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員有取暖費嗎
靈活就業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在街道社保所辦理退休的,或在職介、人才退休,檔案關系轉到街道社保所的人員,均可享受全暖補貼。算是政府對沒有單位的社會化人員,尤其是下崗人員的人文關懷吧。最高可按60平米,每平米15元的標准享受補貼。
每年3月或9月到社保所提交採暖證明、退休證、房本、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通過審核的,每年最高可領取900元的補貼。一般都是直接打款到個人的養老金賬戶上。一般3月提交材料的6月底發,9月提交材料的12月底發。
(1)、身體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由醫院證明外,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歲數未到退休年齡。男的不滿50周歲;女的不滿45周歲。
(3)、工齡未到退休年限。參加工作不滿10年,或連續工齡不滿10年。
辦理退職,須具備以上3項條件,才能由所在單位按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或勞資部門批准。有償解除勞動合同退休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一次性發給一定經濟補償金的,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員。
② 企業退休職工冬季有取暖費嗎
有的。
應由原單位或社保部門發放。具體的金額要看各地的政策。
按照中央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精神,依據中科院、陝西省的相關規定,決定按照新標准對中心在冊正式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發放取暖費,新標准為在採暖季(每年四個月)按150元/人·月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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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
③ 社保退休有取暖費嗎
沒有取暖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
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退休職工都有取暖費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會同財政等部門,於每年年初根據上年度正常參保人員個人自負情況和社會醫療救助基金的實際承受能力,確定對參保人員中個人自負費用過重的大病重病患者的醫療救助標准。社會醫療救助金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組織發放。
第七十五條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一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共同建設。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
④ 退休職工有取暖費,有防暑降溫費嗎
企業退休職工不享有防暑降溫費。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高溫補貼,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衛生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2012〕89號)規定。
防暑降溫費的發放對象是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從事戶外作業的勞動者,退休職工早已退出勞動崗位,不存在高溫作業,不屬於發放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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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⑤ 退休職工的取暖費誰給拿啊
「供熱費仍按原發放渠道撥付!」
聽說供熱費(不是已發的的取暖補助)確實有暗補變明補動作,但具體標准還不清楚,樓主說的120-至200元也有此說法,也有說的是平均200元左右。說來說去還是要看財政狀況。
⑥ 2020年退休職工發取暖費嗎
2020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費補貼標准已確定,將於10月份發放到位。
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費補貼發放對象為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和解決歷史遺留、被征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6)退休職工都有取暖費嗎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為:
1、已參保離休人員,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標准發放,低於4193元的按4193元標准執行;
2、已參保退休、退職人員,含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19年度全區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3443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4193元;
3、解決歷史遺留和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按照2019年度領取待遇人員月平均養老金1880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按參保退休、退職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凈增額197元增加,共計2827元。
⑦ 退休職工取暖費新政策
以華陰市為例,退休職工取暖費為每人2360元。
按照《渭南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供熱採暖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精神,華陰市社保局高度重視退休人員供熱採暖補貼工作,安排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加班加點製作供熱採暖補貼發放明細表和支付匯總表。
並及時送達代發銀行予以補發供熱採暖補貼,確保華陰市退休人員供熱採暖補貼及時發放到位,截止2018年11月16日華陰市2757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供熱採暖補貼已全部發放到每個退休人員手中,發放標准為每人2360元,共計6506520元。
(7)退休職工都有取暖費嗎擴展閱讀:
以陝西省為例,從2017年冬季起,企業退休(職)人員取暖補貼由現行標准調整提高到每人每個取暖期一次性發放2360元(590元/月)。 已按原標准發放了取暖補貼的,參保企業退休(職)人員新增加的冬季取暖補貼部分按照四個月周期補發,即從當年11月至次年2月底。
未按原標准發放取暖補貼的,參保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冬季取暖補貼按照新標准及四個月周期發放,即從當年11月至次年2月底。取暖周期內新增的退休(職)人員,取暖補貼發放與基本養老金同步,按新調整的月取暖補貼標准發放。
全省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於2017年12月底完成取暖補貼的調整和發放工作。以後年度按照本通知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華陰市人民政府-華陰市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供熱採暖
⑧ 企業退休職工取暖費發放標准
部分地區會為離退休人員發放冬季取暖費補貼,比如寧夏地區。近期寧夏人社發布了《關於發放2020年冬季取暖費補貼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明確2020年冬季取暖費補貼的發放對象和標准,並且於10月份發放到位。
由《通知》可得,取暖費補貼發放對象為:
1、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
2、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寧政發〔2010〕10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3、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鼓勵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意見》(寧政發〔2014〕49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通知》(寧政規發〔2020〕6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取暖費補貼發放標准:
1、已參保離休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標准發放,低於4193元的按4193元標准執行。
2、已參保退休、退職人員(含六十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19年度全區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3443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4193元。
3、解決歷史遺留和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按照2019年度領取待遇人員月平均養老金1880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按參保退休、退職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凈增額197元增加,共計2827元。
⑨ 社保退休人員有取暖費嗎
養老保險基金是否給退休職工發放取暖費,按當地的規定執行,建議咨詢當地人社局。以下提供濟南市的規定,供參考。
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濟人社發〔2012〕142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高新區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魯人社發[2010]3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取暖補貼發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每年度發放范圍:(1)當年度領取了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2)當年度12月份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符合次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二、發放標准:每人每年度1100元。
三、發放方式:隨每年度10月份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一並發放。對每年度10月至12月底期間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取暖補貼在其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首月予以發放。
四、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發放取暖補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符合上述發放范圍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在發放取暖補貼時已死亡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發放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時一並將取暖補貼發放給其遺屬。
六、按本通知享受取暖補貼的退職人員,是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和原魯革發〔1972〕143號、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七、本通知自2012年度起執行。今後,國家、省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