當傾斜。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4月份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4年5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㈧ 二零一五年江蘇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調整方案何時岀台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5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4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 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 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3.5%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
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我省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政府籌集解決。
四、其他事項
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在此期間達到70、
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比照本通知對高齡人員適當傾斜的相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不再另行發文)。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各縣(市、區)貫徹落實情況請於5月10日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局、市財政局,各市貫徹落實匯總情況請於5月20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和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
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
2015年3月26日
㈨ 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上調
江蘇省2017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江蘇省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日前我省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同志就今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進行了解讀。
今年是兩類人員首次統籌調整養老金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同步調整。調整對象為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整個調整工作將在9月底前落實到位。
過去,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國家統一部署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退休費與在職人員工資調整同步進行。從今年起,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將一起調整基本養老金,這向建立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邁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養老保險「雙軌制」征程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調整辦法的總體框架與往年做法一致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固定額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標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這部分將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採取統一標准,繳費年限每滿1 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掛鉤辦法略有不同。企業退休人員統一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3%掛鉤,這與往年的做法一致;
考慮到過去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退休費全省同職務職級的退休人員都是一個標准,為了與原有做法保持適當銜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掛鉤比例為1.8%,還有一部分與全省同類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掛鉤。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總體調整水平為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超過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5.5%,
這有利於縮小兩類人群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相對差距。需要說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都上調到這一幅度,總體而言,基本養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員增加的絕對額相對高一些,但調整幅度將相對低一些,而基本養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員增加的絕對額相對低一些,但調整幅度將相對高一些。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加發養老金
歷年來,我省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2015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
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對於2015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